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whtygdxwcbj/2025-3889428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文综罚字〔2025〕00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年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临)文综罚字〔2025001

当 事 人: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住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官山南路格林春天二期小区11栋二、三楼商铺                                           

你(单位)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一案现已查明,具体案情:

2025年1月20日19时42分至2025年1月20日20时58分,临武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何远(181XXXX1001)、曾建林(181XXXX1005)、邓芸(181XXXX1004)共3人,按照上级交办工作要求,对位于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官山南路格林春天二期小区11栋二、三楼商铺的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涉嫌未办理营业性演出相关手续的经营行为进行核查。执法人员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规定,现场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现场检查发现该娱乐有限公司正在营业,场所内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公司股东陈*在现场负责、配合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营业性演出,同时,用手机向当事人播放群众举报时提供的5段相关演出视频,要求当事人提供2025年1月17日至20日的节目单和1月18日消费者消费记录。执法人员查看该公司2025年1月18日的节目单时发现“23﹕58-00﹕00邀请董事会+嘉宾上台倒计时环节+切蛋糕+祝福语+台上敬酒”和“00﹕00-00﹕15嘉宾演出时间”这两个环节中有嘉宾演出的安排,经初步核实,当事人承认群众举报时提供的5段相关演出视频是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5周年店庆活动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艺人骆**来酒吧演出的推广宣传视频和2025年1月18日当晚的演出现场视频,当晚未收取消费者的门票费用,只是销售了酒水。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示这次演出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演出经纪机构的资质证明、演出艺人个人资质证明、承办合同或者协议、湖南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文件、支付承办费用票据等相关资料,当事人现场均无法出示。

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作出如下处理:1、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拍照作为证据材料;2、将当事人提供的2025年1月17日至20日苏格酒吧节目单拷贝作为证据材料;3、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一份;4、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到本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2025年1月22日,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的法定代表人刘*授权股东陈*到我局接受第一次调查询问,并提供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演出合约》1份、手机上的演出费用支付相关截图3张、佛山汇影传媒有限公司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照片打印件1份、《关于苏格酒吧店庆邀请嘉宾未提前报备的情况说明》1份。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1份,并经过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同时,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取证的4张节目单彩色打印件和刻录相关视频证据材料的1张DVD光盘、截取的10张视频关键图像截图进行了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2025年1月23日,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股东陈*到我局,提供了佛山汇影传媒有限公司安排香港特别行政区艺人骆**到苏格酒吧演出的《工作证明》1份。

2025年1月24日,经本机关承办机构负责人、法制部门负责人、承办机构分管领导、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对当事人予以立案,指定执法人员邓芸、曾建林负责办理此案。

2025年1月24日,执法人员通过邮寄《调查询问通知书》的送达方式,通知佛山汇影传媒有限公司来我局接受调查询问。同时,去函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请求协助调查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是否委托佛山汇影传媒有限公司承办2025年1月18日晚上的5周年店庆演出活动等相关情况。2月13日,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函告知,佛山汇影传媒有限公司未受委托承办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2025年1月18日晚上的营业性演出。

2025年2月19日,佛山汇影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来电表示该公司已收到我局邮寄的《调查询问通知书》,但因路途遥远,不方便前来接受调查询问,现已积极配合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完成调查核实。

2025年2月21日,我局审批股工作人员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准入管理系统查询证实,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不是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2025年1月18日该公司5周年店庆活动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艺人骆**来酒吧演出的演出活动未申请报批;市局、县局审批部门均未收到此次营业性演出的申报资料。

2025年2月24日,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股东陈*到我局接受第二次调查询问,并提供了《商铺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1份,并经过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同时,当事人对佛山汇影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的2张收款记录截图打印件进行了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通过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当事人明白了酒吧不是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演出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并且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除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二)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经历的证明文件;”的规定,委托的演出经纪机构必须要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

2025年3月13日,案件调查终结。

本案查明以下事实:

