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39/2023-3583832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3-05-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水东镇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水政发〔2023〕34号
关于印发《水东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送审稿)
各村委,镇直各站所:
经水东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水东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东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大战略问题,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决扛牢粮食生产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基本原则,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推动责任层层落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实现粮食生产“保面积、稳产量、保质量”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临武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关于粮食生产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扛起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工作部署。以稳定双季稻生产面积、发展大豆等特色旱杂粮扩面增产。坚持示范带动,加强指导服务,推进土地流转,激发新型主体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努力提高粮食生产标准化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抛荒、耕地“非农化”和粮田“非粮化”行为,全面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2023年,按照县下达粮食生产任务,我镇粮食播种面积在16040亩,其中早稻面积1660亩,粮食总产量在6293吨的目标任务;完成早稻集中育秧面积1330亩,大豆种植面积500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300亩),推广高档优质稻种植面积比上年提高10%,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
二、工作任务
(一)稳定水稻生产面积。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大力开展“压单扩双”,双季稻区一律恢复双季稻种植,永久基本农田优先种三大主粮,其他耕地宜粮则粮、应种尽种,确保稳定粮食播种面积16040亩(其中早稻生产面积1660亩、中稻生产面积4620亩、晚稻生产面积1830亩、其他旱杂粮600亩)。在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退出水稻生产基础上力争早稻面积稳定在上年水平。全面开展集中育秧,推进传统早稻区恢复早稻生产,推动新建和改建标准化集中育秧基地,完成1330亩早稻集中育秧。采取提高全程机械化作业、支持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专业服务、抓好农调监测点双季稻生产、禁止直播等有效措施,力争早稻面积稳定在上年水平。在一季有余、两季不足的中稻区发展再生稻面积1950亩,严禁双季稻区发展再生稻。
(二)压实责任,细化任务,严禁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2023年,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实行县乡村三级书记齐抓粮食生产工作机制。一是压实责任。明确各村委粮食生产联点镇级领导和联点单位(详见附件2),各村支书主任负责人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驻村乡镇领导、驻村干部和村支书、村组干部为粮食生产直接责任人,形成“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驻村,村干部包组到户”的责任体系。二是细化任务。按照县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分配到各村委(详见附件1),各村委根据任务目标落实到各村各组,并细化到人到田块。水东镇至少创建1个连片200亩以上的水稻示范片(水东村),水东镇(除岳溪村、上塘村、油湾村、西山村、斗水坪村、天堂坪村、畔塘村、桃竹村非双季稻区外)至少创建2个连片50亩以上的双季稻示范片,乡镇书记、乡镇长各负责1 个;在双季稻种植区村委每个行政村至少创建1个连片30亩以上的双季稻示范点; 在双季稻种植区的每个村民小组创建1 个5亩以上的双季稻示范点。三是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从事非农建设、挖塘养鱼,严禁新增占用耕地从事林果业、花卉苗圃草皮等生产,严禁在耕地从事破坏耕作层的行为。
(三)严禁耕地抛荒,保障粮食安全。保持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土壤质量不下降,防止耕地抛荒、撂荒。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切实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若干意见》(临办发【2020】6号)要求,通过开展抛荒治理专项行动,全力遏制耕地抛荒,特别是楚梓公路等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主要通道沿线杜绝耕地抛荒,能种水稻的种植水稻,不能种水稻的种植玉米、大豆、红薯等旱粮作物,有效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避免功能区“非农化”“非粮化”。各村委要逐组、逐户、逐地块落实包干责任人,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逐组、逐户、逐丘展开调查,摸清底子,建立耕地抛荒到户台账,对已弃耕弃种两年(含)以上且拒不耕种或未开展土地流转的承包地,按照相关法律、法令、条例依法依规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双季稻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性补贴,责令承包户恢复粮食生产或收回其土地经营权,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或由村组收回重新发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大力推广早稻集中育秧。全面开展集中育秧,推进传统早稻区恢复早稻生产,推动新建和改建标准化集中育秧基地,继续支持早稻集中育秧,结合省集中育秧项目,引导和支持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村支两委、育秧能手开展代育秧服务,为周边的散户、小农户提供秧苗,力争全镇集中育秧可插大田面积达1330亩以上。
(五)大力推广“再生稻”生产。在巩固恢复双季稻、不影响油菜扩种的前提下,充分挖掘灌溉水源充足且温光资源相对丰富的一季稻区生产潜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良种良法配套、推进农机农艺,有序扩大再生稻面积、多措并举提高单产水平和稻米卫生品质,促进再生稻持续健康发展。稳定现有双季稻面积基础上,重点挖掘非双季稻优势区种植潜力,确保在不减少双季稻面积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再生稻,守住全镇双季稻面积稳定在1660亩以上的底线。在一季有余、两季不足的中稻区发展再生稻生产1950亩(见附件任务分配),严禁双季稻区发展再生稻。
