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61/2017-1756848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7-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环保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1、加快编制完善临武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2、严格项目审批,以审批前置服务产业布局发展。
3、以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为出发点,继续开展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扎扎实实抓好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及取缔的后续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执法制度,建立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执法检查制度和网格化监管制度;三是不断加强与公、检、法的执法联动,结合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合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等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4、强化环境监测,确保环境安全。进一步抓好常规监测、重点源监测、应急监测、环境影响监测、节能减排监测和专项行动监测。
5、狠抓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加强对减排项目的现场指导,督促项目业主按减排要求制定减排措施,并筹资建设。完善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单位的资料档案。对已下达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通知的单位,督促其按要求足额交纳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6、加紧推进环保治理项目实施。一是加快重金属治理项目建设。对在建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倒排工期、抓紧施工,特别是对未动工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赶紧动工、强力推进。二是按照相关要求,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工作。
7、加强固废、辐射等专项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8、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启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9、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
10、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和新《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11、积极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确保不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临武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