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3/2017-1759072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7-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汾市镇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汾市镇2017年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


2017年以来,根据《临武县扎实推进“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全面提质年”活动方案》《临武县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两月一行动、三月一点评”活动方案》《临武县安全生产日常考核办法》《临武县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等文件要求,汾市镇政府组织各站、所及镇属各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校园负责人及村委和镇安监站人员观看了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校园事故案例,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各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校园安全大检查。

汾市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 “三个必须”、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领导组织,责任落实到位 

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9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等职责。同时,镇政府与各村委、社区、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村级年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严格镇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工作值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每天安排一名主要领导干部带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规定要求,出台了《落实汾市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时,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现 “五个全覆盖”。各村、社区、企业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监督员,全镇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建立了乡镇主要领导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乡镇主要领导每季度亲自带队进行一次全乡安全隐患大排查。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

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在我镇辖区范围内的省道S214线、各村主干道书写固定宣传标语40余条,组织镇村党员干部、企业主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次,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次,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挂历3000份。在防汛特护期间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广播等途径及时向农村危房户,山塘水库、地质灾害易发点管理负责人发送安全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对学校、餐饮企业、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并设立防火标识。在2座危桥、1个地质灾害易发点、9个山塘水库旁设立了安全警示标语。为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印发了6000余份《春节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进村发放到每户,制作了200份安全生产标语粘贴到各村,并专门撰写了安全生产广播宣传稿,要求各村利用村广播每天进行宣讲,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三、抓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活动”,牢守安全红线

一是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活动。镇干部开展了多次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一组是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该组常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执法工作,重点检查非法开采、企业安全管理、无证经营等行为;另一组以驻村干部、村干部为主,排查各村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农村危房、水库山塘、农用车、农机具管理使用情况、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和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第三组以镇安监站人员为主,重点检查学校、超市、药店、烟花爆竹等场所食品药品安全和消防安全情况。二是建立健全了镇村两级排查网络。镇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烟花爆竹经营点、企业、非法开采点、加油站、山塘水库等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实行每周一巡查。建立了重大隐患排查台账,严格按照“五个一”要求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消除,台账不销号。一年来,全镇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90起,整改90起。

四、开展专项整治,抓好打非治违

镇政府成立了“打非治违”工作组,不分白天黑夜、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常年开展巡查检查,并通过有奖举报、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措施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防止非法违法开采死灰复燃。与此同时,清明节前,镇政府组织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人员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对无证销售爆竹的摊点进行了收缴,对3家存在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专卖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通过整治,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秩序,确保了辖区安全。

2017年来,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汾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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