(六)鼓励发展旱粮生产。旱杂粮是我镇粮食扩面增产的增长点和突破口,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基础,更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制定支持政策,鼓励旱杂粮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改善高岸田、天水田等耕地的基础条件发展旱杂粮生产,要求严格管控区种植安全的旱粮作物,因地制宜让能种粮的区域全部种上粮食。2023年完成玉米种植面积6830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300亩)以上、大豆面积500亩以上。
(七)搞好主体培育。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激发新型主体种粮积极性,鼓励粮食生产向连片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推进耕地流转,力争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到20户以上,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4000亩以上。引导建立“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体,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八)坚持示范带动。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安全利用、农机农艺技术集成应用、土壤肥料、植保防疫、绿色优质高效创建、农村发展等专项项目向水稻等粮食作物主产区倾斜,打造粮食稳产高产示范片。组织实施粮食生产示范工程,水东镇至少创建1个200亩以上高产示范片,在示范区内要求整齐划一,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播栽时期、统一田间培管、统一指导服务。集中推广一批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重点推广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节水节肥等关键技术,将示范片打造成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配套”及农机农艺融合的样板。建设农药化肥减量示范片,持续推进粮食作物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高效农药助剂及性诱剂、杀虫灯、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促进和提升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减少农药用量;加强取土检测、试验示范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适时发布主要农作物施肥指导意见和肥料配方,促进配方施肥下田,大力推广种植绿肥,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提高耕地质量。开展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降低稻米质量风险,保障粮食质量安全,选出本地主栽水稻品种,客观评估水稻品种的综合表现,以点带线、以线带面,为进一步推广种植奠定基础,带动提升全县的粮食生产能力和水平。
(九)增强农机服务。推进水稻全程全面机械化,围绕水稻机械化栽植环节重点安突破,提升机栽育种水平,鼓励农业主体引进高速插秧机、抛秧机,开展相对集中连片机插机抛试点,完成机插机抛800亩(其中机插600亩、机抛200亩)的任务,带动全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稳步上升。支持农机主体积极开展机械化代种等社会化服务,不断发展农机服务范畴,扩大水稻机械化生产面积。
(十)科学防灾减灾救灾。把握农业自然发生规律,科学布局、调整种植结构,合理安排播期,发展适应性种植,推进主动避灾。针对近年来各种气象灾害和病虫害危害频发重发态势,完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救灾补损机制。密切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加强灾情监测预警、科学制定应对预案,努力实现由被动救灾向主动防灾转变。加强灾情灾损的收集、汇总、上报,及时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农民科学抗灾救灾,做好生产恢复,将灾害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持续抓好水稻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防止出现大面积病虫灾害造成农业损失,力争将重大病虫危害控制在5%以内。加强农业保险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扩大大灾保险覆盖面,依法依规提高农业保险赔付标准,有效减少种粮农民的损失。
三、扶持政策
建立政府投入、农民自筹、社会参与、帮扶共建“四位一体”投入机制,多渠道、多角度筹集资金,支持粮食生产。县财政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双季稻轮作专项资金、集中育秧专项资金、商品粮大县增量资金、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等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双季稻生产、早稻集中育秧、再生稻生产、机插(抛)全程社会化服务、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耕地抛荒整治等环节。
(一)政府统一采购早稻种子。政府统一采购早稻种子用于早稻集中育秧,免费发放给早稻集中育秧主体。
(二)早稻集中育秧补贴。对早稻集中育秧的(抛秧和机插秧),且每处秧田可栽插大田30亩以上的,按实际栽插早稻大田面积补助不少于30元/亩给予育秧主体。
(三)农调监测点双季稻生产补贴。对4个县农调监测点双季稻种植主体实行作业补贴,最高每亩补贴不超过600元,具体补贴如下:①翻耕70元/亩、季;②机插、机抛80元/亩、季;③病虫害防治70元/亩、季;④收割80元/亩、季。具体补贴金额以国家统计局临武调查队统计数据来测算。
(四)支持双季稻生产补贴。对双季稻生产和双季稻生产重点薄弱环节实行奖补。一是种植双季稻按双季稻大田面积奖补400元/亩。二是对双季稻早稻集中育秧、机插(抛)秧社会化服务、双季稻生产机械化等重点薄弱环节中的2023年度早稻集中育秧主体新购集中育秧秧盘、智能机插(抛)秧播种机、新建(改)育秧大棚、新购插(抛)秧机、新购烘干(改)设备进行累加补贴,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再对农户自筹部分补贴30%以内。
(五)再生稻补贴。在巩固恢复不减少双季稻面积、不影响油菜扩种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再生稻,在一季有余、两季不足的中稻区发展再生稻种植,按100元/亩的标准补贴。
(六)创建双季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示范片补贴。重点支持双季稻粮食生产,机插(抛)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项目,必须全面服务于双季稻示范片,提高示范区内机插(抛)覆盖率,对在示范区内作业的插秧机(抛秧机)每亩作业费补贴不低于40元。对参与示范片创建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专业合作社根据其种植面积、服务面积优先申报省市相关荣誉。
(七)耕地抛荒整治补贴。参照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武县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措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函〔2021〕17号)文件精神,继续对实施复垦和复种的农户和经营主体实施奖补,完成复垦复种的按30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予以补助,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中解决。
