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179/2024-3685242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统计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临武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临经普办〔2023〕7号

  临武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武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临武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武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临武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统计局:牵头做好临武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普查业务培训,组织试点、单位清查;负责普查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及数据质量控制;负责普查宣传及普查物资发放工作;负责普查资料发布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行为;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日常工作;负责经济普查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更新维护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在普查准备、综合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和应用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宣传工作;指导县属主流媒体加大对经济普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协调文化产业相关行业部门共同做好文化产业单位的经济普查工作;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等事项;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委网信办:负责组织网络媒体开展有关宣传,扩大传播效果;统筹协调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指导经济普查的舆论监测和应对,处置网上有害信息;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和协调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评估;协助做好重点服务业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单位的清查、登记、审核和评估工作;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县本级普查经费的保障、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指导和督促各县县区切实加强普查经费保障工作;参与普查数据评估;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评估;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评估;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提供软件行业企业名录;协助做好工业企业的清查、登记、审核和评估工作;协调通讯运营商推送普查公益短信;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提供全县拍卖行业单位名录;组织协调本系统选派业务人员全程参与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的清查、登记、审核和评估工作;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移动、电信、联通、铁塔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完成经济普查其它相关工作。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评估;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做好相关单位的清查、登记、审核和评估工作;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戒毒场所等单位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做好相关单位的清查、登记、审核和评估工作;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缴纳保险的企业法人相关信息;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评估;协助做好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电子地图所需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协助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提供地图技术审查服务;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相关协助;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取得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录;负责提供“临武县房地产县场监管平台”中记载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等单位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清查、审核和评估工作;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公路、水路、城县公共交通行业等单位和个体户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评估;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评估;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文旅广体局:负责提供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娱乐场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旅行社、景区等名录;协调各地旅游机构向当地普查机构提供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经营户信息;协助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的清查、登记、审核和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审查普查宣传片、专题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推动普查宣传产品在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上的播放。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体育相关单位和场馆设施名录等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评估;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评估;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按照“五证合一”工作机制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外的其他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登记资料、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企业名录资料和年报资料,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参与行政登记资料与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的比对核查;组织力量全程参与普查,协助查找单位;充分利用工商登记宣传渠道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参与单位清查、普查数据评估;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在普查准备、综合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和应用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加大对经济普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缴纳税款的企业、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名录资料;提供2023年全县及分县县区分行业税收数据;参与行政登记资料与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的比对核查;组织基层税务局全程参与普查,协助查找单位;充分利用税务宣传渠道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参与单位清查、普查数据评估;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人民银行临武支行:负责提供全县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单位资料;协助开展单位清查;负责做好本系统宣传、普查登记工作;根据普查机构相关规定,将普查数据分解到下属单位;参与相关普查数据的审核;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国家统计局临武调查队:按普查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县人武部保障科:除完成中央、省军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外,协助军事管辖区内各类非军队系统普查对象的宣传、单位清查和普查工作。

  县邮政管理分公司: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评估;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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