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5/2023-3583424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武水镇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武水镇村(社区)“两委”干部请销假工作制度》的通知

 

 

 

 

 

 

武发202326

 

关于印发《武水镇村(社区)“两委”干部请销假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同意印发《武水镇村(社区)“两委”干部请销假工作制度》,现将此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水镇村(社区)“两委”干部请销假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组织纪律,充分调动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坐班工作要求

第一条 村(社区)干部每月到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每天至少有1村(社区)干部在便民服务大厅坐班,其他村(社区)干部开展入户走访、指导发展生产、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坚决杜绝“走读”现象。

第二条 若逢重大节假日村(社区)支书或主任带班,至少1名其他干部共同坐班。坐班人员接待群众要热情,积极为群众代办各类事项。坐班人员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认真登记来人来访、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的情况,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交接。要充分发挥村服务中心功能,确保场地干净整洁,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

 

第二章 请销假制度

第三条 病假

1.病假凭医生证明须经本村(社区)驻村领导审核批准。

2.请病假达3天以上的(3)病假证明与请假呈批表应及时报镇党建办备案。

3.因急诊来不及请假时,应尽快以电话等方式说明情况,并在事后补办有关请假手续。如无病历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第四条 事假

1.村(社区)书记、主任有事外出(离开镇域范围)需请事假的,由本村(社区)驻村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并报镇党建办备案。

2.村(社区)“两委”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由村(社区)书记、主任初审,再由本村(社区)驻村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含3天),由村(社区)书记、主任初审,再由本村(社区)驻村领导审核并经镇主要领导审批,并报镇党建办备案。

  3.村(社区)“两委”干部如因身在外地或交通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呈批表的,可先通过电话请示本村(社区)驻村领导,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第五条 婚假

村(社区)“两委”干部持结婚证,经批准,报镇党建办备案后,可享受婚假3天。休婚假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第六条 丧假

村(社区)“两委”干部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处理丧事假3天,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经驻村领导批准,报镇党建办备案后,也可给予3天的丧假。对于需要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休丧假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计算假期的天数。

第七条 产假

1.产假享受待遇。女性村(社区)干部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生育产假+奖励产假最多可休158天。(依照《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 令第298号)第八条相关规定)

2.性村(社区)干部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请假备案制度 村(社区)干部单次请假申请达到3天以上(含3天),必须报镇党建办备案。

第九条 销假制度 以上假期均应实行销假制度,休假后(三天内)须报镇党建办销假党建办在《请假条》上注明销假时间。若请假到期,恰逢因公出差,可电话向所在单位办公室销假,并报告事由、去向等。请假时间结束未归,又无任何理由和领导批准的,从假期结束时间起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 纪律要求

第十条 全镇村(社区)干部要严格遵守请销假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事前请示报批手续。

第十一条 对未经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岗、离开镇域范围出行及其它违反请销假管理制度的情况,镇纪委将按照严重程度对当事人作出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或其它党纪政务处分。

第十二条 镇党建办负责村(社区)干部请销假的日常管理督查工作,镇纪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查时发现人员不在岗的,不在岗说明与个人去向不吻合的,视为旷工;临时脱岗没有报告去向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日常督查中发现2次迟到或早退的记1次旷工,年度无故旷工3次,由镇纪委约谈,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督查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将作为村(社区)干部日常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依据。

 

 

第十三条 村(社区)其他干部(自聘干部参照此制度执行。

附件:1.武水镇村(社区)书记、主任请假申请表

          2.武水镇村(社区)“两委”干部请假申请表

 

                         


附件1

 

武水镇村(社区)书记、主任请假申请表

 

 

 

村(社区)

 

 

 

起止时间

      日至      日(共    天)

请假去向、事由

 

驻村领导批示

 

主要领导批示

 

 

 

说明:

1.村(社区)书记、主任请假,由本村(社区)驻村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主要领导审批。

2.经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将假条交至镇党建办存档。


 

附件2

 

武水镇村(社区)“两委”干部请假申请表

 

 

 

村(社区)

 

 

 

起止时间

      日至      日(共    天)

请假去向、事由

 

村(社区)书记、主任审核

 

驻村领导批示

 

主要领导批示

 

 

 

说明:

1.村(社区)“两委”及其他干部请假3天以内,经村(社区)书记、主任初审,由驻村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经村(社区)书记、主任初审、本村(社区)驻村领导审核、镇主要领导审批。

2.经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将假单交至镇党建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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