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5/2022-3442283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2-05-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麦市镇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季节特点和辖区内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等工作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了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改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非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和非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重点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的原则。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中,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整改,确保我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成立麦市镇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邦锋任顾问,党委副书记、镇长唐世羽任组长,人大主席黄黎华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镇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戴瑜含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应急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调度。
四、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
1.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五进”。要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村委、进学校、进家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宣传。(镇应急办牵头,各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2. 加强媒体公益宣传。要统筹协调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推动建立安全宣传的媒体绿色通道和公益宣传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广播、宣传海报、横幅等形式,加大公共安全防控知识科普,及时发布预警性、提示性信息,保证安全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镇文化站,各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3. 加强统筹推进。镇党委政府与监管部门要密切协同,强化纵向联动和横向协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工作格局。要压实各行业领域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驻村干部、各村委网格员作用,努力实现群众会识别隐患、会报告险情、会自救逃生,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安全氛围与环境。(镇应急办牵头,各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1. 明晰责任,齐抓共管。落实各级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到领导、到岗位、到个人,并发挥社会组织、专家和公众参与作用,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2. 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做好相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镇对村、镇对企业、行业部门对企业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管部门、村委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本辖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体系,组织开展所辖区域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
3. 查改并举,重在治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治理、重在治理,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治理解决,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引发突发事件及衍生灾害,确保安全。
4. 采取企业自查、镇村普查、部门检查、专家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一是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和行业规范,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二是乡镇、村委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和辖区企业一同开展地毯式普查。三是邀请县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摸排的问题隐患组织专家指导。
5. 建立清单。镇、村两级和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对本辖区本单位所摸排的风险隐患建立清单,进行“台账式、目录化”管理,详细记录类别、位置、状况、整改情况等信息,按照规定分别报告镇级行业主管部门、镇安委会办公室。
6. 风险管控。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企业和场所经营单位要根据对其评估的风险等级,制定具体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演练、队伍、物资、资金、技术等各方面的应急准备。
(三)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
1. 矿山领域安全。
(1)开展矿业秩序专项治理,打击矿山非法违法勘察、生产建设等行为,整改超层越界开采、假整合以及作业工程违规分包转包、地质灾害防控不到位等问题。(镇自然资源所牵头,镇应急办、派出所、规划站等单位配合)
(2)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治理,打击整改矿山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重点整改非正规冒险开采,使用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开拓、采掘、通风等系统不完善,顶板(边坡)、水害、有毒有害气体、尾矿库等灾害防治不到位等问题。(镇应急办牵头,各镇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单位配合)
2. 危爆物品管理。
(1)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整改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隐患治理不到位等问题;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改隐患治理不到位等问题。(镇应急办、交管站、派出所)
(2)全面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火工品联合会审制度,加强对火工品经营、流向和使用、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转借、抵押民爆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镇派出所牵头、应急办、交管站等单位配合)
3. 道路交通安全。全面深入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行为,整改客车(含旅游包车)超速、超员、凌晨2—5时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机动车违法载人,货车非法改(拼)装、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打击危化品运输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逾期未年检以及违法超车、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镇交管站联合县交警大队牵头,镇应急办、综治办、麦市村治安队等单位配合)
4. 地质灾害。按照全覆盖、严排查的原则,采取预防先行,保障安全的措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工作薄弱环节,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消除各类隐患。
(1)对所辖村委、行业领域人员集中区、交通干线等区域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
(2)严禁群众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削坡建房,对农村削坡建房户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农村分散建房的规划选址工作。
(3)对矿山废渣的堆砌场所、矿山采空区、出矿口、工棚、办公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责成业主及时治理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镇自然资源所牵头,镇规划站、应急办、交管站、文化站等单位配合)
5. 建设城管领域安全。
(1)全面深入开展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改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等违规违章问题,严查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深基坑或高边坡施工情况、特殊工种持证情况、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等。
(2)全面深入开展打击油气输送管道,渣土清运,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建设,燃气、燃具营销等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镇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别牵头,镇消防办、自然资源所、工商所、派出所等单位配合)
6. 消防安全。各村全面排查辖区老旧房屋(特别是木板房);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包括电气火灾隐患检查),严肃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大力整改火灾隐患。(镇消防办牵头, 镇综合执法大队、供电所、应急办、民政办等单位配合)
7. 水利安全。全面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大坝等重要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深入开展整改违背安全准入条件进行水利项目建设、违规从事小水电开发、病险水库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事故隐瞒不报等行为。(镇水管站牵头,应急办、消防办等单位配合)
8. 校车、校园及周边安全。全面落实学校安全教育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教育实效。扎实开展全县校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改行动,全面排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着力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安管理等重点安全工作,严防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依法打击校车超速、超载和无证无照非法校车、民办幼儿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取缔“黑校车”。(镇文化站牵头,镇交管站、派出所、工商所、应急办等单位配合)
9. 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排查整改冶炼、化工等各行业环境安全隐患,严查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监督管理。调查处理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深入开展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矿井的环境整改工作。(镇分管环境卫生领导牵头,镇环保专干、镇自然资源所等单位配合)
10. 特种设备安全。以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为重点,全面检查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情况。重点检查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资格、作业人员资格、许可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转、气瓶管理、充装记录、应急救援情况以及充装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按要求对充装站内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检测,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坚决予以停用。(镇工商所牵头,派出所、应急办、消防办等单位配合)
其他有关行业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有关领导负总责,有关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全面开展排查治理行动。
(四)强力推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整治
1. 生产经营单位。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在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在排查登记的台账上销号。
2. 各村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前期摸排台账中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由镇应急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责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严厉打击、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力整改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和举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各村委、镇直有关单位全面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二)加强执法,全面排查治理。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地方为主、领导带队、部门牵头、专家检查的办法,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要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要加强协作配合,上下一盘棋,有序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调度,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委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统筹调度,真实反映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
于2022年4月23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应急办)报送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2022年5月8日起至2022年12底,将“大宣传、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每个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应急办)报送一次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见附表)。(联系电话:7773990,邮箱:3831181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