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61/2021-3230909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1-0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环保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我县经济建设环境,推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切实加大了对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县域环境质量明显优化,确保了全县环境安全。
一、2020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环保宣传,提升市民环境意识。联合县有关部门和13个乡镇开展第49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环保袋、解答现场咨询等形式同步展开环保知识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6000余本、宣传环保袋2000余个、宣传围裙2000余件、宣传小扇5000把,刷写标语32条,宣传面涵盖13个乡镇20余万人。
(二)严格环境准入,源头控制环境污染。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落实群众环境监督权,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年共审批环评报告表项目22个。同时,按照环境保护部第48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工作,办理环评备案54个。此外,会同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制定了小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工作及小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办工作。
(三)切实规范企业管理和强化监察执法。一是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的要求,更新了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和随机抽查系统平台。确定了2020年重点排污企业60家,一般监管企业74家,特殊监管企业12家,并按规定要求完成了全年的随机抽查工作。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9件,罚款115.53万元。其中,将1起私设暗管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工作。对省厅卫星遥感监控的长河水库饮用水源地31个疑似问题进行了,联合相关乡镇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并上报省厅进行了销号。对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进行了检查,发现楚梓公路(万水洞水库段)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县交通运输局已于9月底前完成了全部整改任务。三是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检查。在疫情防控期间,按上级要求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单位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和废水处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县疫情期间不因环境污染事件出现不稳定情况。四是开展全县涉重金属企业排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临武县涉重企业排查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全力推进相关工作。摸清了全县19家涉重企业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隐患,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企业排查台帐,并督促企业限期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目前,对19家涉重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基本完成,9个尾矿库治理任务已完成。
(四)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以开展空气质量达标工作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抓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推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发动全民参与。一方面,强化联防联控。推进形成区域“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联动体系,做到“每个区域、每个网格、每个工地有人管”。另一方面,强化全民参与。深入开展环保进机关、企业、工地、社区、学校、农村的“六进”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蓝天保卫战”中来,广泛动员群众自觉开展城乡环境同治、禁止垃圾露天焚烧等活动,形成共治共享的格局,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把生态防线建在基层“最前沿”。二是优化用地结构,开展扬尘综合治理。一方面,严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住建局将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安排工作人员不定期的对各在建项目进行巡查,督促整改,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实施治本控源,强化建筑工地渣土冲洗平台整改;强化污染防控意识。组织人员深入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居民区以及装修户家中进行宣传;严把建筑工地渣土准运审批关。严查车辆带泥上路等污染城市道路行为。三是加强提标改造,开展炉窑专项治理。对临武县所有涉工业炉窑工业企业进行摸排,共摸排出20家涉炉窑企业,建立管理清单。四是摸清底数,调查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开展了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摸排,共摸排出含氢氯氟烃受控用途使用企业2家,并要求企业进行备案登记。五是调整优化运输,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截至目前,我县老旧柴油货车已全部淘汰完毕。六是加强基础研究,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开展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建立了工业源、道路扬尘、施工扬尘、移动源减排项目清单,完善并实施清单化管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对我县县城区声功能区域噪声进行划定,并于2020年10月份发布。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临武县建城区96%的面积划为禁燃区,严禁高污染燃料“进城”。
(五)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完成水污染物减排CODcr14.79吨、氨氮4.42吨。一是强力推进断面水质达标。经过我局与县住建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采取对武水河城区段沿岸排污口的整治和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废水的严格管理等措施后,自2月份开始,省控地表水监控断面临连大桥水质已恢复至Ⅲ类,稳定达标。随着重金属治理各项工程的逐渐建成竣工(特别是陶家河治理工程一标段自5月18日开始试通水,其人工河道的开通避开了被选矿尾砂堆积的地下溶洞),马家坪电站大坝断面自2月份开始明显趋向好转。同时,实施了马家坪断面消劣应急处置工程,在12月底已成功消除劣Ⅴ类。二是抓好县城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稳步推进,目前正在进行工程的扫尾工作。三是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了38处“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投入100余万元,对5处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标识标牌进行了完善,对万水洞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交通穿越问题进行了整治。四是抓好工业集中聚集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一方面,加强对园区涉水企业的监管,做好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日常指导,使其能稳定达标正常运行;另一方面,指导园区管委会完善园区环保“一园一档”资料,改变其“重招商,轻环保”的意识,切实消除园区环境安全隐患。五是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临武县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已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项目新建了50多处饮用水源保护设施、30多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下达2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现已全部完成。我县共有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列入郴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其中,汾市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建成,并试通水;金江镇污水处理厂正加紧施工中,预计12月31日前可建成并通水。此外,还积极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现状调查、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农村污水处理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
