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39/2024-3829906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4-1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水东镇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水政发〔2024〕36号
临武县水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东镇安全生产隐患闭环管理制度》的通知
镇各村委、镇属各事业站所、镇各企业: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监管职责,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水东镇安全生产隐患闭环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武县水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水东镇安全生产隐患闭环管理制度
为强化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迅速消除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通过隐患摸排、研判交办、限期整改等形式,严查、严管、严治重点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在各行业(领域)编织“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责任网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任组长,镇安委会督查考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推进,落实监督指导、协调管理和督查评估等工作。
三、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较大安全隐患位于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之间,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相对较大,可能导致较严重的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发现后不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四、建立工作机制
(一)排查整治机制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水东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管各自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水东镇人民政府是镇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安监部门依法实施综合监管,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管。隐患所在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级建立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一般隐患由隐患单位自行组织整改。
3.结合日常监管和市、县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镇主要领导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少于两次,镇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及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四次,并填写《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纪实表》(附件1)。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每月集中排查治理不少于一次,并填写《水东镇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2)。
4.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在整改过程中,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整改期间不出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安全隐患必须明确一名镇级监管跟踪人员,负责督导隐患单位的整改进度和整改效果。
5.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整顿的重大事故隐患,镇安办收到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在5日内组织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销号,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监管单位、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二)信息报告机制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附件3)以及需镇安委办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等报送镇安委办,镇安办每月对辖区安全生产隐患销号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归档登记。
(三)督查督办机制
1.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原则性每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督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镇安委办将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随机抽查、暗察暗访,及时了解、督促指导,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镇安委办将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依法依规向镇纪委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五、规范工作标准
(一)统一隐患来源渠道
1.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排查获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隐患排查。同时,对于被检查对象日常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对照上级部门下发的重大安全隐患分类判定标准进行识别,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2. 镇安委办根据投诉举报,以及社会网格化治理反馈、各部门行政处罚建议书和“两代表一委员”反馈等问题线索,对各行业各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专项督查检查。
(二)统一隐患分析研判
1.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必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
2.镇安委办每26日从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信息并结合自身掌握的隐患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核实后下发《镇级挂牌督办重点安全隐患单位名单》,并抄送镇政府各分管领导。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督促隐患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时限不超过30天。对因工程性、资源性、程序性等客观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项,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及时说明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整治目标、具体要求等,并报镇安委办备案。
(三)统一隐患验收方式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对一般安全隐患进行验收;镇安委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较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对未整改到位的,落实二次交办,直至办结。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统筹。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及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各单位要将暗访督查、问题整改、事故防控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切实提升辖区内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治理能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及部门务必要按照“三个必须管”的原则,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落实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镇纪检部门要强化责任倒查,对问题整改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根据相关程序,启动约谈问责。
(三)强化执法支撑。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对暗访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迅速跟进,严查严治;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保持执法刚性,坚决做到治理到位、执法到位、销号到位。
附件:1.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纪实表
2.水东镇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3.水东镇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4.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销号审批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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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纪实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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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领导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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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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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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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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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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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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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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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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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 |
带队检查□ 暗访暗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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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及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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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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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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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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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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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督促整改 |
复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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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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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复查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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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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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带队领导干部本人和主管部门保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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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水东镇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录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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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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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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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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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和安全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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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 及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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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监管跟踪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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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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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结果 |
复查时间: 年 月 日 |
检查人员签字: 复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人/单位(签字/盖章): 被复查人/单位(签字/盖章)
附件3
水东镇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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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业领域 |
检查单位 |
检查人 |
检查时间 |
主体责任单位及地址 |
责任人姓名及电话 |
重大隐患描述 |
整改要求及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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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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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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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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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附件4
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销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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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 任务 |
隐患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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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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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治理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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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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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治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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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治理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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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自行验收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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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意见 |
隐患治理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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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单位审批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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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办审批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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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向交办单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