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89/2025-3847683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教育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临武县教育局对校外培训机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事项名称:无证办学

  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提交部门:承办股室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1.违法事实证据材料;2.处理意见及其情况说明;3.处罚告知书;4.如有申辩的,需提交机构申辩材料;5.拟定处罚意见。

  审核重点: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2.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法裁量基准是否适当;4.程序是否合法;5.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6.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注: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以临武县教育局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前由政策法规股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2、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条件: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事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的;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拟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的;拟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拟加重、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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