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61/2023-3542860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环保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2023年工作计划和2022年工作总结

    

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群众满意、生态修复为目标,切实加大对环境问题治理和行业监管力度,县域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22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2%PM2.5年均浓度23ug/L,综合指数2.77,居全市第4名;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省控断面武水河龟爻断面年均水质为Ⅱ类,达到年度目标值;地表水省控水质监测断面临连大桥断面年均为类水质,马家坪断面完成年度消劣目标。

一、2022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环保法治观念。一是利用网络手段,唱响生态文明建设嘹亮之歌。通过收集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素材,经微信群、抖音、快手等平台宣传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传播身边环保事迹等,打破地域的限制,让更多的人看到生态环保宣传信息,提高宣传工作的时效性,提升宣传效果。同时,利用网络媒体的互动功能,加强和大众的互动,吸引更多人注意,参与话题讨论交流,提升大众环保的热情,将群众监督工作落实。二是利用新闻报道,讲好临武生态环保故事。围绕近年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组织记者参加伴随式采访;在湖南日报、郴州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发表一批有深度、有温度的新闻报道,生动展示临武县生态环保工作进展和成效,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临武环保工作。二是利用政府职能,扩大环保宣传范围。利用“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通过县政府调度,组织各职能部门、乡镇进行摆摊式宣传,通过拉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发放环保手提袋、环保围裙等,扩大宣传效果,使宣传持续发酵。6·5世界环境日”当天悬挂“六·五世界环境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保护饮用水源就是保护人类生命”等宣传横幅4条,设置宣传展板4块,发放环保宣传手册3000多份,环保购物袋2000多个,宣传围裙2000多个。

(二)严格环境准入,源头控制环境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2021年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加强源头污染防控。按照“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改革方向,对于国家、省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污染项目,一律不批,坚决落实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要求,通过严格项目审批,助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绿色发展。2022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54个,其中环评报告表17个,登记表37个,审批项目总投资约310457.95万元,环保投资13443.34万元

(三)加强执法监管,提升企业守法意识。一是开展“双随机”检查。按照“双随机”的要求,更新了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和随机抽查系统平台,并在双随机抽查平台完成了全年的抽查任务;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累计出动2000余人次,对县域内企业、主要河流、矿山等开展巡查,打击企业非法偷排漏排行为,特别垃圾填埋场、南方矿业、香锡公司、环鑫公司等重点监管企业加强了企业排放监管,并对排查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三是强化联合联动执法。联合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开展了联合随机抽查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件,处罚金额214.32268万元,办理2个配套办法案件2起,其中向公安移送行政拘留2起,办理免予处罚案件1起。通过案件办理,警醒一批企业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震慑了一批麻痹大意的企业主,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为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了《临武县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2022-2025年)》和《2022年临武县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督促建筑工地落实“6个100%和一个摄像头”的目标,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实行全密闭,实现动态跟踪监管。同时,针对九月份以来空气质量波动情况,组织发放了《关于绿色出行、夜间加油和错峰卸油的倡议书》500余份,并在各加油站点醒目处粘贴针对花塘乡采石行业运输道路扬尘问题,组织周边企业临武县宏图石灰场、临武县恒通砂厂、临武县舜意建材有限公司、临武县鸿泰砂厂等企业在临武县宏图石灰场办公室召开了大气污染“气十条”座谈会,探讨了关于厂区及道路扬尘问题及解决办法,同时督促企业在管控好各自厂内扬尘问题的同时,落实道路降尘工作任务,想方设法减少道路扬尘,仅11月份,累计出动103人次,排查涉气污染问题34个,已完成问题整改23个,整改完成率为67.7%。狠抓重点行业大气污染减排。根据“十四五”期间的减排任务,对全县范围内涉气企业进行了摸排,对临武县万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临武县万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临武县舜洁洗涤厂等3家企业做减排任务,累计减排:二氧化硫202.43吨,氮氧化物100.64吨,目前,相关资料已报上级部门。持续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重点推进砖瓦等行业炉窑深度治理。2022年,我局进一步对临武县工业炉窑企业进行摸排,重点摸排了石灰窑、砖瓦窑等,全县砖厂8家,石灰厂5家,废气处理都安装酸碱法脱硫除尘处理设施。严禁秸秆露天焚烧。针对农业面源秸秆污染的特点,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对辖区内全方位禁烧秸秆全覆盖、无死角监管。今年,累计处理秸秆焚烧问题3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临武县已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57家,目前,已收缴排污权使用费593711.56元,预计年底前可完成60万收缴目标。