(八)乡镇、村委及优秀种粮大户奖励。在粮食生产中,对市、县优秀种粮大户县财政进行奖励,对任务完成好的村委和乡镇实行奖励。一是对评为市级优秀种粮大户的,每户奖励2万元,对评为县级优秀种粮大户的,每户奖励1万元。二是对农调监测点村委实行奖励,按照国家统计局临武调查队要求完成水稻监测任务的,给予村1万元奖励。三是对成功创建连片200亩双季稻示范片的村委奖励1万元。四是对成功创建连片200亩双季稻示范片的乡镇奖励1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落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镇长、人大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纪委书记、常务副镇长、组织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办公室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乡村振兴办主任、经管员、水利员、农技员、规划员、林业员、统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副镇长黄昌学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唐志远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村委相应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支部书记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支书主任具体抓,联村乡镇领导、联村干部和村支书、村干部为粮食生产直接责任人。乡镇、村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驻村干部、村干部包组到户”的责任体系,确保粮食生产安全。3月10日前,各村委要把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田块,并以表格的形式建立台账,村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上交到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联系人唐志远)。
(二)加强资源整合,落实惠粮政策。进一步用好涉农项目资金,统筹使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双季稻轮作专项资金、集中育秧专项资金、商品粮大县增量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等涉农资金。重点支持集中育秧,双季稻生产,推广使用降镉、减肥、减药新技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调监测点双季稻生产,优质稻基地建设等。鼓励粮食生产、收储、加工企业自主投入资金创办双季稻高产示范片,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党的惠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稳定我镇的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
(三)加强指导服务,落实关键技术。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各项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引导农民主动适应新政策、树立新理念、掌握新技能。在粮食生产关键时期,县农业农村局要抽调业务骨干,乡镇配套安排农技人员,组建技术指导专家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指导意见,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技术培训。组织发动技术骨干开展早稻集中育秧、农调监测点水稻种植、双季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活动、降镉减肥减药新技术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确保技术落实到田到户,对种粮大户进行“一对一”联系指导服务,帮助种粮主体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
(四)推广高产栽培技术,提高粮食产量。一是推广高产优质品种。推广高产、优质、抗性好的早晚稻超级稻品种,实行一点一品,避免品种混杂。二是推广机插、机抛、软盘抛秧。重点推广机插、软盘抛秧、机抛,加速淘汰手插秧。推广“抛秧增盘增种”技术和窄行(23~25厘米)插秧机械,着力解决基本苗和有效穗不足的问题。三是落实壮秧培育技术。严格种子消毒,统一浸种催芽。精细整地,精量播种,施好壮秧剂。加强秧苗培管,搞好病虫防控和肥水管理,提高出苗率、成秧率,培育健壮秧苗。四是落实防灾减灾技术。搞好早晚稻品种搭配,科学安排播插期,着力解决早晚稻习惯性迟播,影响晚稻安全齐穗的问题。五是抓好病虫害的统防统治技术。重点抓好以稻飞虱、稻纵卷叶螟、螟虫、纹枯病、稻曲病、稻瘟病为主的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大力发展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创新和完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机制,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强技术培训,改进和购置新型、高效植保机械。
(五)加强舆论引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稻谷最低收购价、稻谷补贴、支持粮食生产等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用好、用活适度规模资金促进双季稻发展。各村委要加大宣传,组织村组干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宣传有关鼓励支持粮食生产相关政策及整治耕地抛荒、撂荒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全社会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责任追究、强化督查考核。镇党委政府把粮食生产纳入2023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重点工作,将粮食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村委年度考核重要依据。村委要层层落实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加强督查。从3月份起,镇党委政府安排督查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周进行1次,每次每个村委随机抽查2-3个组,进村入户督查早稻计划面积落实、播种育秧、大田耕整、耕地抛荒治理和重点区域粮食生产等工作。在5月10日之前,对村委早稻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工作督查。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双季稻计划任务落实不到位,到村到户台账不健全、不准确、不及时上报的,早稻集中育秧点不够,育秧面积不足,育秧进度慢的村责任人按责任轻重给予问责。对完不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或示范创建的村委进行处罚,分别扣减1000元、500元工作经费,并对村年终乡村振兴考核、粮食生产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对辖区内发现5亩以上连片抛荒的村委,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调动各村委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附件:1. 水东镇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2、水东镇2023年镇干部联系村粮食生产安排表
