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27/2022-3514673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2-0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万水乡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万水乡2022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万水乡2022年粮食收购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属有关部门:

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将《万水乡2022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临武县万水乡人民政府

                       202282

 

                        

 

 

 

 

万水乡2022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部门印发的临武县2022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临发改202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抓好粮食收购各项工作落实。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和市粮食收购政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总要求,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统筹做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相结合文章,坚持市场化收购为主不动摇,推进优粮优价;认真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食,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市州统筹、县抓落实要求,履行地方临储粮收购处置的主体责任,实行分仓储存、分类处置、应收尽收,坚决防止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单位,坚决防止发生卖粮难现象,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确保全粮食安全。

三、工作措施

 积极组织好储备粮轮换收购充分发挥储备轮换引领市场作用,指导辖区央地储备企业及早入市收购,引导粮食收购市场,做好储备粮轮换收购,确保储备轮换任务完成。要认真执行储备粮收购质量标准。县级储备粮粮源应为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新粮,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含)以上质量标准,储存品质为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销售轮出收购轮入时间按照县发改局 、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章县支行 《关于下达2022年度县级储备粮(原粮)轮换计划的通知》(临发改〔202211 号)执行。承储企业要把握轮换节奏,严格落实好月末实物库存不得低于规模计划70%的要求。在收购过程中,发挥政府粮食储备协同运行机制作用,央、地企业在收购进度、收购价格、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等方面,要加强协同联动,遵守公开公平原则,不抬级抬价、压级压价,不价外加价,构建良性运行、开放有序的粮食流通秩序。

认真落实最低价收购工作坚持底线思维,有效发挥政策托底作用,积极做好政策性收购。中储粮郴州直属库履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责任,按照《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发〔201899号)和《关于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粮粮〔202234号)要求,提前确定收储库点,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一是启动和停止时间。早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时间为202281日至2022930日。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时间为20221010日至次年131日。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适当提前2022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起始时间的通知》(国粮粮〔2022111号)要求,2022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起始时间从原定的81日起予以适当提前。在新产早籼稻集中上市后,如市场价格符合预案启动条件,即按程序申请启动预案。在此期间内,当新产稻谷市场收购价持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价格时,按程序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或国家因收购总量限定停止我省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时,停止最低收购价收购,采取市场化方式收购余粮。二是严格质价标准。2022年最低收购价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执行,其中:早籼稻、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4元、129元。稻谷应为当年新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稻谷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指标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杂增扣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规定执行。三是认真做好定点工作。按照中储粮湖南分公司、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发行湖南省分行相关要求,根据实际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切实做好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定点联审工作。临武县购网点设在花塘粮库。四是认真履行申报程序。根据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食品安全属地负责制要求,遵循县市区政府申请、市州政府审核、省级审定,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启动程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分期分批精准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严格按照预案规定启动或停止最低收购价收购。

)全力抓好地方临时收储收购坚持党政同责要求,全面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食品安全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的粮食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临储收购。临储收购有关政策、收购网点设置和收购价格等要通过宣传海报微信群、村村通广播等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家喻户晓。地方临储粮收购处置办法具体按照临武县2022年临储粮收购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收购政策,切实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调度督导,确保粮食收购顺利进行。要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密切跟踪粮食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加强分析研判。加强调研调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收购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重大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二)强化监测预警。充分利用今年省级新建稻谷监测点,密切跟踪早稻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及时掌握农民售粮进展和市场价格情况。要认真做好早稻收购相关统计和市场监测工作,优化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传达粮油供求、购销、价格等信息,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企业均衡有序收粮。

(三)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压实收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行政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发挥1232512315监管热线作用,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操纵价格,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虚假收购”“先收后转”“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好收购秩序。充分发挥好村组联动作用,运用信息化技术快速准确甄别超标粮食产地等措施,采取联防联控方式有效管控好超标粮食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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