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179/2020-3189148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0-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统计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临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乡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人口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者,选聘业务熟、社情明、守规矩的普查人员既是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核心,又是普查数据质量真实准确重要保障。为切实做好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选聘工作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人口普查的主要力量和骨干,是普查登记的直接实施者,其素质和责任心直接关系普查的成败。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抓紧启动选聘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细则》的要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各乡镇人普办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就人口普查所需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数量、结构、来源、任务等要求,以及选聘工作遇到的困难进行全面汇报,引起乡镇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通过政府行为,结合综合试点工作经验,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办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两员”选聘工作。

二、严格执行选聘标准

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工作细则要求,坚持高标准、严执行,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信任、吃苦耐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经培训能够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独立开展工作、身体健康的人员选进人口普查队伍中来。普查指导员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政治觉悟高,并熟悉当地情况,其选聘工作要先于普查员进行。

三、积极拓宽选聘渠道

乡镇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因地制宜,积极拓宽选聘渠道务实有效做好选聘工作。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可以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社会招聘。应当充分吸纳熟悉当地住户、环境情况的人员,如当地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社区居民、网格员、楼栋长、物业工作人员等。优先聘请有回原籍乡镇参加普查工作意愿的大学毕业生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利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公民作为志愿者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要从本单位选聘12名普查员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人口普查登记工作;有独立院落、小区和属本单位原有小区的(含已出售),要根据小区人口情况至少选聘1名普查员,做好本小区的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县直单位普查员上报时间在820日前报县人普办。联系人夏聪,联系电话:0735-6266660

四、足额配备普查人员

乡镇要在充分调研、准确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的原则进行选聘。较大的普查区可酌情增加普查指导员,每四至五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山区、边远地区可适当增加普查员配备。在外籍人员较多的普查小区,可配备具有一定外语沟通能力的普查员。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普查登记工作,对普查员的配备要留有5%左右的预备数,并尽可能保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稳定。选聘工作应于2020820前完成。

五、着力做好基本保障

乡镇要制定有利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顺利开展普查工作的配套政策规定,充分调动选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消除选调人员的后顾之忧,创造条件稳定普查人员队伍。对借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其工资由原单位支付,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随意更换。要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 计局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5号)和《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人普办202014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劳动报酬和工作补贴,按时拨付,足额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临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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