3、临武县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方案
4、临武县2023年粮食生产技术指导员责任表
附件1
水东镇2023年粮食生产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亩、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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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 |
粮食作物 |
水稻总面积 |
早稻面积 |
集中育秧 面积 |
中稻面积 (含再生稻) |
再生稻面积 |
晚稻面积 |
玉米面积 |
大豆面积 |
其他粮食 作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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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
总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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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040 |
6293 |
8110 |
1660 |
1330 |
4620 |
1950 |
1830 |
6830 |
500 |
600 |
|
||
|
|
水东村 |
2342 |
915 |
1650 |
580 |
580 |
490 |
206 |
580 |
600 |
32 |
60 |
|
||
|
|
东江村 |
1172 |
460 |
632 |
180 |
180 |
272 |
114 |
180 |
510 |
|
30 |
|
||
|
|
深渡村 |
1719 |
646 |
1149 |
450 |
280 |
400 |
168 |
299 |
540 |
|
30 |
|
||
|
|
畔塘村 |
563 |
220 |
208 |
|
|
208 |
87 |
|
320 |
|
35 |
|
||
|
|
旺田村 |
1480 |
579 |
960 |
260 |
260 |
440 |
185 |
260 |
480 |
|
40 |
|
||
|
|
小城村 |
1528 |
622 |
830 |
30 |
|
500 |
211 |
300 |
600 |
68 |
30 |
|
||
|
|
天堂坪村 |
838 |
328 |
218 |
|
|
218 |
91 |
|
410 |
170 |
40 |
|
||
|
|
斗水坪村 |
966 |
377 |
286 |
|
|
286 |
110 |
|
530 |
100 |
50 |
|
||
|
|
神山村 |
591 |
246 |
251 |
|
|
220 |
92 |
31 |
310 |
|
30 |
|
||
|
|
桃竹村 |
590 |
235 |
210 |
|
|
210 |
99 |
|
300 |
50 |
30 |
|
||
|
|
岳溪村 |
573 |
226 |
218 |
|
|
218 |
91 |
|
320 |
|
35 |
|
||
|
|
上塘村 |
810 |
299 |
320 |
|
|
320 |
135 |
|
360 |
80 |
50 |
|
||
|
|
油湾村 |
766 |
303 |
306 |
|
|
306 |
129 |
|
420 |
|
40 |
|
||
|
|
西山村 |
640 |
254 |
210 |
|
|
210 |
90 |
|
400 |
|
30 |
|
||
|
|
大冲村 |
658 |
261 |
278 |
60 |
30 |
158 |
67 |
60 |
350 |
|
30 |
|
||
|
|
柳坪村 |
824 |
322 |
404 |
120 |
|
164 |
75 |
120 |
380 |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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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水东镇2023年镇干部联系村粮食生产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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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 |
驻村领导 |
驻村成员及所负责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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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溪 |
黄昌学 |
肖博仁(9、10、11、12组)、李小兵(5、6、7、8组)、黄明辉(1、2、3、4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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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塘 |
邓庭灿 |
唐大中(2、3、4、5组)、邝丽冬(6、7、8、9组)、李志强(1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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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湾 |
邓庭灿 |
唐春艳(1、2、3组)、陈跃平(4、5、6组)、文奇(7、8、9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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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田 |
吴志勇 |
龙海生(7组)、熊 林(1、2、3组)、黄海灯(4、5、6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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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 |
唐显英 |
李 丹(4、5、6、7、8组)、李增义(9、10、11、12组)、曹丹(13、14组)、曹荣均(1、2、3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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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堂坪 |
曹奇强 |
曹其波(1、2、3、4、5、6、7、8、9组)、罗谣晖(10、11组)、王广郴(12、13、14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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畔塘 |
吴志勇 |
郭 群(4、5、6、7、8组)、邓传阳(10、11、12、13组)、唐满次(1、2、3、9组)、唐晓红(14、15、16、17组) |
|||||||||||||
|
斗水坪 |
曹奇强 |
