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3/2022-3509959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2-10-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汾市镇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关于开展汾市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汾政发〔202299

 

关于开展汾市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

今年以来,全镇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安排部署,持续健全并运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在上半年组织开展了第一轮集中排查,有效防范化解了返贫风险隐患,但从省专项督查、市常态化督导以及我镇开展的半年督查、暗访和第一轮集中排查情况看,部分村委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32号)、《关于开展临武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临振局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镇贯彻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结合省专项督查、市常态化督导以及我县开展的半年督查、暗访和我镇第一轮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地区,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排查工作。

(一)突出重点地区。主要包括:省专项督查、市常态化督导以及我县开展的半年督查、暗访和第一轮集中排查等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特别是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地方;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地方;防止返贫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特别是重点帮扶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以及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

(二)聚焦重点群体。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综合比对反馈各村的预警信息中问题相对突出,但没有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

(三)关注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领域;因干旱、洪涝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房屋受损等问题;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的问题,对整户无劳力、需要兜底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问题,以及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措施不够的问题。

二、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工作(9月底完成)各村委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并做好排查培训工作。

(二)开展入户排查(116日前完成)各村委在综合利用农户自主申报、行业部门预警、干部日常走访三种监测方式基础上,充分用好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联系)人等力量,因地制宜开展入户排查工作。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原则上要实地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好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的衔接。

(三)规范动态管理(1113日前完成)。对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第一时间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对发现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问题,严格按照第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进行回退清退。此外,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要结合脱贫人口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统筹开展,按相关要求在信息系统中更新录入相关信息。

(四)全面总结工作(1130前完成)。各村委要认真梳理第二轮排查工作,结合全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查找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

 


 

 

 

                                汾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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