当事人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其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临)文综检(勘)字〔2025〕52号1份,证明2025年1月20日19时42分至2025年1月20日20时38分,执法人员按照上级交办工作要求,对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涉嫌未办理营业性演出相关手续的经营行为进行核查,现场检查发现苏格酒吧的经营地址就是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的住所,该公司承认2025年1月18日当晚邀请嘉宾来举办了演出等现场检查情况;

2、现场检查情况取证的照片彩色打印件4张,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主要过程;

3、执法人员现场获取的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2025年1月17日至20日的节目单1份,证明2025年1月18日该公司5周年店庆活动中有嘉宾演出的安排;

4、执法人员将群众举报时提供的5段相关推广宣传、现场演出视频证据材料刻录成DVD光盘1张,并将视频证据材料中的关键图像进行截取打印截图10张,证明2025年1月18日临武翰森娱乐有限

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5周年店庆活动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艺人骆**来酒吧演出的事实;

  5、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5MA4R402Q6G)复印件1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刘*授权委托公司股东陈*全权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切事务;

  6、当事人的《演出合约》1份、演出费用支付相关截图打印件3张、佛山汇影传媒有限公司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编号:440600******)照片打印件1份、香港特别行政区艺人骆**到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演出的《工作证明》1份、《关于苏格酒吧店庆邀请嘉宾未提前报备的情况说明》1份,证明佛山汇影传媒有限公司受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的委托,安排香港特别行政区艺人骆**2025年1月18日到苏格酒吧(SUGAR CLUB)演出的合作关系及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情况;

7、《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协助调查有关情况的复函》1份(其中附有佛山汇影传媒有限公司收到苏格酒吧转账的转账记录截图打印件2张),证明佛山汇影传媒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首次发证日期是2023年6月16日,有效期为2023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5日,截至目前无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不具备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的资质,该公司协助安排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艺人骆**2025年1月18日前往临武苏格酒吧演出,收取费用62000元,但并未受委托承办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2025年1月18日晚上的营业性演出;

8、《关于核查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手续的情况说明》1份,证明我局审批股工作人员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准入管理系统查询,发现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不是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该公司2025年1月18日5周年店庆活动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艺人骆**来苏格酒吧演出的演出活动未申请报批,市局、县局审批部门均未收到此次营业性演出的申报资料;

9、对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股东陈*的《调查询问笔录》2份,证明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就是苏格酒吧(SUGAR CLUB),该公司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未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擅自举办演出这一违法事实及相关违法所得、演出器材情况,还有执法人员合法取证的过程;

10、当事人的《商铺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临武翰森娱乐有限公司(苏格酒吧SUGAR CLUB)经营地址是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官山南路格林春天二期小区11栋二、三楼商铺。

以上证据,本机关已向当事人逐一出示,经当事人确认无误后,就证据事项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无异议,本机关予以采信。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调查取证,经过本机关对上述证据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可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2025年3月13日,本机关经过集体讨论对本案法律法规适用及行政处罚裁量审核后认为:对于当事人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这一违法行为,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的指引,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没收演出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举办该场演出是为了广告宣传,未通过售票进行盈利,执法人员未收集到证明其违法所得的合同、协议、票据等相关证据材料,违法所得无法具体核算,故视为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属于酒吧类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无专门的演出器材,该场演出器材是受邀演出艺人自带,演出结束后已带走,故视为无演出器材;当事人违法行为虽系初次违法,但不符合《湖南省文化市场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规定的违法行为情形,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但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其行为符合《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码第45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参照该基准第29项进行裁量,符合第29项中“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适用情形,参照第29项中“从轻处罚”裁量阶次,处罚标准为:“没收演出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5321日,本机关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依法向当事人送达编号为(临)文综罚告字〔2025001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份,告知其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种类和幅度,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截至2025331日,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听证的申请,故视为放弃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综上所述,本机关决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万元整(50000元整)。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临武县舜峰镇向阳路80号办公大楼四楼临武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财会室通过湖南省非税收入单位执收管理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第四十六条第三款“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武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临武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422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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