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64/2016-1739457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6-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安监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临武县2016年春节后煤(石墨)矿 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职能股室,各产煤乡镇安监站,县属各煤矿企业:

现将《临武县2016年春节后煤(石墨)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要求抓好落实。

临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2日

临武县2016年春节后煤(石墨)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节后煤(石墨,下同)矿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确保2016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及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6〕10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郴安办发〔2016〕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复工复产检查验收,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重点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提质提升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达到“一严控一杜绝一实现”目标,即严控一般事故发生,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节后全县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顾  问:唐国林

组  长:郭龙军

副组长:罗君武 何德生 陈抒铨

成  员:曾培军 李建明 蒋万雄 黄亚洲 黄国清

郭四农 邓巨川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煤矿监管股,由李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时间范围

煤(石墨)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从2016年3月16日(农历二月初八)正式启动,验收范围为全县8个煤(石墨)矿。

四、复工复产程序

(一)复工复产准备阶段(2月23日—2月29日)

1.科学安排部署。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到岗,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研究和制定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其中包含恢复井下送电、供风、瓦斯排放及隐患排查等内容安全技术措施,报所在镇政府审核备案后,方可安排人员下井开展隐患整改。

2.从业人员条件。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须符合煤矿从业人员基本条件。不得安排未经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井下作业,不得安排有尘肺病及其他不适于井下作业疾病的人员从事井下作业。

3.开展安全培训。各煤矿企业必须组织职工至少进行3天的安全培训,学习“三大规程”、《七条规定》、防突知识、复工复产安全技术措施、事故案例等内容,其中复训工人必须经过不少于20学时、新工人不少于72学时培训,所有职工必须经县安监局培训中心统一考核发证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二)排查整改阶段(3月15日前)

1.组织隐患排查。各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隐患排查过程中的安全。

2.制定整改方案。各煤矿企业要根据隐患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召开隐患整改分析会,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包括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整改班次、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3.申请启动整改。各煤矿企业将制定的隐患整改方案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备案后,按照相关整改安全措施和要求启动整改,严格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控整改作业点数量和下井作业人数,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启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加强瓦斯治理力度,确保各项安全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复工复产验收阶段(3月16日开始)

1.煤矿企业自查。煤矿对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见附件一)逐项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并填写复产申报审查表,报送乡镇政府申请复产验收。

2.乡镇政府验收。所在乡镇政府对提出申请复产验收的煤矿,按验收标准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验收,初验合格并签署意见后,由煤矿企业将相关资料报县安监局申请复工复产验收。

3.县安监局验收。根据乡镇政府验收合格意见,县安监局组织验收人员对煤矿企业申报验收的资料进行审查,并按规定下矿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签署意见后,煤矿将验收审查表报分管县领导审查签字批准。

4.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县安监局根据验收合格审查意见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煤矿企业凭此通知书及验收审查表申请公安部门提供火工产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局机关各职能股室、各产煤乡镇安监站、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严格把关,确保验收质量。验收小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和标准,深入井下,对每个工作面、每个生产系统、每个生产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验收过程中,严格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禁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确保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规范、有序、稳妥进行。

(三)公开透明,高效服务管理。验收小组在接到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组织验收,不得延误。同时,验收工作的内容、标准、程序、步骤等,要向各煤矿企业公开,验收结果要在现场予以宣布。对各煤矿的验收资料必须认真收集、整理,建档、规范管理,做到一矿一档。

(四)加强监督,严肃作风纪律。参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索、拿、卡、要,不准故意刁难。对在验收工作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有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加强监管,严格检查执法。在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期间,局机关各职能股室、各产煤镇安监站要加强巡查监管,深入煤矿井下检查和指导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验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擅自恢复生产的、以整改为名组织生产的煤矿,一律按非法生产依法严处重罚。

(六)积极宣传,引导关闭退出。积极向煤矿企业宣传国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政策,引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害威胁严重矿井,不能实现正规开采或不能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矿井、灾害严重且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矿井,长期停产停建、缺乏资金投入、整改无望的矿井,达不到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资源枯竭的煤矿,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有序退出煤矿行业。

附件:

1、临武县2016年春节后煤(石墨)矿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2、临武县2016年春节后煤(石墨)矿复工复产验收审批表


附件1:             临武县2016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煤矿名称:                                                                                            2016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验收人员

签    名

备  注

证照及批复

1

生产矿井“三证一照”齐全有效

必备条件

组织机构

及安全管理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责任分工明确。煤矿“三项岗位”人员证件必须齐全有效,人证相符和持证上岗(含总工程师);负责采掘、机电、通风、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必须持安全资格证;

必备条件

3

严格执行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和井下作业地点日报审批制度。

必备条件

4

煤矿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体检工作,并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5

完善培训设备设施及培训教材;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要有培训课时、有培训记录、经改卷打分的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明细单,并落实存档备案管理。

必备条件

6

制定2016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职工培训计划、矿井采掘计划、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7

制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学习贯彻有签字(备案);管理人员、调度人员必须熟悉水害、瓦斯等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各煤矿按要求与县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必备条件

8

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井下避灾线路图等图件内容齐全,并与井下实际相符。

序号

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验收人员

签    名

备  注

采掘

9

保护层开采、瓦斯治理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实现“抽、掘、采”工程平衡管理,并按程序备案;矿井开拓工程、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10

严禁超层越界开采,改扩建煤(石墨)矿禁止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

必备条件

11

严格执行井巷敲帮问顶制度;

采掘工作面严禁空棚空顶作业,采面及采面进回风巷断面、支护形式选择合理、安全可靠,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支护材料;

