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29/2023-3647398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3-10-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楚江镇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为深刻吸取株洲市醴陵市板杉镇“7.11”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高温季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作出的“打非”防事故的批示,市安委办下发的《郴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可能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重点场所的通知》(郴安办发〔2023〕31 号)。结合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战,决定在全镇范围部署开展全面排查可能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重点场所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今年底。
二、领导小组
顾 问:何宇涛
组 长:李 镇
副组长:盘周婧 李 文 刘兴忠 何安富 王 婧
曾祥帆 黄海兵 刘卫红 黄文菲
成 员:蒋玉兴 艾年生 陈道申 张 楚 刘伯贤
谭 志 各驻村干部
按各行业、各驻村工作安排落实包保责任。
三、高度重视,强化认识。醴陵板杉镇“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虽然发生在外地,但反映的非法生产、经营问题我们也要深思。各站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警钟长鸣,高度警醒,针对存在的问题,拿出果断措施,扎实整改,注重成效。
三、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各乡镇、场所、单位、企业立即部署辖区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要突出城乡接合部、各类养殖场所、废弃民居民房、各类荒废工厂厂区、遗弃的非法井筒、已关闭的煤矿井筒等部位和场所,重点排查是否有非法生产、经营,是否违法转让、转包,过往排查是否有遗漏,是否有私自拆封关闭井筒行为,遗弃井筒是否关闭到位,废弃民居民房、各类荒废工厂厂区是否落实管理措施、定期巡查是否到位。
四、建档立制,严厉打击。对摸底排查的场所、部位和发
现的问题要建立档案,有关场所和部位要落实管控人员;摸排的问题要落实监管人员、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做到露头就打,毫不手软;要发动群众,落实举报重奖制度,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机制。
五、落实责任,严肃追责。
要加强领导,压实“打非”工作责任,突出强化乡镇村组责任,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常态化开展排查巡查。由相关部门巡查直接发现非法生产行为的,一律按国发〔2010〕23 号文第 31 条规定提请启动事前问责;对于落实排查整治工作有漏洞、排查走过场导致发生非法生产事故的,一律按国发〔2010〕23 号文第 31 条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