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1/2022-3478040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2-08-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镇南乡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镇南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南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月29日12时24分,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一栋自建房倒塌,损失极其惨重,影响极为恶劣,教训极其深刻,为防范此类事故发生,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决定立即在全乡范围内扎实开展房屋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乡各村委、各乡属以上企事业单位要迅速行动,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乡房地产开发项目、村民自建房(包括集中安置、联建点)、各行业各领域在建施工工地和已建成的各类房屋建筑,特别是年代已久且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进行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做到不少一村一组、不漏一户一屋。同时,对摸排发现的住建领域各类安全隐患,采取分类处置的方式,科学果断有效处置到位,确保全县房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镇南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文仁平任顾问,党委副书记、乡长吴江辉任组长,副乡长雷铭园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规划站。联系各村驻村领导要指导和督促所联系村委、社区网格责任单位和分管行业主管部门按时按质完成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全乡大局稳定。

三、排查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

对全乡所有的在建工地、已完工且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物、村民自建房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

1. 对原已摸排建立的隐患台账C、D级房屋和上一轮房屋风险普查存在隐患的房屋开展一轮回头看(7天内整治到位);

2. 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的房屋;

3. 擅自改建、扩建和加层的违法建筑;

4. 地质灾害易发生点的建筑,多合一房屋;

5. 切坡、临坡建设的农村房屋;

6. 有明显安全隐患的建筑。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各村委负责对所属辖区内的农村自建房屋,开展地毯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要重点排查将原有建筑改建用作民宿(快捷酒店)、饭店(农家乐)、群租房、培训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存在质量安全、结构、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房屋,对已经完成整治的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治效果,对正在整治的坚决不能住人,并设置警示公示牌,防止事故发生。同时,重点排查房屋相邻周边建设活动对房屋结构安全是否造成影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立即督促整改到位(详见附件1)。

各村委、各乡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及省市驻临各单位以附件1-5明确的判断标准作为指导,精准有效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按摸排要求填表上报,通过全面深入扎实的普查、核查、确查,形成全乡房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为精准有效防范和科学有力整治提供理论翔实的基础数据。

四、方法和步骤

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摸排、分类整治、建章立制四个环节,利用相对集中1个月的时间(即4月29日至5月29日),组织开展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 动员部署。各村委,要根据工作方案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全面开展摸排整治工作。

2. 全面摸排。各村委要迅速全面开展自查。各村委要组织动员村组,对辖区内所有村民建房工地和已建成且投入使用的房屋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对房屋普查初判隐患数据库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排查,并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组织开展全面普查工作,对排查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和在建工地,先行组织人员撤离或责令停工。

3. 分类整治。整治与隐患排查同步实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已建成且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先行组织人员撤离,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尽快整改到位。对摸排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分类建立台账,一般性安全隐患能够立行立改的,必须2天内限期整改到位;存在一定整改困难但暂时无突出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整改,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直至所属村委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整改销号。对无法准确判断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并开展房屋安全结构鉴定。

4. 建章立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有利于房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出台规范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农村建房管理机制,为全乡房屋建筑安全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五、工作要求

1. 落实责任,全面摸排。各责任单位要集中力量、合理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

2. 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明确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把房屋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隐患是否彻底整改到位作为重中之重,满足人民居住的安全必要条件,真正确保人民居住房屋安全。

3. 较真碰硬,严格执法。对在建的项目,要严格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查处。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特别是“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格处罚。

4. 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村委要在排查阶段及时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从5月2日起于每日下午2:30前将汇总表(详见附件4)上报至乡规划站(联系人:陈阳润,邮箱:359127734@qq.com),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