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3/2024-3746683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汾市镇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汾市镇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决扛牢粮食生产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基本原则,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推动责任层层落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实现粮食生产“保面积、稳产量、保质量”持续稳定发展目标。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郴农领20241)、《临武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临武县2024年粮食生产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示范带动,加强指导服务,推进土地流转,激发新型主体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努力提高粮食生产标准化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抛荒、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全面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2024粮食播种面积在32800亩,其中水稻播种面积26670亩(早稻11150亩、含再生稻2550亩、晚稻12970亩),其他旱杂粮6130亩(玉米3650亩、大豆1650亩、其他旱粮作物830亩);油料作物面积6228亩;粮食总产量在12922吨以上;完成市下达项目类任务:集中育秧设施6个、集中育秧面积8624亩,3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新增3新增粮食种植面积900亩,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粮食单产水平较当地平均提高5%以上,主推技术到95%以上;推广高档优质稻种植面积比上年提高10%,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

二、工作任务

(一)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大力发展双季稻。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大力开展压单扩双传统双季稻区恢复双季稻种植,永久基本农田优先种三大主粮,其他耕地宜粮则粮、应种尽种,确保稳定粮食播种面积32800亩。在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退出水稻生产基础上力争早稻面积稳定在上年水平。

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行级书记齐抓粮食生产工作机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一是压实责任。明确镇驻村领导、干部系村委粮食生产工作(详见附件1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和村支书、村组干部为粮食生产直接责任人,形成驻村领导分片包村,镇驻村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到户到田的责任体系。二是细化任务。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分配到各村委(详见附件2),县处级实职领导在所联系村委创建1个连片200亩以上的早稻示范片,县处级非实职领导在所联系村委创建1个连片100亩以上的早稻示范片。双季稻区至少创建2个连片50亩以上的双季稻示范片,镇党委书记、镇长各负1个;乡镇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在所联系行政村创建1个连片30亩以上的双季稻示范片;村党支部书记每人创建1个连片30亩以上的双季稻示范片。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15亩以上的双季稻示范点。水稻示范片应单独划分,不重叠计算。村委要把目标任务落实到组到户到田块及时填报“2024年乡镇粮食生产工作任务分解清单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备案。三是保护耕地。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从事非农建设、挖塘养鱼,严禁新增占用耕地从事林果业、花卉苗圃草皮等生产,严禁在耕地从事破坏耕作层的行为。

(三)严禁耕地抛荒。保持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土壤质量不下降,防止耕地抛荒、撂荒。严格按照《中共临武县委办公室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若干意见》(临办发〔20206号)要求,通过开展抛荒治理专项行动,全力遏制耕地抛荒,特别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主要通道沿线杜绝耕地抛荒,能种水稻的种植水稻,不能种水稻的种植玉米、大豆、红薯等旱粮作物,有效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各村委逐组、逐户、逐地块落实包干责任人,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逐组、逐户、逐丘展开调查,摸清底子,建立耕地抛荒到户台账,对已弃耕弃种两年(含)以上且拒不耕种或未开展土地流转的承包地,依法依规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双季稻补贴、稻目标价格补贴等政策性补贴,责令承包户恢复粮食生产或收回其土地经营权,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或由村组收回重新发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耕地抛荒治理成效明显,落实复耕复种的,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和各乡镇要大力支持机耕道、灌溉渠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种植水稻的优先支持保障。

(四)大力推广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和早稻集中育秧

全面开展集中育秧,严禁水稻直播。在传统双季稻优势区域持续开展早稻集中育秧,引导新建或改建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生产先进的育秧基地,力争全镇集中育秧设施6个,有效解决因缺劳力、缺技术、缺机械等导致的不能育秧、不会育秧的问题,确保稳定早稻生产面积。继续支持早稻集中育秧技术推广,引导和支持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村支两委、育秧能手开展代育秧服务,为周边的散户、小农户提供秧苗

(五)继续推广“再生稻”种植,鼓励发展旱粮生产提倡在水利条件设施相对较差,气温相对较低种植晚稻较困难的地区继续推广再生稻种植1422亩。鼓励旱杂粮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严格管控区要求种植安全的旱粮作物,因地制宜让能种粮的区域全部种上粮食。完成玉米种植面积3650亩以上,大豆面积1650亩以上其他杂粮作物830亩,加大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的宣传力度,因地制宜稳定并加大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的种植面积。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继续加大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粮大户的各种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粮生产向连片规模化发展各村委都要全力支持和培育种粮大户,力争每个村至少培育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到2-3以上,引导建立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体,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农机服务面积,对于单个作物30亩以上(需相对连片):水稻以推广集中育秧、机械栽插、节水灌溉、侧深施肥、一喷多促等技术为重点;油菜以推广增密度、扩机播、开三沟、分段收等技术为重点;单个粮食作物单产水平较当地上年度平均产量高5%以上;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稳定促进我县持续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单产水平,更好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落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唐芬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慧文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委支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镇乡村振兴办、镇国土自然资源水利应急部门任成员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曹小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委相应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驻村领导、村委负责人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乡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为粮食生产直接责任人。委务必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包组、村干部包组到户到田块的责任体系,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微信、QQ群、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宣传继续加大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双季稻轮作专项资金、集中育秧专项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资金、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资金、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资金、耕地轮作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等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双季稻生产、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早稻集中育秧、再生稻生产、机耕、机插(抛)全程社会化服务、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耕地轮作试点、耕地抛荒整治等环节等农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详见)。提高农户对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的知晓率,使符合政策的农户都能享受国家惠农政策的阳光雨露,确保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加强指导服务。在粮食生产关键时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组织业务骨干、农技人员,组建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指导意见,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技术培训。帮助种粮主体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

