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whtygdxwcbj/2024-3687450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临武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根据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严格财会制度,分清资金渠道,实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会人员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事,做到收有凭、付有据,经审核不符合财会手续的,财务人员有权拒付。要做到账务清楚,账实相符,按时编制财务月报和年报,提交局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

  二、严格执行“五人会审”制度。凡公款支付报账发票,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报账员初核签字,局长、纪检、党组书记、财务分管领导复核。

  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单笔开支1万元以上或同一事由分数笔累计开支2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方可执行五人会审程序。

  四、各股室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人员统一采购,原则上在电子卖场购买,电子卖场没有的,实行定点购物、统一结算。

  五、各股室的资料一般自行印制或外出印制。外出印制单次费用1000元以上的,报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印制,未经批准自行印刷的,不予报账。

  六、会议费支出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执行,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原则,从严控制会期、人数和费用支出。支出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并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会议结束后,由承办股室会同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结算。

  七、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开会、办事或参加学习培训,须填写外出审批单,报局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并按省、市、县有关财经纪律要求和《临武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临财行〔2019〕17号)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八、经组织批准离开常驻地带薪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社会主义学院等脱产培训学习(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并在校食宿的,学习期间学校统一收取的伙食费由单位在伙食补助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不报销市内交通费,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差旅费由单位报销。离开常驻地参加学习时间超过1个月的,除首次和期满往返外,每个月可报销一次往返两地(家庭和工作地)的城市间交通费(已派公务用车的除外),一往一返计1次,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凡个人参加高等院校学历教育,以及报考干部职务、技术职称的人员,一切费用自理,上级有明文规定的除外。

  九、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或出差,不得以开会、培训、考察为名搞变相旅游。派出从事县中心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县有文件规定的按规定计发补助,没有文件规定的单位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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