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28/2018-1775733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8-0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南强镇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湘发〔2015〕15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临武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99号)和《中共临武县委办公室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武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5〕10号)等文件精神,保留临武县南强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临武县南强镇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镇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镇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负责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全镇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镇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全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七)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城乡居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信息咨询、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依法规范群众生育行为;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立南强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强镇机关内设4个职能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站”牌子)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与人大、政协、武装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协调;负责镇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事、文秘、政法综治、信访接待、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设置岗位4个:主任(组织统战人事)1名、综治维稳(信访管理)1名、文秘综合1名、机关后勤服务1名。
(二)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办公室(加挂“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镇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村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管理、村镇建设、城镇道路建设、村庄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管理镇农业服务站(水利管理站)、安全生产监察站、城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站等事业机构。
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办公室设置岗位8个:主任1名、镇域经济综合管理(招商引资)1名、项目建设管理1名、安全生产监管1名、农村经营管理(统计)1名、扶贫开发管理1名、城镇规划建设管理1名、环保环卫管理1名。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镇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体育、广播影视等工作;负责基层社会管理、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基层民间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管理镇文化广播体育站、社会保障服务站等事业机构。
社会事务办公室设置岗位6个:主任1名、文体教卫管理1名、民政管理1名、武装干事1名、养老保险管理1名、医疗保险管理1名。
(四)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镇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乡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协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设置岗位3个:主任1名、卫生专干1名、计生专干1名。
镇人民代表大会、政法委员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其工作职责由上述相应内设机构承担。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南强镇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1名,领导职数设置11名(其中,党委委员9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1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党委委员、副镇长1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1名,副镇长2名。
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待减员后予以核销;编制核销后实行机关后勤服务指标管理,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人员按照中共临武县委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临委〔2008〕19号)文件规定实行面向社会临时聘用管理。
四、镇属事业单位
(一)南强镇农业服务站(加挂“南强镇水利管理站”牌子)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农机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指导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负责水资源保护,负责水利设施、防洪预警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和防汛抗旱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南强镇农业服务站(水利管理站)设置岗位7个:站长1名、农业技术推广1名、农机技术推广1名、水利管理2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管理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名。
(二)南强镇文化广播体育站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文化艺术、广播体育建设管理,协助做好防洪预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南强镇文化广播体育站设置岗位3个:站长1名、文体服务1名、广播与预警设施管理1名。
(三)南强镇社会保障服务站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镇民政、户籍、社会福利、劳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南强镇社会保障服务站设置岗位8个:站长1名、劳动力市场管理1名、民政事务管理2名、农村养老保险管理2名、农村经济合作医疗管理2名。
(四)南强镇安全生产监察站
将原南强镇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察站更名为“南强镇安全生产监察站”,剥离其食品药品监察职能。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其他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
南强镇安全生产监察站设置岗位3个:站长1名、矿山安全生产监察1名、非矿山安全生产监察1名。
(五)南强镇城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站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其主要职责是:受镇政府委托,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及所辖村庄整治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依法受理并初审《乡村规划许可证》;负责对乡村建设施工进行指导、设计和监督;负责小城镇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承担爱国卫生运动管理工作。
南强镇城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站设置岗位9个:站长1名、城镇规划建设管理3名、环境卫生管理5名。
五、其他事项
(一)镇党委、政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安排、监督、考核,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工作指导、协调,镇属事业单位之间人员调整变动必须征得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二)按规定由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地方税务所、国土资源所、市场和质量监管所、财政所、林业工作站、动物防疫站,以县直部门为主管理的中小学校、卫生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等事业单位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分别在主管部门“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安排、监督和考核,镇党委、政府负责工作指导、协调,其人员变动必须征得镇党委同意,其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临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