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64/2025-3924781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5-0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安监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和组织实施。
3、指导全县各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应急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民兵应急连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临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及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煤(石墨)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煤(石墨)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组织拟订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并检查监督实施,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15、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6、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区域救援工作。
17、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8、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9、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和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及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示、命令。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应急管理局内设10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应急安全综合协调股(规划和预案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救灾物资保障股)、火灾救援股、自然灾害救援股、矿山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政工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武县应急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1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82.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31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743.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6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1.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82.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1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3.52万元,占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2万元,占8%,住房保障支出59.61万元,占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1.4万元,占3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14.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01.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主要是临武县煤炭工业总公司和水东煤矿改制经费主要用于企业改制的工作经费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安委办工作经费、应急指挥平台运行维护费等方面;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工作;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应急局制式服装购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1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16万元,增加20%,主要是工作量加大,公务用车费用增加,接待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等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减少8万元,主要是因为:节约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培训费预算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1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05万元,项目支出401.4万元,2025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为常规性项目开支,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