推进耕地保护扩大土地流转面积,严防耕地抛荒。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优先生产粮食,确保农户承包土地和流转耕地每年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严防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对村辖区内摞荒地连片5亩以上的村由镇纪委进行全镇 通报批评,镇驻村领导、驻村干部、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综合考虑土地的地理条件、耕地地力情况、灌排配套设施条件等,继续加大对土地流转的宣传力度,防止有田无人种、有地无人耕的情况。

加强责任追究镇党委、政府把粮食生产纳入2024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重点工作,将粮食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各村委及相关部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村、组要层层落实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加强督查。3起,镇油粮生产领导小组将不定时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村入户督查早稻面积落实、播种育秧、大田耕整、耕地抛荒治理和重点区域粮食等工作生产落实情况。对双季稻计划任务落实不到位,到村到户台账不健全、不准确、不及时上报的,早稻集中育秧点不够,育秧面积不足,育秧进度慢的村委责任人按责任轻重给予问责。并将各村油粮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到各村年终综合绩效考核保粮食生产安全。

附件:

1、汾市镇驻村领导干部联系各村粮食生产安排

2、汾市镇2024年粮食生产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3、汾市镇关于成立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42024年度汾市镇粮食生产工作责任状

 

 


附件1

汾市镇驻村领导干部联系各村

粮食生产安排

一、联系领导:袁   

①横上(文小青)

②白石(梁艳兵、 

二、联系领导:饶晓明 

①小湾(谢文军、李彦廷、黄  兴)

②大泉(肖欣荣、骆红林)

三、联系领导:陈兵兵

①枫桥(唐卫华、朱苏琪)

土地(刘金国、周圣军、罗丽君、邝舒慧)

四、联系领导:黄青燕 

①龙归坪(  炯、陈富来)

②古城(罗建英、曾凡建)

五、联系领导:谷遵芳 

①社下(陈雷雨、邝怡丹)

②南岸(王宇洪、黄  英)

六、联系领导:曹志强 

①南福(李沅颖、李  腾、唐元爱)

②北岸(苏艳玲、雷双桃)

七、联系领导:胡   

①麻城(陈禹霖、唐仁芳)

②鼎夏(雷小鹏、马江梅)

八、联系领导:刘霞平 

①腊水(郭兰芳、陈利军)

②山塘(刘博文、唐德龙、雷舒心)

九、联系领导:曹孝飞 

寺冲陈建军、雷林鹏)

②渡头(罗海文、王清泉)

十、联系领导:段志勇 

      ①玉美(曹小芳、蒋小梅)

②黎坪(骆林飞、邝孺慧)


附件2

临武县汾市镇2024年粮食生产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土地确权耕地面积(扣除严格管控区面积)

粮食播种总面积

粮食总产量

水稻总面积

早稻面积

集中育秧面积

中稻面积(含再生稻)

再生稻面积

晚稻面积

玉米面积

大豆面积

其他粮食作物面积

小湾村

1775

2953

1155

2405

1005

804

230

112

1170

329

150

77

北岸村

1174

1950

763

1586

664

531

151

74

770

217

100

49

古城村

1320

2193

858

1786

747

597

170

83

869

244

110

55

渡头村

508

850

332

692

288

230

70

32

335

94

43

22

横上村

1357

2258

883

1839

768

614

178

130

893

251

114

56

玉美村

771

1281

501

1044

436

280

100

48

508

143

65

32

龙归坪村

387

643

252

524

219

175

50

24

255

72

33

17

南岸村

1162

1932

756

1573

658

526

150

73

765

215

98

48

白石村

626

1035

405

844

354

283

80

39

410

116

50

27

土地村

937

1558

610

1267

530

424

120

60

617

174

80

39

鼎夏村

799

1326

520

1079

452

362

100

50

526

148

67

34

山塘村

568

944

369

769

321

150

73

50

374

105

48

25

枫桥村

531

883

345

720

301

240

70

66

350

98

45

22

腊水村

926

1540

603

1254

524

300

120

58

610

171

78

39

大泉村

767

1271

497

1039

434

347

100

88

505

142

60

32

南福村

1731

2878

1126

2342

979

783

223

110

1140

321

145

77

寺冲村

1246

2071

810

1685

705

564

160

78

820

231

105

52

麻城村

1274

2118

830

1725

721

577

164

130

840

236

107

52

黎坪村

766

1274

498

1037

433

347

100

48

504

142

64

32

社下村

1079

1840

808

1460

610

488

140

68

710

200

90

42

合计

19706

32800

12922

26670

11150

8624

2550

1422

12970

3650

1650

830

 

 

 

 

 

 

 

 

 

 

 

 


 

 

汾市镇关于成立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大战略问题,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决扛牢粮食生产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基本原则,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推动责任层层落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实现粮食生产“保面积、稳产量、保质量”持续稳定发展目标。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郴农领20243)、《临武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临武县2024年粮食生产作方案》的通知(临粮组【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

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委副书记、镇长          黄慧文 

    长: 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饶晓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青燕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谷遵芳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曹志强

副镇长                   刘霞平

副镇长                   曹孝飞

            副镇长                   段志勇

      员: 各村委支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镇乡村振兴办、镇国土自然资源水利应急部门任成员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汾市镇农业服务中心,由曹小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负责粮食生产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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