(六)认真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了“十三五”重金属减排任务,完成减排率达到18.89%,超额完成目标责任状减排15%的任务。一是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进行了第五轮排查,并完成了36家问题企业的整治及销号验收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第三方,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的相关工作。三是推进污染地块的核实工作。四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督促我县三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制定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监督上述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七)扎实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实施。2020年,在完成甘溪河两江口至浸漕重金属治理项目的基础上,我县着重加强对已获专项资金支持的7个项目的实施。截至目前,临武县铁砂坪矿区重金属治理项目已完工;湘江源头三十六湾矿区遗留废渣治理工程(三十六湾矿区遗留选矿废渣治理扫尾补漏工程)已完成97%工程量;临武县甘溪河浸槽-出境断面沿岸废弃尾砂清理安全处置项目已完成90%工程量;临武县水东镇油湾村土法烧砒点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已完成77%工程量;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镇南乡新秀里、杨梅坳、旱洞、南家塘、方仓含砷弃渣治理项目正在进行填埋场重新选址后的环评报告编制工作;临武县镇南乡西冲村来溪洞土法烧砒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和转水湾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正在建设。积极申报土壤项目,2020年共申报了6个土壤项目入市土壤项目库。
(八)认真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县的2个问题(甘溪河长达40公里的河道堆积废渣超过1000万立方米问题和甘溪河老桥断面重金属年均浓度超标问题)正在整改并达到序时进度;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县的4个问题(含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临武县聚鑫锰业”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省环保督察反馈郴州涉及临武的3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0项,达到整改序时进度要求13项;今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我县信访件10件,我县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并已全部上报各批次信访件办理材料。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扎实推进全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狠抓重点行业大气污染减排。持续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重点推进砖瓦等行业炉窑深度治理。二是全面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三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治理。四是深入开展建筑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五是严格控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六是积极推进生活面源大气污染防治。七是严格控制烟花鞭炮燃放。
2、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力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督促工业园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二是持续推进三十六湾及周边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快环保治理项目推进,加强企业监管,确保出境断面水质逐步好转。其中,要重点抓好马家坪电站大坝断面水质超标问题整改,确保该断面稳定退出劣Ⅴ类水质。三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是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对于黑臭水体问题,发现一起,整治达标一起。五是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六是加快农村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七是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3、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巩固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对已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整治验收销号工作的企业,切实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及完成“三同时”验收工作,消除审批、验收手续不完善的隐患。二是继续配合第三方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以及污染地块治理的相关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的管理。
(二)切实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要按照原来分工,各部门牵头对原省政府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信访案件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查漏补缺,督促整改到位,并做好验收销号工作。二是全力推进甘溪河出境断面水质超标、甘溪河河道沉积大量尾砂两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快实施治理项目,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四类水质标准,最终实现达到三类水的目标。
(三)切实抓好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一是倒排工期,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已完工的项目抓紧时间争取尽快验收,未完工的项目加快施工进度。二是严明责任,严格督查,严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对治理项目的督查督办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有关部门解决,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项目推进有实实在在的工程量。三是加强衔接,积极汇报,大力争资。进一步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工作力度,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包装策划。根据重金属治理规划结合临武县治理的实际情况,包装一批重金属项目。
(四)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和流域的巡查力度,对非法企业做到露头就打,杜绝反弹。二是强化环境监测。一旦发现超标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排查处置,确保环境安全。三是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五)强化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要组织开展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考核,强化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并开展好应急监测和执法监测。同时,加强县环境监测站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
(六)抓好环保部门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按时序进度抓好环保部门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续相关工作。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