黄临军(10、11、12组)、黄文斌(4、5、6组)、唐永忠(1、2、3组)、邱灶莲(7、8、9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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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山 |
李 云 |
袁 凯(1、2、3组)、曾祥兵(6、7、8组)、唐源媛(4、5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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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竹 |
李 云 |
彭七林(1、2、3组)、郭四农(4、5、6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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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 |
曾 彬 |
刘秀芬(5、6、7组)、何伦超(1、2、3、4组) |
|||||||||||||
|
大冲 |
曾 彬 |
艾烨沅(1、2、3、4、5、6、7组)、曾凡华(8、9、10、11、12、13、14、15组) |
|||||||||||||
|
柳坪 |
黄昌学 |
邝建军(1、2、3、9、10、11组)、唐志远(4、5、6、7、8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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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 |
贺召鹏、雷小平 |
曹红波(1、2、3、4、5、6、7组)、邝艳婷(8、9、10、11、12、13、14、15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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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 |
欧阳亮、雷小平 |
陈康玲(1、2组)、孙志临(6组)、胡丹萍(3组)、李登科(4、5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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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渡 |
邝 翾 |
黄春美(4、5、7、8组)、黄由安(9、10、11组)、金晗(1、2、3、6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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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临武县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方案
为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决定对各乡镇领导重视粮食生产、制止耕地抛荒、禁止水稻“双改单”、开展双季稻示范创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等工作进行考核。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县13个乡镇。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粮食生产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见评分细则。治理耕地抛荒和杜绝非农化工作,另外考核。
三、考核组织和方案
(一)考核组织
临武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粮食生产工作的情况综合、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考核方案
考核以平时督查为主,结合年末考查情况,采取听、查、看、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被考核单位必须在5月中旬(主要考查早稻面积落实情况)、8月中旬(主要考查晚稻面积落实情况)。12月上旬临武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发展粮食生产的情况,按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逐项打分。总分值在80分以下的乡镇为不达标乡镇。
四、考核结果运用
1. 对考核不达标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2. 在县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对各个乡镇粮食生产考核计量评分。
3. 纳入县委、县政府真抓实干奖励。
水东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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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评标准 |
得分 |
扣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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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5 |
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制订方案,落实措施的记5分,否则每少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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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落实 |
10 |
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落实到村到组到户的,计5分。逐村、逐组、逐丘落实好早稻、晚稻种植户姓名、面积,并登记造册及时上报的记5分;台账不全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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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生产 |
30 |
完成早稻、中稻、晚稻生产任务的记15分,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记7分,完成秋冬种油菜生产任务的记8分,没有完成任务的,按每少完成1%,扣0.1分 ,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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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集育秧 |
15 |
集中育秧台账资料齐全的计5分,不全的不计分;完成县里分配的集中育秧、机插(抛)秧任务的计10分,没有完成任务的,按每少完成1%,扣0.1分 ,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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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项目创建 |
10 |
