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39/2025-3842286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水东镇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临武县水东镇河道保洁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全县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监督考核机制,提高河道保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巩固河道长效保洁成果,结合我乡(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辖区内沿河各村委。

二、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考核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方式,并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每季度进行考核得分并通报;年度综合考核评定以当年每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作为考核评价依据,评定年度考核结果。具体的考核工作由乡镇河长办牵头。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保洁队伍落实、保洁经费使用、保洁效果、安全措施、台账及制度、舆论监督、加分项等八个部分,考核总分为100+1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临武县水东镇河道保洁管理考核评分表》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1、保洁经费按考核结果拨付,考核结果与保洁经费补助相挂钩。

2、考核督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河道进行巡查考核,发现有未保洁到位的保洁盲点,作扣分处理,并以交办函的形式下发相关村委,由各村委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减保洁经费补助500/次。

3、考核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予以全额补助;得分在7080分之间(含70分)的按80%补助,得分在6070分之间(含60分)的按50%补助,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补助。

4、未落实保洁员的不予补助。

5、因保洁未到位而被上级媒体曝光每次扣1000元。

六、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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