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68/2023-3602934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3-0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行政执法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第一部分 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概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5、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6、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费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拟订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编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相关城市基础建设(城区内园林绿化和风景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设施、管线管网等)的专项规划。参与审查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排水以及市场建设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
(四)、负责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审批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负责环卫基础设施的统计及运行的监管工作。
(五)、负责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物立面和色彩、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点破道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车辆清洗行业管理。
(六)、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授权范围内有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县城区城市道路、桥涵、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区道路绿化、公园景观带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实施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参与城区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验收工作。
(八)、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停车场建设规划工作。
(九)、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复确定的行政处罚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全县联合执法行动、专项综合整治行动、跨区域的重大复杂违法案件查处。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责调整。
(1)将县园林管理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将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取消、调整、增加由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4)将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5)将有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划入市生态环境临武分局。
(6)将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7)职责调整、机构组建和管理体制
在城市管理领域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的基础上,按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集中整合现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等管理方面行政处罚权相关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重新组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设若干执法队,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名义实行统一综合行政执法。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按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承担县级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1、参与全县联合执法行动、城市管理专项综合整治行动。
2、依法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3、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4、依法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5、依法行使水利管理方面对影响城市河道畅通的行政
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6、依法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
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 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7、负责有关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查处等,负责执行办案信息采集、公示及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指导和监督乡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 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有关执法活动 和有关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活动。
2、人员情况:
核定机关编制数合计78名,行政编制数5名,事业编制数73名,工勤人员编制数0名。现有在职在岗在编职工47人,离退休7人,临时工171人,其中: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在职在岗在编统发40人,非统发7人。车辆编制数5辆,现有车辆5辆,电动车6辆。
3、内设机构:
根据单位职责,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11个职能股室和执法队,1个局属事业单位,2个所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
1、11个内设职能股室和执法队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考核股、行政审批股、政工人事股、交通秩序执法队、市容秩序执法队、查违执法队、渣土执法队、禁燃执法队、住房建设执法队。
2、1个局属事业单位:临武县市政公用设施管护所。
3、2个所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临武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临武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1个局属事业单位与局本级汇总预算,所属2个二级机构事业单位临武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和临武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都是独立核算,单独公开,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我单位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财政专户管理预算支出,所以附件10、11、18、19为空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初预算数1963.83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拨款1347.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68.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7.9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2023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55.27万元,主要是市政公厕临聘人员服务外包,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96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3.83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5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7.1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1.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147.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47.90万元。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3.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268.33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党组织活动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69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9万元,主要含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党建工作经费等机关运行费用。
2、一般性预算支出:2023年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般性支出54.80万元,较2022年压减16.32万元,压减23%。
3、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有所减少,主要是厉行节约要求。
4、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国有资产总额:385.31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占有使用情况: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价值0万元。(2)专用设备占有使用情况:专用设备价值175.39万元。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6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33万元,项目支出695.5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
第二部分:
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