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179/2024-3720590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统计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临武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临武县统计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推进依法治统为中心、以强化统计监督为重点,全面加强全县统计法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法治保障,促进统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临武县统计局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充分利用专题会议、研讨交流会、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意义、主题、内容、成果等方面,结合临武县社会经济发展,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解读和学习,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提高统计法治建设水平。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推进。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学先一步,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专题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局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思想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讨论研究国家统计局正在开展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等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两个维护”体现在统计具体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续推进统计法成为党校常规课程。2023年,县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县委党校秋季科干班学员进行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做诚信统计人”专题讲座,全县90多名优秀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结合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详细介绍统计法律法规对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职权职责等规定,抓住“关键少数”,达到了“以案促学、以案促统”目的。

  (三)加强执法检查,全面规范依法治统。一是强核查,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全县在库的216家“四上”企业(其中规上工业80家、限上批零住餐80家、规上服务业20家、房地产29家、建筑业7家)和68个在库项目(5000万以上)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潜在风险实行预警预判。2023年全县已完成3轮次自查自纠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3起,已全部整改到位。对因停产或未达规7家工业企业已在年度申报退库,5家破产、注吊销在库商贸企业和两个虚假项目、一个重复报数项目均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退库处理。二是强执法,有效提升数据质量。全力支持县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9月份,临武县统计局在统计执法人员欠缺的情况下,局主要领导亲自出面协调、沟通,积极寻求国家统计局临武调查队的指导和支持,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5家企事业单位、3个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开展了为期四天的“双随机”执法检查,经查,数据质量均较好。

  (四)加强学法培训、全面提升法治素养。一是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为加强基层统计员业务能力,研究制定了“每月一训”的专业培训计划。全年已开展固定资产投资、五经普等大型培训会10次,参训人员1800余人次。同时组织本局专业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以及国家统计局的在线教育培训。二是推进规范化创建。根据省局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创建工作。今年已完成3个乡镇统计示范站建设。目前,全县共完成7个乡镇统计示范站和1个产业园区统计示范站建设。

  (五)增强法治信仰、全面提升宣传实效。一是着力提升党政领导依法治统意识。9月27日,邓国兵局长在第20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上为与会领导解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同时,今年将《深化改革 依法统计 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课程列入党校主体班的授课内容,局党组负责人亲自到党校授课。通过顶层推动,全县上下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大统计的工作格局不断形成。二是着力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今年以来,临武县统计局创新举措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全年对全县13个乡镇、园区分管领导、“四上”企业统计员、劳资样本单位统计员约1800人次开展统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统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利用各专业召开的统计业务培训会等,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将各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决心和要求传导给每一位统计工作人员,促进基层统计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双”提升。三是着力提升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在公园广场、综合市场、工业园区等人群密集的场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2023年,专门定制了3600份普法宣传物资,通过线下定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动漫、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升统计普法的亲和力、影响力和社会群众的参与率,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薄弱这一困境仍待实质性改善。一是执法机构设置不到位。国家、省、市级统计局都设立了专门的统计执法监督机构,但县级统计局没有设置执法检查机构,影响了统计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开展。二是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缺少专业执法人员。县级统计机构人员编制少,统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极大地影响了统计执法工作的开展,制约了统计法治建设。

  (二)防惩统计造假合力不强。根据《监督意见》,要将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互相协调。目前,统计协同监督方面尚未形成常态化机制。协同监督的范围还不够广,仍存在统计监督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线索共享渠道不畅通、统计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不好等问题,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同配合目前还是空白,必须进一步推进贯通协同,一体推进“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计监督力度,提升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开展统计调查对象普法教育。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检查、数据核查、统计年报会等工作,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把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统计日常各项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生态。积极推动统计普法和统计业务相结合,一是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深入做好“五经普+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采用接地气、易传播的宣传方式,做好统计普法工作。二是积极与乡镇、宣传、司法等部门单位联系,争取参与相关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统计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扩大普法覆盖面。三是整合线上、线下宣传资源,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多媒体方式,丰富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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