(五)对症下药,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统筹调度。针对临连大桥断面水质问题,在县生环委召开的五次全体会议上均进行了调度,同时,2022年生环委办公室临连大桥水质不稳定情况及时下达提示卡、警示函共计10份,督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控污染源,切实加强城区纳污管网建设,确保充分实现雨污分流二是项目建设带动河道治理。2022针对甘溪河流域、武水河流域水质不波动深入开展分析研究,结合溯源成果分别申报了《甘溪河上游历史遗留矿井涌水收集与污染治理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武水河临武段生态补水及沙溪河、河滨花园生态湿地水质净化修复工程》项目,两个项目累计获得中央项目资金4800万元,两个项目均在进行初步设计,预计年底可动工建设;为实现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加快2021年已获中央项目资金支持的两个项目建设。其中,临武县乡镇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项目,下达中央资金530万,该项目于20229月份完成招标,10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形象进度70%,计划202212月底前完工;临武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下达中央资金300万元,于202210月份完成政府采购,计划2022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全力确保甘溪河流域水质达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甘溪河流域综合整治方案》要求,按照“137”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进行了调度并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厘清责任,建立有方案、有措施、有人抓、有成效的工作机制,启动了四大工程,对南方矿业、香锡公司两个企业的尾矿库进行规范化建设,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确保水质达标;积极申报实施项目,推进甘溪上游历史遗留尾砂废渣治理,目前樱花园治理项目已开工实施,两江口项目完成了初步设计工作;对前期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并形成评估报告;为进一步查找污染根源,聘请了省环科院、省物勘院对两江口-大坪电站段砷、氟化物超标进行溯源排查,聘请了省环科院、省物勘院对三十六湾上游开展溯源,聘请省环科院、省物勘院对甘溪河上游三十六湾香花岭矿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目前相关报告已形成;加强企业监管执法。对南方矿业公司氟化物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罚10万元,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万水乡、香花镇、香锡公司、南方公司对通天山矿区、三十六湾矿区、香花岭矿区进行集中整治,挖断道路15处、密闭窿道了36处,扣押非法盗采原矿石约800㎏,对三十六湾矿区非法盗采人员拘留4,有效震慑了井下非法盗采的行为。加强流域水质监测,2022年累计对甘溪河流域人工采样共计300余次,分析数据2000余个,马家坪断面年均水质为Ⅳ类,达到年度消劣目标。

(六)突出重点,全面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根据《郴州市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深入排查全县涉镉等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出在产涉镉等重金属企业12家,关停企业9家,并报上级备案;二是全面推进“一住两公”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了1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审的工作任务。三是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环境管控。督促8家超标的在产企业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要求企业制定整治方案,整改到位。完成了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七)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危废管理。一是加强新《固废法》宣传。为使宣传工作取得成效,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发放固废图册等环保海报,向全县涉危企业发放《致全县涉固废企业的一封信》等,累计发放海报500余份、发放信件1000余份,使企业做到真正的知法、懂法、守法,为落实好新《固废法》的法定要求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积极开展培训学习。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组织全县170多家涉危企业负责人参加新《固废法》培训,向企业详细讲解新固废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并对产废单位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培训,2022年危废年度申报率达到99%。三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耕地土壤源头防控,对全县56个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点以及未纳入湖南省尾矿库管理的堆场进行了摸底,已治理完成竣工验收23个,自然修复7个,正在治理中项目13个,未治理13个未纳入湖南省尾矿库管理的堆场21个闭库18个,未闭库2个,停产1个;同时,联合县卫健局、交通局、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等相关单位开展行业检查,累计检查医疗机构20余家,汽修厂和铅酸电池经营户等20余家,对企业的危废贮存间标识标牌、危废贮存台账、危废转移联单等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活动,对报废汽车的注销、登记、回收拆解、路面巡查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同时,督促全县170家产废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自我评估,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并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开展现场评估,累计抽查企业100余家。

(八)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临武县高度重视中、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的每个问题,针对每个问题组建专班,层层抓落实,多方同向发力,整改取得较好成效。一是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我县信访件15件已全部办结并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反馈问题得到有效落实。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移交我县需关注问题4个,现已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其中永发砷渣问题、泡金山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销号,正邦汾市猪场问题和10家采石场问题正在整改中。此外,反馈郴州涉及临武的26个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已整改完成11个问题整改销号,达到序时进度15项)

