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27/2024-3743887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万水乡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万水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行动方案

为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安全风险,确保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经政府同意,决定即日起至20251月,在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行动,进一步查隐患、强基础、补短板、破难题,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努力实现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一次性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1. 深化重点驾驶人整治。实施“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持续推进涉毒、涉重大疾病、涉交通事故和多次违法等不合格驾驶人摸排工作配合上级部门依法注销并回收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2. 深化重点车辆整治。进一步提升工程运输车辆日常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两客一危一货一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非标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对变型拖拉机违法违规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报废,力争2025年底前变型拖拉机全部清零。开展货车“大吨小标”“大罐小标”、非法改装、低速电动车非法生产使用等专项整治

3. 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深入推进国省县乡村道路隐患治理。全面排查国县乡村道路隐患,持续推进临水临崖、平交路口、穿村过镇、急弯陡坡、长下坡、事故多发等6类重点路口路段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推动翻坠事故多发且路侧防护栏缺失或不符合公路技术标准的临水临崖路段等按照公路技术标准加强防护设施,因地制宜规范设置平交路口“五小工程”,在一批事故多发的国省干道实施“亮化工程”,在穿村过镇、事故多发路段增设一批交通设施,对未报备危险品运输车要强化查处力度。

2)加强道路隐患治理。开展桥梁安全提升工程。深入排查治理影响桥梁结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事故多发路段等风险隐患,根据需要加固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全面提升桥梁安全风险防控等能力

3)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使用),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规范强制性要求的,一律不得交工验收和通车运行。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原则,实行倒查机制,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4. 闭环管控“两客一危一货”企业源头隐患。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企业检查力度,综合采取定期巡查、暗访抽查、鼓励群众举报等措施,督促企业排查清理源头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梳理营运车辆肇事导致的亡人事故,追究肇事车辆所属企业法律责任。

(二)农村强基行动

5. 推进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湘道安办〔202118号)和湘西现场会精神,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政府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实行乡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压实属地安全责任,全面推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针对性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

6. 加强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力量。整合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量,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实体运行,建立健全业务培训、业务监管和考核评估机制,保障人员、经费、装备,落实“两员”300/月绩效奖励,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整合劝导员、农村派出所、村支两委、驻村辅警、网格员等力量,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管理,落实“七必上”要求,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低温雨雪恶劣天气等重要节点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

7. 推进解决农村出行保障。开展重大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步解决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未经同意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客车问题。严厉打击农用车非法营运、非法载人问题。

8. 推进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全力推进2024年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事故多发平交路口“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三必上”(交通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按规范设置。

(三)专项治理攻坚行动

9. 深化“一盔一带一线”守护行动。加强“一盔一带一线”违法劝导和宣传引导曝光,全面提升我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帽率达到90%,汽车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6%

10. 深化超限超载整治。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监管,着力解决源头企业出口视频监控盲区、车辆出厂不过磅等问题,严厉打击关闭设备、篡改数据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企业和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加强混凝土和渣土超限运输、大吨小标、非法改拼装车辆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每月开展1次以上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11. 深化重点违法整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驾醉驾毒驾、强超强会,拖拉机、低速三四轮电动车、货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特别要严查中小学生违规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并将上述违法行为作为日常巡查、劝导工作重点。

)安全宣传升级行动

12. 深化警示曝光教育。深入开展“五大曝光(突出违法车辆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曝光、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警示提示、高危风险企业曝光、终生禁驾人员曝光)”“五进宣传”“美丽乡村行”“两公布一提示”“敲门行动”发放宣传单进千家万户等活动,定期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及时公布路况信息和交通安全隐患点段,经常性提示提醒安全出行。全方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电影下乡”进农村全覆盖。强化对企业管理人员、重点车辆从业人员、高风险驾驶人员“面对面”警示教育。

13. 聚焦重点群体宣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提升攻势战,宣传内容要更有针对性、实效性,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开展宣传教育,实现新闻媒体宣传全覆盖、交通安全进校园全覆盖、重点部位宣传全覆盖、客运车辆和大型货车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加强宣传教育基地、宣传阵地建设和运用,用好“村村响”“小喇叭”三级微信群等宣传渠道,多采用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和方式,紧盯重点时段,针对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传警示教育和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

14. 强化校园安全宣传。指导、督促学校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校车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开展校车行驶线路、停靠站点隐患排查清理,加大对校车偏离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校车安全检查,防止学生上下学乘坐未经批准的营运车辆,确保不发生校车致人伤亡事故。二是实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加强中小学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优化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治理学校上放学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规范行车停车秩序,打造1所交通安全示范学校。

)应急救援提升行动

15. 强化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警-医-消联动处理交通事故应急响应模式。开展交通事故伤员分类转运救治试点,积极推行事故危重伤员“就近结合就优送治”原则,提升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黄金1小时”的救治力度,最大限度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效率。

16. 强化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强化恶劣天气应急准备,常态化做好应急管理预案、预警预报、救援物资储备、管控引导等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优化提升方案,形成可推广的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机制,推动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全力防范化解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强化易拥堵路段、时段、节点的应急管控和疏导工作,重点发挥派出所、“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村两委干部等农村基层管理力量,及时疏导穿村过镇拥堵严重路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各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系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爱民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陈雄光任副组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道安委各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府道安办主任骆坚担任办公室负责人。各村、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细化责任,优化调度做好任务分解,量化整治清单,确保行动落实落地。

(二)强化专项整治。围绕专项治理整治行动,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整治攻势,每月由领导带队采取随机方式进行,联合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教育等相关执法力量,开展1次上路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整治不戴头盔、超限超载、“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载人、非法改拼装、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大力做好宣传劝导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平台,对联合执法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对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予以处罚曝光,切实强化专项整治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三)强化调度检查。全面压实村委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督查纳入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对急难险重的治理任务,乡道安办、乡纪委将以明察暗访的形式集中开展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行动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评比、年终一考核,对各村委、各部门整治年行动中的短板、弱项适时进行预警、通报、约谈、问责。

(四)强化考核奖惩。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将整治工作纳入对村委乡属企事业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对集中整治工作表现优秀的村委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扬激励。推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失职渎职线索移交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工作机制。对因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隐患问题突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乡纪委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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