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5/2025-3932399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麦市镇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麦市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麦市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镇直相关部门及单位:

  现将《麦市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武县麦市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麦市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赋能、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郴州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以全镇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为重点,坚持以还田为主,发展秸秆养畜、秸秆生物质燃料颗粒等饲料化、燃料化利用,健全收储运体系,探索适宜临武的多元化利用路径,力争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5%以上。

  二、利用方式

  结合不同作物特性和区域实际,推行“分类施策、多元利用”模式。

  1.早稻秸秆。采取农户自主粉碎还田,灌水翻耕模式。

  2.中晚稻秸秆。以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打捆离田利用为主,深翻耕、绿肥等利用为辅。

  3.油菜秸秆。以粉碎还田为主,转运收集为辅。

  4.其他农作物秸秆。玉米、大豆等其他农作物秸秆,采取饲料化、肥料化(异地覆盖)、能源化(打捆直燃)等多元化利用相结合的模式,实现资源高效转化。

  三、主要举措

  (一)开展全面摸排底数清。在秸秆还田离田量方面:重点核实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以及秸秆还田和离田面积。在农机具装备方面:重点核实收割机、秸秆灭茬粉碎机、捡拾打捆机、翻耕旋耕等机具配备情况。在收储主体方面:重点核实各收储主体网点建设和仓储能力情况。在产业利用主体方面:重点核实秸秆“五化”综合利用产业项目铺排和主体运行情况。

  (二)完善收储体系,夯实资源化基础。在现有秸秆收储运体系基础上,鼓励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拓展秸秆收储功能,对于存储容量不足,新增仓容有难度的地区,可就近、就简选择闲置工棚、厂房、停机棚、集中育秧大棚等设施用于秸秆储存堆放,条件成熟时再尽快转运、消纳。(收储能力要和离田能力相匹配)。

  (三)加强农机配套,提升机械化水平。在县一级层面,县一级采取加大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力度,并且新购置带粉碎还田功能的联合收割机13台;引进跨区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化组织1个;支持农机合作社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 重点推进低茬收割粉碎还田 4.27万亩、打捆离田1万亩;培育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1个、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1个。麦市镇将会积极配合县级工作部署,引导群众懂政策、用政策、配合政策。(作业能力要满足秸秆还田、离田所需)

  (四)培育市场主体,构建产业化格局。县一级层面将会依托水稻、油菜主产区优势建立项目库,支持培育年利用1万吨以上的综合利用主体1个,3000~10000吨的综合利用主体3个。

  (五)创新利用路径,实现高值化发展。构建以肥料化利用为主导,饲料化利用为辅助,基料化利用和原料化利用协同发展的多元高值化利用格局。推进秸秆生产生物有机肥、商品有机肥、生物炭基肥等;支持发展以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为原料的能源工程项目;支持生产食用菌、育秧基质等基料化利用,推广菌菇生产等技术。临武县级层面已建成500亩以上培肥示范区1个。

  四、扶持政策及资金预算

  (一)支持还田离田作业。对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留茬高度≤15厘米)、深翻耕还田作业的,每亩补贴30元,对秸秆低茬收割并打捆离田作业的,每吨补贴100元。

  (二)增加设备购置。依托临武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采购配置秸秆粉碎装置的收割机13台,共计195万元。每台收割机年内需完成粉碎还田任务500亩以上。

  (三)支持收割机带粉碎机新装精准北斗系统。为保障实施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时,精准自动监测实施情况,精准定位作业轨迹,精准测量作业面积,及时上传作业数据,确保作业补贴精准发放,对有意愿承担低茬收割粉碎还田任务的农户或合作社的收割机(带粉碎机)新装精准北斗系统(县农机事务中心统一管理的北斗系统平台)按总金额的50%给予补贴(含国补),预计补贴80台、600元/台,共计4.8万元。

  (四)支持培肥示范建设。在临武县级层面已经建立500亩以上培肥示范区1个,每亩补贴60元,共计3万元。

  (五)加大培训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培训和发放宣传资料。

  以上各项建设内容资金分配,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可适当予以调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乡镇项目资金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实施,其他资金由实施主体自行申报,村级推荐,镇级审核,最后还需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项目按要求完成后,经乡镇验收核实,并经农机事务中心北斗终端系统确认,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农经站,并邀请县财政局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为10%以上。抽查核实后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拨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统计、国土所、水利、乡村振兴办、农机等站所主要负责人以及各村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镇级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镇级各部门配合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技术指导组。

  (二)压实工作责任。1.麦市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以及项目验收工作。2.各村委负责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秸秆综合利用数据,各村委要在摸清工作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形成“一村一策”工作推进清单,并于2025年8月25日前报麦市镇人民政府备案。3.麦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推广。

  (三)强化资金保障。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列入财政预算,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贴资金按照扶持政策据实予以补贴,超出部分由实施主体自行负责。

  (四)建立技术支撑。乡、村两级分别成立秸秆综合利用指导组,指导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顺利实施。以乡、村两级农技推广部门为平台,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进技术普及应用,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典型。加强技术培训,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实地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乡村对接秸秆利用技术和装备,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样式“四新”推广应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融媒体、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增强农民主动参与意识。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并通过报纸、网络、电视、手机、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六)强化督促指导。由麦市镇人民政府将会对各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度开展督促,镇纪委、镇财政所、镇农经站要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不力、火点数量居高不下、过火面积大幅增长、造成较大影响的村委主要负责人依纪依规进行约谈或问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