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28/2020-3170103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0-06-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南强镇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临武县南强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扶贫项目资金
专项自查整改的通知
各村委、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临武县〈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临扶领发〔2020〕17文件要求,为了全面排查全镇脱贫攻坚期内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经镇党政领导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扶贫项目资金专项自查整改工作。
一、工作范围
对全镇27个村委2016 年至2020年各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其它扶贫资金和涉及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可进行整改。
二、主要内容
(一)投入情况。查看全镇及行政村历年扶贫资金投入数据是否有统计台账。
(二)资金拨付结余情况。资金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到位;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资金闲置趴账的情况;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清理。
(三)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资金使用是否瞄准贫困村、贫困户;是否严格执行资金负面清单制度;是否存在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违规列支项目管理费、招待费、奖金、福利等情况;否存在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扶贫资金的违法违纪情况;是否建立了资金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并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四)项目管理情况。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是否科学合理;项目入库及动态调整是否严格按程序执行;项目是否分年度建立管理台账,台账是否与项目计划(含调整计划)一致; 2018 年以来安排的扶贫资金项目是否来源于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论证、立项、建设规划、招投标、政府采购、验收、投资评审等程序是否到位;是否建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是否对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登记,是否明确所有权、管护权、受益权和监管权,是否对资产进行有效管护。
(五)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情况。2018年以来,是否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要求,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工作。
(六)公告公示执行情况。是否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扶办联[2018] 1号)文件要求执行到位。尤其关注县级门户网站长期公告内容保持情况,乡镇、村公示公告资料存档情况,及县级统一制定公示公告模板情况。
(七)问题整改情况。各级各类巡视巡查、督查、考核评估、审计、财政监督等,发现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销号;是否对照问题清单,在全镇范围举一反三排查。
三、时间安排
从6月18日起至8月25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6月18日—19日)。镇办公室、镇扶贫办、财政所制定自查自纠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及部门审定后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10日)。各村委和镇直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要逐项资金、逐个项目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7月11日前,由镇扶贫办、镇财政所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和自查报告纸质档(一式两份)经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县财政局,同时报电子档。
(三)全面核查阶段(7月11日—7月19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133个县市区进行实地核查评估(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核查结果将作为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为确保省实地核查评估工作取得良好实效,各村委必须配合镇扶贫办、财政所对129个涉及的项目扶贫资金进行实地核查评估,核查结果将作为对各村委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问题整改阶段(7月20--8月25日)。各村委、镇扶贫办、镇财政所依据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印发的问题清单,组织开展整改工作,8月12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备查。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将对各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如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核查镇里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文仁平为组长,党委副书记苏峰刊、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尹桥飞、副镇长黄跃辉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镇扶贫、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压实责任,全面排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二)注重工作实效。本次自查整改是对各村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一次“全面体检”。各村要保证工作质量,做到项目资金全覆盖,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清零。要严格按照“谁使用、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明确责任,提升工作实效。
(三)严守工作纪律。要强化纪律保障,对于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镇扶贫办、镇财政所将对各村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普查。
附件1临武县南强镇财政扶贫资金结余(趴账)自查统计表;
附件2临武县南强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自查统计表;
临武县南强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