完成省市下达粮油示范项目的计5分,及时上报示范项目资料、台账、示范效果好的计5分。未完成项目的每一项扣1分,未及时上报项目资料、台账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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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强农 惠农政策 |
20 |
按规定程序核实并收集本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数据,装订成册,汇总的计5分;按程序核实并收集本年度稻谷种植基础数据,装订成册,汇总的计5分;按程序核实收集本年度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补贴申报数据材料,装订成册,汇总的计5分;按程序核实收集本年度其他强农惠农补贴基础数据,装订成册,汇总的计5分;资料完整,数据准确,更改及时,按时录入上报的计5分。以上资料未按时完成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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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情况 |
10 |
1.国家调查监测点,完成任务面积的计5分,没完成的扣3分;2.卫星遥感监测调查,没有出问题的计5分,出问题的不计分。没有调查监测点的乡镇取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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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分项 |
10 |
在省、市检查中,获得好评的,加7分。台账齐全,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的加3分。资金没有发放到位的,每发现1户扣1分,扣分不封顶。造成上访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分不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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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临武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粮食生产技术
督导指导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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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带队领导 |
技术指导员 |
乡镇农技负责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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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峰镇 |
李道武 |
周仁众、雷运党、曾常玉 |
胡章勤 |
1.督促指导乡镇落实双季稻种植任务; 2.创办双季稻示范片2个以上; 3.落实早稻集中育秧任务; 4.落实农调监测点双季稻种植任务; 5.落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 6.“稻油”水旱轮作项目种植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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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水镇 |
黄飞雄 |
谭美兰、陈学峰、龙响胜、谭国芝 |
蒋韵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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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江镇 |
艾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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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强镇 |
王海滔 |
王卫国、邝国钦 唐晓武、欧阳双玲 |
林纪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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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镇 |
唐志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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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市镇 |
吴长圣 |
陈向武、贺丽芬 黄文玲 |
曹小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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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镇 |
曹文军 |
黄柏粮、李建祝、陈阳芳 |
彭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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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塘乡 |
唐雄清 |
文发全、周丽平、郭振华、欧阳双文 |
黄纯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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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瑶乡 |
骆荣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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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市镇 |
蒋华平 |
陈建航、谢爱平、唐志艳、汪素玲 |
王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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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水乡 |
王 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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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花镇 |
谭三标 |
罗国勤、颜向阳、邱彬 |
胡 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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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南乡 |
唐学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