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0179/2024-3685062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4-0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统计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第一条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武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郴办字〔2019〕10号)、《中共临武县委办公室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武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武县统计局(以下简称县统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完成省、市、县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监测、考核评价、监督检查。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建议。
(三)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方案、考核评价及其结果。
(四)统一收集、整理、核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普查、专项调查公报。
(五)按照统计制度,组织开展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投资、中小企业、商贸流通、非公经济、能源消耗、节能减排等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园区统计工作。负责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妇女儿童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测。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和推进各乡镇、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七)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工作的科研、教育、宣传和统计安全、保密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室)(0735-6266475)。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保密、档案、综治、信访、纪律、安全、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全县统计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规的研究、宣传、普及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为。推进本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涉外社会调查活动。
(二)业务统计股(综合核算监测股)。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研究拟订全县统计制度和方法的改革方案。制定全县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核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全县有关专业统计业务和统计基础工作,推进全县基层统计网络建设。负责全县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普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全县工业化,农业化进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数据评价。负责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妇女儿童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承担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产负债、资源环境等核算工作。组织开晨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投资、中小企业、商贸流通、非公经济、能源消耗、节能减排等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园区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妇女、儿童等统计数据。对全县经济、科技和社会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预测,提供综合性的宏观经济报告和咨询建议;发布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统计公报。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提要和统计综合月报编辑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研究课题。
第五条 县统计局机关核定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全拨事业编制1名,待空编后予以核销。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办公室电话:0735-6266475
办公室负责人:周城媛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冬季);8:00-12:00;15:00-18:00(夏季)
办公地址:临武县武水镇临武大道113号政府大楼4楼D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