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39/2015-01-27-152551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5-0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2014年11月5日,县政府召开规范农村建房动员大会后,我镇认真落实县规范农村建房的相关精神,一定程度上扭转了滥占耕地和建房不具一格的局面。
一、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形成体制
制定了《水东镇规范农村建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农村建房理事会,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农村规划建房相关事项。
(二)广泛宣传
1、召开村、组党员干部会议,进行农村规范建房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专业培训;
2、书写永久性标语和悬挂宣传牌、横幅,每个村都书写了永久性标语5条,悬挂横幅5条、宣传牌4块;
3、向每户发放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宣传手册,有些建房对象还放了规范建房设计图集。
(三)完善规划
14个村基本完成了村建房规划,按县相关要求600人口以下的由镇设计规划,600人口以上的由县统一编制规划。目前深渡和旺田村委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绘图,其他村委正在实施当中。
(四)加强落实
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建筑下发了停工通知,限期要求恢复耕地;对违规已建的房屋对象实行重罚,使其建得起罚不起,以这样的措施促进规范农村建房的实施。
二、具体困难有:
1、原违法建筑多,拆除难度大,如要过多拆除,将引起群众对政府的敌对情绪 ;
2、镇没有规划设计的专业人才,规划工作由其他编制的工作人员代理,很多业务开展不熟悉;
3、县规划农村建房审批程序未启动,农民建房想审批暂不能审批,造成违规建房过多,处理难度增大。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1、半坡、全坡建筑和空心村改造,县财政能否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如我镇新坪村有十多间原旧街门面统一改建,村委要补农户1万元,然而村经济又比较紧张,补贴落实有困难;
2、县级部门对违规建筑的联合执法力度要加大,单靠乡镇政府的力量拆除工作很难执行;
3、国土与规划部门协调配合,尽快进入农村建房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