井巷维修支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2

必须实现正规开采,采掘工作面个数符合规定,矿井生产水平、采区、工作面要形成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形成负压通风。

必备条件

机电与

提升运输

13

矿井实现双回路供电,且供电安全可靠;有矿井供电系统图及井下设备布置示意图;“三大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14

井下无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电器设备,无失爆电气设备,入井设备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电气设备有防爆(隔爆)合格证,主要设备定期按规定检验。

15

提升设备符合要求,按规定安装机械乘人装置,保护装置齐全、运行安全可靠。

16

提升斜井(巷)“一坡三挡”健全,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安全可靠;提升系统的各车场应设置提升打铃信号和通信装置,信号明确,声音洪亮,并有“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警示标志。

序号

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验收人员

签    名

备  注

一通三防

17

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主要通风机必须配备两台同等能力,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备用风地点风量分配满足要求,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物质量满足安全要求。

必备条件

18

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回风;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回风,无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无风、微风、循环风。

必备条件

19

突出矿井必须保证瓦斯抽放系统正常运转,配备相关瓦斯抽采达标和防突基础参数检测基本设备及仪器仪表,按规定监测瓦斯抽采参数,建立管理台账;必须编制年度瓦斯抽采计划,配备20人以上瓦斯抽采和防突施工队伍,做到瓦斯抽采达标,必须配备大功率放炮器,坚持全井撤人地面放炮管理制度。

必备条件

20

突出矿井及开采多煤层群瓦斯矿井的采区(水平)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巷道的布置及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21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工作实现“三对口”,瓦斯检查地点设置和检查次数符合规定;严格控制瓦斯超限,发现瓦斯及CO超限要查明原因,及时按要求处置到位。

必备条件

22

建立健全矿井测风制度和管理台账,按规定进行测风,合理分配井下实际用风量,测风站设置位置和数量满足要求。

23

突出矿井、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及“双风机、双电源”安全防护装置,且能自动切换。

24

严禁局扇供风违规操作,掘进工作面局扇电机功率大于11kW以上和风筒直径大于600mm。

25

突出矿井必须设置防突机构,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和设备,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防突管理制度健全。

必备条件

序号

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验收人员

签    名

备  注

一通三防

26

突出矿井按规定编制防突专项设计,采掘工作面实现“瓦斯抽采和消突”双达标。

27

所有地质资料不详的掘进巷道和在突出煤层周围施工的巷道(包括钻场等)必须制定防止误穿突出煤层的措施;石门揭煤前必须严格执行揭煤报告制度。

28

矿井地面建有符合规定的消防水池,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9

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按规定设置自燃发火观测站,并建立火灾监测系统。

30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有可靠的综合防灭火系统,配备防灭火设备,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满足要求,编制专门的防灭火措施。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采面结束后,45天内必须永久性密闭,永久性密闭必须掏槽,质量合格并设观测孔,挂牌管理。

31

建立完善矿井综合防尘系统,运行正常,并有相关图纸、记录、台账;矿井粉尘防治管理制度健全,煤矿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定期冲刷巷道积土。

防治水

32

建立健全防治水组织机构、防治水专业队伍,配备防治水专业人员,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专用探水钻设备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3

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及探放水专项设计。

34

对矿区范围内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切实摸清水情,绘制《煤矿水体分布图》、编制《年度水害防治报告》、制定《探放水措施》,严格按“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和“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要求进行治理,严格执行探放水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探放水台账和记录规范、齐备。

必备条件

35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满足要求的排水系统,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水泵数量、水仓容积及排水管路等符合设计要求。

序号

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验收人员

签    名

备  注

六大系统

36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各类传感器配备齐全,位置安设正确,仪器、仪表按规定及时调校、检测检验,有标准气样及调校台账;监控中心要配备3名安全监控员,持证上岗,24小时轮流值班,有报表记录,瓦斯、CO浓度超限原因及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37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实现与县级联网,运行正常,人员定位识别卡配备数量符合要求,实现统一发放管理。

38

瓦斯抽采系统必须实时监控抽采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流量、温度等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实现自动计量。

39

井下各采区要建立避难硐室,各采掘工作面“三条生命线”按要求设置到位,并能保证正常使用。

40

突出煤层采区回风、矿井总回风巷必须设置高低浓度瓦斯传感器、CO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其它

41

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

必备条件

42

煤矿与县安监局签订2016年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煤矿主要负责人签订执行《七条规定》承诺书。

43

煤(石墨)矿班组长及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必须经市安全生产监测中心(培训中心)培训合格、来不及培训的要有送培计划并报市培训中心备案。

必备条件

44

严格执行“反双危”行为管理制度,建立“三违”和“三超”行为查处管理台账。

必备条件

45

认真开展班后30分钟交接情况汇报会,班前15分钟入井安全教育会。

46

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账户,按规定提取,有使用台账。

47

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炸材料贮存、运输、发放、领退制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48

复工复产验收申报资料规范、齐全。

49

煤矿严格执行上级监管指令的,没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注: 1、验收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可加以文字说明;

2、除必备条件外,合格率达不到80%的,验收不予以通过;

3、请各煤矿对照验收表格做好准备工作,上级部门对验收事项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按新的要求执行。


附件2:

临武县煤(石墨)矿复工复产验收审批表

矿井名称

矿井瓦斯等级

煤矿自检意见:

矿长签名:

2016年   月    日

乡镇验收人员意见:

验收人员签名:

镇安监站长签名:                                  镇分管领导签名:

2016年   月    日

乡镇政府意见:

签字:                     盖 章

2016年   月   日

县安监局验收组人员意见:

签字:

2016年   月   日

县安监局意见:

签字:                     盖 章

2016年   月   日

县政府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盖 章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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