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9/2025-3847683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5-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教育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事项名称:无证办学
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提交部门:承办股室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1.违法事实证据材料;2.处理意见及其情况说明;3.处罚告知书;4.如有申辩的,需提交机构申辩材料;5.拟定处罚意见。
审核重点: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2.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法裁量基准是否适当;4.程序是否合法;5.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6.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注: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以临武县教育局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前由政策法规股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2、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条件: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事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的;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拟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的;拟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拟加重、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