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61/2016-1739221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6-05-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环保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临武县相关工业企业: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办法》(湘政发〔2014〕4号)的规定,我县从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我局分别于2016年4月5日-4月30日向企业下达了“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书”。截至目前,还有部分工业企业(名单附后)未按要求缴纳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限这些工业企业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临武县排污权交易储备管理中心(临武环保局6楼财会室)办理缴款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初始分配的排污权。我局后续将对未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企业,不予核发排污权证,不予核发或换发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排放污染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查处。
临武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