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43/2023-3584318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3-05-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汾市镇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关于印发《汾市镇开展房前屋后杂物乱堆乱放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社区):
《汾市镇开展房前屋后杂物乱堆乱放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汾市镇开展房前屋后杂物乱堆乱放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房前屋后杂物摆放秩序、美化村容村貌。根据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房前屋后杂物乱堆乱放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3年4月11日至7月21日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房前屋后杂物乱堆乱放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规范村民杂物堆放秩序及要求,做到农户房前屋后干净卫生、杂物堆放整齐有序、村内巷道畅通、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三、行动内容
(一)4月11日至4月20日开展问题摸排。摸底排查杂物乱堆乱放户主,建立问题和整改责任人清单。各村(社区)填写相关附件表格,于4月20日前交至唐仁芳处。
(二)4月21日至6月20日开展房前屋后杂物乱堆乱放整治。对照摸排台账开展杂物乱堆乱放整治,引导农户全面清理整顿生活用品、生产农具、柴禾杂草、破旧围栏、建筑物料等物品。做到各类物品分类码放、整齐有序,车辆、机械停放整齐,各类物品无随意堆放、乱堆乱放现象,鸡鸭实行全面圈养严禁散养。市级确定的重点村4月份全面整治到位,县级重点村5月20号前整治到位;其他村6月20日前全面整治到位。
(三)6月21日至7月5日开展督查。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将联合镇纪委、镇党政办公室,对各村委行动开展的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将进行交办,对交办的问题,各村委必须在7月20日整改到位。
(四)7月6日至7月21日开展问题交办回头看。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将联合镇纪委、镇党政办公室,对交办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村委负责人由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年终绩效考核给予扣3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黄慧文任组长,副镇长陈旦芳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合理划分网格,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负责制。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好组织发动,明确任务,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房前屋后杂物乱堆乱放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验收。
(二)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村级保洁队伍建设,对保洁员定区域、定路段、定责任、定标准。发挥村规民约和红、黑榜的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作用。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制定并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和农户卫生费收取等制度。将房前屋后清理整治纳入“门前三包”重要内容。引导村民自觉参与、自我管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规范村民不文明行为。
附件:汾市镇××村房前屋后杂物乱堆乱放摸排整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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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市镇 村房前屋后杂物乱堆乱放摸排整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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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 |
时间:2023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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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户主姓名 |
乱堆乱放地点 |
整改措施 |
整改落实 |
整改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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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整改措施包括清运、分类整齐码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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