(九)多方协作,稳妥推进聚鑫锰业治理。聘请省物勘院开展场地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地块详查,编制完成了《临武县聚鑫锰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聘请省物勘院对原填埋场开展效果评估,对防渗情况开展示踪实验,未发现堆场有渗漏现象,编制了《临武县聚鑫锰业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废渣堆场效果评价报告》;聘请省环科院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风险评估,编制了《临武县聚鑫锰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报告指出“聚鑫锰业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没有风险,场地周边环境未受到污染,总体风险可控”;聘请生态环境部华南所和省环科院工程中心组织编制了《临武县聚鑫锰业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方案》,明确了应精准治污,科学治污,采取措施将污染管控在地块内,防止对外扩散的技术路线,即采用“水平阻隔风险管控+废渣清挖转运及原址异位安全填埋+渗漏污水处理达标外排+地块截流沟”作为本地块污染场地的主体风险管控技术,目前方案已修改完善。根据制定的管控方案临武县积极开展争资立项工作,拟争取中省资金5000万元,目前临武县聚鑫锰业污染地块地下水风险管控项目已顺利进入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库。同时,加密监测场内外水环境状况,加大了饮用水安全宣传力度,全力保障石珠蔸村、慧香寺等周边村民饮用水;临武县生环委办公室出台了聚鑫锰业渗滤液处置工作方案和5个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能职责,同时,在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对渗滤液收集池进行实时联网监控。水东镇按要求加强了对渗滤液的巡查、转运处置、台账规范等工作。

(十)成立专班,有序推进土楼冲集中选矿区规范化建设。成立了土楼冲集中选矿项目区整顿整合工作专班,入驻项目区指导企业规范生产、规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手续。一是加强了和科研单位华南所沟通合作,加快了项目区内整体规划和规划环评工作,预计年底可完成;二是推动加快尾矿库规范化建设,对尾矿库一、二期工程进行尾沙干堆回填;三是督促环鑫公司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并确保稳定运行,加强污水回用监管,确保尾矿库污水零排放;四是督促各选厂规范生产,确保污染防控设施正常运转,生产污水和尾砂全部进入尾矿库;五是完善了项目区内道路、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

(十一)全面行动,竭力推进“夏季攻势”“利剑”行动任务完成。2022年,县生环委调整为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双主任机制,共召开了5次生环委全会,全面调度生态环境问题治理。一方面,“夏季攻势”任务全面完成。针对我县认领的6大类29项任务,印发《2022年临武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等文件,目前,任务已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完成率100%。另一方面,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利剑”行动。根据省“利剑行动”方安要求,临武县开展了多轮隐患排查,累计排查环境安全隐患41个,已完成40个隐患降级任务,1个达到时序整改要求。

(十二)广泛收集线索,全面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广泛收集生态损害赔偿线索,全面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在办案过程中积极与企业对接,加强磋商,强化生态修复,确保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做到“应赔尽赔”。2022年,累计启动生态损害赔偿13起,其中,已结案5起,累计获得赔偿金额44411.2元,进入诉讼程序3起,立案正在调查3起,终止案件2起。

(十三)积极开展争资立项工作,缓解污染治理资金问题面对我县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我局积极申报项目,加强和省、市有关部门衔接汇报,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领导的理解和支持。2022年共6个项目获中央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支持。其中,“武水河临武段生态补水及沙溪湖、河滨花园人工湿地水质净化修复工程”获中央项目资金2800万元;临武县万水乡儒风村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获中央土壤项目资金1764万元;临武县香花岭两江口附近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项目获中央土壤项目资金1121万元;临武县麦市镇曹家冲村和万水乡白竹村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获中央土壤项目资金1100万元;临武县茶场老屋场村、花塘乡善源洞村周边遗留废渣治理项目获中央土壤项目资金1232万元;“甘溪河上游历史遗留矿井涌水收集与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中央地下水污染防治资金2000万元;累计,获得中央项目资金10017万元,圆满完成5000万元任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不透,观念转变不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虽然习近平总书记从理论上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讲得非常透彻,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认识淡化,所以造成有的工作推一推则动一动,不推则不动;或者说起来,言词凿凿;做起来,行动迟缓。如何“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树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理念;如何让每一位干部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执行者、行动者的工作职责,还需进一步思考。

(二)对问题正视不足,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短板,未形成合力。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生态是立县之本、发展之基”的理念,按照“生态优生、绿色发展、转变方式、提质增效”的原则,以水质保护为核心,以生态建养为载体,以污染防治为抓手,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以及生态城镇建设,实现了经济社会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特别是在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但从当前的工作情况来看,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热、企业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但一些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甚至无视法律、法规,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较大风险。二是上级热、下级冷。县级领导层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但是一些科级、股级、一般干部在思想上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过来,重视不够,环保意识不强,还没有把环境保护工作当作重点工作、底线工作,还存在认识模糊、抱侥幸心理的现象。三是嘴上热、行动冷。提到环保工作,大家都能讲,但是仅做嘴上巨人,在行动上都是矮子。在落实中力度不够,措施不力、处罚不强、问责不严,导致监管效果大打折扣。比如,城区油烟、噪音、垃圾填埋场异味、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生猪养殖污染等问题,这些都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工作,直接涉及群众的福祉,县委、县政府虽多次安排部署,仍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造成群众意见很大。

