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6785488/2025-3938592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临武县政府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麦市镇2025年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镇财政报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有关财经法规及镇政府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凭证的要求

(一)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

1、税务部门监制的在有效期内且印章齐全的税务发票。

2、财政部门监制在有效期内且印章齐全的行政事业性票据和收款收据。

3、自制并经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的各种款项发放表、领条及收款收据等。

(二)财务报销原始票据的要求

1、原始票据内容要求:

1)外来凭证是单位开具的,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单位自制工资表或临时工工资领条,必须有各组负责人的签名。

2)购买实物的凭证要有购物清单和税务发票等,需领导审批的项目需附审批单,有合同的要附有合同,并交一份合同原件在财务室存档。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或者原始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4)因公出差、接待按公务出差、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办理。

2、原始票据粘贴要求:票据要按原始凭证粘贴单→原始凭证→收据→领条→税务发票(行政事业性收据)→报账汇总单按从下至上、从小到大的顺序分类粘贴整洁。

3、凭证书写要求:书写工整、清楚,填制及时,金额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报账汇总单、税务发票(票据、收据、领条)、原始凭证(合同、验收单、购物清单、用餐清单、差旅清单)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二、报账程序

1、报账实行经办人填报,先由验收人和分管领导、纪委人员证明属实并签字,然后由主要领导会审,最后经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支的程序。

2、要坚持先审批后付款的会计原则。

3、报销的单据要实现按照用途大致分为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办公用品等类别,并填写相应的报销单,在报账时与财务人员当面核实所计算的金额是否相等。

4、购置固定资产的报账须持有由分管领导、经办人、验收人签字的发票、合同、明细表等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

三、公务借款要求

1、工作人员因公务需借款包括公务出差、进修培训、参加会议、考察调研、零星购物、各项周转金等。

2、公务借款审批手续:各项公务借款须由部门或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单据),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借款单上必须注明借款时间、事由、金额、还款时间、借款人和审批人(签字)等。

3、以现金方式支付、额度超出2000元以上的借款,须提前一天与财务部门联系,以方便备款。

四、财务部门的权限

1、对借款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如果借款人有尚未结清的借款,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予办理下次借款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要领导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一般在十天内进行报账;借款出差人员回单位后,15天内应到财务部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30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2、财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

3、严禁白条报账。

4、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流通量,报账、借款原则上仅以银行转账结算方式付款,收款单位的银行户名必须与发票公章或合同单位(填报人)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付款手续。特殊情况确需现金结算的,每人每笔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贰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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