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39/2025-3842286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5-0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水东镇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为切实加强全县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监督考核机制,提高河道保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巩固河道长效保洁成果,结合我乡(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辖区内沿河各村委。
二、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考核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方式,并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每季度进行考核得分并通报;年度综合考核评定以当年每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作为考核评价依据,评定年度考核结果。具体的考核工作由乡镇河长办牵头。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保洁队伍落实、保洁经费使用、保洁效果、安全措施、台账及制度、舆论监督、加分项等八个部分,考核总分为100+1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临武县水东镇河道保洁管理考核评分表》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1、保洁经费按考核结果拨付,考核结果与保洁经费补助相挂钩。
2、考核督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河道进行巡查考核,发现有未保洁到位的保洁盲点,作扣分处理,并以交办函的形式下发相关村委,由各村委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减保洁经费补助500元/次。
3、考核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予以全额补助;得分在70—80分之间(含70分)的按80%补助,得分在60—70分之间(含60分)的按50%补助,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补助。
4、未落实保洁员的不予补助。
5、因保洁未到位而被上级媒体曝光每次扣1000元。
六、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