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61/2025-3841426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5-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环保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6.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一)采购单位名称: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
(二)项目名称:临武县污染源执法监测购买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160万元
(四)项目内容:根据《临武县污染源执法监测方案》对本项目范围内排污企业开展执法监测,服务期3年。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申请人自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将报名资料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送至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监测站办公室。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6日
六、联系人
联系人:李彩丽
联系电话:0735—6328110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