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61/2024-3828754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4-11-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环保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要求,现将我县承办的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第4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11月18日—11月22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临武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6328110,地址:临武县临武大道28号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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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第4项问题:全市水环境质量风险隐患较多,2020年8月,17个断面出现水质下降,6个断面水质低于三类水质,其中临连大桥水质下降明显,与马家坪电站大坝同为劣五类水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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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强水环境质量风险排查与管控,国家、省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稳中有升,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水质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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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4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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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一)部署开展全市考核断面水质下降整改工作。一是临连大桥有关情况。聘请检测单位对城区所有入河排口、入管网排口进行全面排查监测,并设置14个断面分析各区域污染贡献。聘请技术单位对临武县城区武水河、沙溪河主管网水质、水量进行了分段排查监测。结合此前遥感所、拓风科技等技术单位的溯源成果,制定了《临武县临连大桥断面水质超标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临武县城区污水管网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二是马家坪电站大坝有关情况。2022年1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郴州市临武甘溪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郴办发电〔2022〕7号),实行“流域污染综合整治”。 (二)武水河临连大桥断面整改情况 1. 加强对武水河城区段水质监测。2023年全年、2024年1-10月临连大桥断面均值均为Ⅲ类,为科学整治提供数据支撑。大力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完成了种子公司片区、自然资源局片区的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任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近年来共完成90个小区的雨污分流工程,改造管网16.7km;通过PPP项目,完成32个雨污混流点错混接整改,改造污水管网71.4Km,解决了城区雨污分流及主污水管网改造等环境基础短板问题。 2. 加强河道管理,清除河道堆积淤泥。开展武水河临武段治理工程(县城段),完成沙市河清淤长度1.43km,开展武水河临武段二期治理工程,武水河清淤长度4.9km;在武水河、沙溪河沿河建设河坝3座,2023年以来精准调度长河水库水源共831.8839万立方米,科学蓄水,保障了武水河生态基流。 3. 规范污水处理厂管理,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和投入,精细化管理,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正常。实施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将污水处理能力由2万吨/天提升至4万吨/天,截至9月22日,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工程主要环保设施设备已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部分老化设备已完成更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已优化调整,并已通水试运行,日处理量3.5万吨左右。县住建局组织人员对城区污水管网、排污口开展定期巡查,对发现的管道渗漏、堵塞等情况,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修复、清理疏通。积极推进武水河临武段生态补水及沙溪湖、河滨花园人工湿地水质净化修复工程,目前完成进度75%。 (三)马家坪电站大坝断面整改情况 1. 溯源排查,形成调研报告。2022年8月委托省环科院牵头,联合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对三十六湾甘溪河流域进行溯源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编制了《临武县甘溪河、猴子江上游三十六湾、香花岭矿区污染源调查项目—综合调查报告》,提出了企业及历史遗留废渣、矿涌水治理建议,已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4月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环科所编制《郴州市临武县三十里湾矿区重金属综合治理工程效果评估报告》,为三十六湾矿区重金属治理提供有效依据。 2. 强化监测,掌握水质动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临武生态环境监测站每月对马家坪电站大坝断面采取人工采样的方式,实时掌握断面水质状况,2021年以来共采样46次。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10月,甘溪河马家坪大坝断面整体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3. 加强监管,规范企业环境行为。2021年以来对南方矿业共开展46次日常巡查监管,对香锡公司共开展33次日常巡查监管;2021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对南方矿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022年1月对香锡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2022年因何家湾尾矿库有废水外排,存在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对香锡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郴环临武罚字〔2022〕8号),罚款金额为51万元;2023年因新风工区矿井涌水未经处理直排入甘溪河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对香锡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郴环临武罚字〔2023〕15号)罚款金额为10万元。开展非法盗采矿打击专项行动,联合执法13次,处置违法行为36起。 通过整治水质逐步好转,武水河临连大桥断面水质2023年全年、2024年1-10月均值均为Ⅲ类;马家坪电站大坝断面水质2022年、2023年以及2024年1-10月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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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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