(三)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发展和保护需进一步统筹协调。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临武县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发展,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获得极大提升,同时也积累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尤其是,长期形成的依靠大规模生产要素投入以换取经济增长的粗放式发展方式导致生态环境大面积破坏,生态系统不断恶化,不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而且在一段时间内也成为民心之痛,如:三十六湾矿产资源无序开采造成的严重生态破坏问题,聚鑫锰业场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问题,临武正邦汾市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等,在前期开发和招商引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相关部门在审批过程中环境因素考虑不周全,在企业环保设施不健全的情况下生产,造成周边严重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从根本上讲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二者的最终目的都是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优质的生态环境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基本保障,只有生态环境优良,才能使经济稳定增长;如各单位各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将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要的考量指标,那么后面的环境治理负担将会减轻很多。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转变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传统观念。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要从思想上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是基础,生态环境是条件,决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从辩证的角度来看待,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应对资源环境问题的需要,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需要。要从思想上坚决摒弃“先发展,后保护”或“先保护、后发展”的观念,真正树立起“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强调环境保护并不是放弃发展或放慢发展,而是为了实现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保护与发展的协调并进。我们要从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真正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并驾齐驱一同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二)转变责任机制,强化担当,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就是要集中优势兵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大力气解决好突出的环境问题。一要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划定的生态红线划,强制性恪守生态环境红线,建立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通报、公告机制,从严落实定期调度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整改工作出现反弹和弱化。建立环境保护动态监测和监督执法长效机制,强化开发利用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全面推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构建责任明确、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三要落实工作责任,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坚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环保铁规》,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对环境保护责任执行不到位和损害环境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从严问责、终身追责。同时,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树立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引导公民践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民携手共建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生态环境。

(三)统筹推进环境问题治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推进“十四五”发展总体目标实现。“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流域、水域水质达标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严格控制环境安全和环境风险;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农村环境得到整治,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并逐步修复;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排污许可、生态空间管制、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制体制、生态补偿、环境责任考核、社会共治等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2023年主要举措是:

1、强能力,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一是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涵盖大气、水、噪声等要素的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二是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队伍硬件设施建设和能力素质培养;三是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能力建设,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

2、扎实推进全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狠抓重点行业大气污染减排。持续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重点推进砖瓦等行业炉窑深度治理。二是全面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三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四是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整治。五是严格控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六是积极推进生活面源大气污染防治。七是严格控制烟花鞭炮燃放。

2)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三十六湾及周边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快环保治理项目推进,加强企业监管,确保出境断面水质逐步好转。二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已完成建设项目正常运行。四是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五是加快农村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六是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3)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对已制定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整治方案的未完成整治企业,继续加大督促力度。二是继续配合第三方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以及污染地块治理的相关工作。

3、切实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一是要按照原来分工,各部门牵头对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信访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查漏补缺,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全力推进甘溪河出境断面水质超标、甘溪河河道沉积大量尾砂两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快实施治理项目,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水质标准,最终实现达到Ⅲ类水质的目标。

4、切实抓好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一是倒排工期,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已完工的项目抓紧时间争取尽快验收,未完工的项目加快施工进度。二是严明责任,严格督查,严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对治理项目的督查督办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有关部门解决,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项目推进有实实在在的工程量。三是加强衔接,积极汇报,大力争资。进一步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工作力度,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包装策划。根据存在的环境问题,结合临武县治理的实际情况,包装一批项目,切实解决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

5、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和流域的巡查力度,对非法企业做到露头就打,杜绝反弹。二是强化环境监测。一旦发现超标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排查处置,确保环境安全。三是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6、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一方面,针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结合县实际经济能力,按轻重缓急制定资金需求表,集中资金解决一批影响民众生活、反应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缓解信访维稳压力,保障民众的环境权益;另一方面,结合县域内环境问题,积极开展争资立项工作,尽可能地争取更多的专项治理资金,解决一批历史遗留突出环境问题,消减存量。

7、切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环境安全无小事”的理念,继续做好市民在“12345”市民热线、“12369”环保热线的环境问题投诉等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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