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61/2024-3701016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环保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学法普法力度持续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保持为零,依法行政水平继续提高。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深入学法,以“学法”促“用法”。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头雁效应带头学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3年,局党组共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开展专题研讨18次,召开局党组会议21次、局务会24次,研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方面工作。强化法治教育,提升学法用法能力和依法履职水平,对全体人员进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组织全体重点人员参加如法网等法治素养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二)坚持全面普法,以“普法”促“守法”。一是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固废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自觉性。二是利用“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组织开展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各职能部门、乡镇在行业内、辖区内开展地毯式宣传,通过拉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发放环保手提袋、环保围裙等,扩大宣传效果,使宣传持续发酵,2023年我局共组织和参加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场,累计发放宣传环保手册5000册,发放宣传环保袋5000个,现场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解答来访群众环保类问题上百个;并组织宣法人员深入社区、学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普法工作,结合执法工作“随时普”,组织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执法人员化身“法律宣传员”,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为30余家企业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及法治宣传品300余份。三是强化新闻报道,讲好临武生态环保故事。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鼓励全体干部职工撰写新闻稿件;同时,加强和湖南日报、郴州日报、龙源临武等媒体合作,发表一批有深度、有温度的新闻报道,生动展示临武县生态环保工作进展和成效。2023年累计在中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0篇,在“郴州环保”微信公众号发表宣传稿件49篇,推广关注“郴州环保”微信公众号2000余人次。

  (三)坚持从严执法,以“执法”促“提升”。一是开展“双随机”检查。按照“双随机”的要求,更新了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和随机抽查系统平台,并在双随机抽查平台完成了全年的抽查任务,共计抽查企业200家,督促被随机抽查企业完成问题整改200余个。二是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狠抓重点行业大气污染减排,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大力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及入户检查,累计检测柴油货车152台、监督性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61台,完成市对县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任务。三是全面开展武水(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累计排查临武县排污口300个,确认为排口的共计108个,发现问题排口数量为28个,完成了12个排口整治任务;同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严控城区餐饮、洗车等行业污染排放,清理河道种植、养殖,开展河道清淤,完善城区雨污管网等有效措施,有效改善武水河城区段水质,临连大桥断面水质年均值为Ⅲ类,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四是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案件,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处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约353件,回复率100%。五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严格依法行政,2023年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6起,预处罚金额240余万元,办理四个配套办法1件;广泛收集生态损害赔偿线索,做到“应赔尽赔”,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农业农村、住建、城管7大行业累计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11件,历史案件办结率83%。

  (四)推行柔性执法,以“服务”优“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创新工作思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推行“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紧紧围绕“一次办结、群众满意”的目标,在“简流程、压时限、网上办”等方面做足功夫。针对报告书、报告表等级的建设项目,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实行容缺办理和并联办理及即来即审措施。针对登记表建设项目,实现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备案服务。针对确需进一步沟通对接的建设项目,采取建设单位、环评机构、专家指导和审批部门分工合作、齐头并进工作模式,主动联系,进一步提高环评文件审查效率和办件进度。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通过精简流程、压缩时限、简化管理、联网审批等一系列举措,促进建设项目尽快落地。2023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9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个,未引进高耗能、高污染及不符合生态红线的项目。积极向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汇报,解决了工业园区三类工业用地问题,开展锂电企业帮扶,积极帮扶4家锂电企业环评手续办理,助推锂电产业落地。二是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加快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建设工作,重新分类筛选确定纳入正面清单名单,优先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在一定时期内免除现场检查,做到“无事不扰”,减轻企业负担。2023年,我县纳入正面清单企业数量10家,对清单内企业开展现场监管执法次数41次,清单内企业非现场检查次数24次。三是在“柔性”服务上做文章。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针对企业日常环保治理时因“不小心”“疏漏”而存在问题,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企业整改,实现合规运营。2023年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对2家企业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免罚,对3家企业实行从轻处罚,免罚、轻罚金额共计49.01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用法氛围不浓。2023年虽然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工作,普法工作任务全面展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人民群众维护生态环境权益意识有待加强,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的宣传氛围不够浓,普法学习对象发展不平衡,教育宣传形式比较单一;二是普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活动开展受客观条件制约,有时紧时松现象;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够平衡。

  (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仍待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需求还不相适应,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监管能力、管理手段存在短板,尤其是缺乏精专特技术人员,部分干部综合素质水平还不高,学习主动性不强,执法、监测、环评等专业领域还存在能力短板。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执法存在短板。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的意识不强,统筹监控、水土气、环评依托在线监控系统、固废管理系统、排污许可平台、环评信息平台和信访举报管理平台以及无人机等信息化科技手段发现线索能力不足,丰富案件来源的主动性有待强化。

  (四)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主动转型升级的意识和能力,配套环保设施不完善,违法排污和超标排放问题仍有发生。执法普法制度落实工作需进一步压实,对企业进行指导帮扶、开展普法培训、“送法入企”活动形式需进一步丰富。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能定位为基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工作水平,为推进临武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任务。树牢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完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效;加强队伍建设,常态化学习培训,丰富普法形式,强化以案释法普法效果,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三)完成目标主要工作措施。一是抓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舆论宣传,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等重要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举措。二是抓实环境执法检查。坚持依法行政,紧盯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两高”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制等,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联合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三是抓实生态环境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强化“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开展丰富宣传活动载体,广泛传播生态环保理念,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环境、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浓厚氛围。四是持续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活动。局党组书记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环保法律法规等内容,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就如何依法行政、遵章守规做深入讲解,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五是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合现场执法检查,解答企业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问题,强化企业经营者环保意识,明确企业环保责任义务,逐步培育和建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