索 引 号: 100001/2014-1735620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4-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关于开展2014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各产煤镇安监站,煤(石墨)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2014﹞4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郴安字〔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煤(石墨)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2014年煤(石墨)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要求,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促进全县煤(石墨)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主要活动

(一)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各煤(石墨)矿企业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的规章规定、决策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利用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观看影视录像等形式,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煤(石墨)矿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组织员工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观看《盲洞·迷途》《桃子沟煤矿5.11事故警示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等警示教育片,并进行反思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县煤炭局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警示展览、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各煤(石墨)矿企业要自行组织宣传咨询活动,向员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职业卫生知识、应急救援、逃生自救、防护产品使用等,并提供咨询服务。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煤(石墨)矿企业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五)开展先进经验交流学习活动。活动期间,我局将组织各煤(石墨)矿企业召开煤矿建设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座谈会,参观我县煤矿建设优秀矿井,相互学习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全县煤矿安全管理及生产水平。

(六)继续开展“安全三项行动”。各煤(石墨)矿企业要结合实际,以“推双七、强三基”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活动实效。各煤(石墨)矿企业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抓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来抓,提早谋划,注重实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严格检查考核。我局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并在安全检查时一并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无计划、无安排、无落实的企业,年终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积极宣传造势。各煤(石墨)矿企业要充分利用企业文化长廊、标语横幅、多媒体会议室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形成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煤矿企业要加强信息交流,要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认真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并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县煤炭局。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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