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29/2024-3748579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楚江镇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根据《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监管是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和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的关键环节,为加强对动态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镇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顾 问:何宇涛 镇党委书记
组 长:李 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曾祥帆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盘周婧 镇党委副书记
张 楚 镇党委副书记
李小聪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黄海兵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婧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何安富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
黄文菲 副镇长
彭红波 副镇长
成 员:周林华 镇规划站站长
王世忠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陆必浩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艾年生 规范农村建房干事
黄海临 规范农村建房干事
谭礼顺 冲头村党支部书记
邓艳波 顾村村党支部书记
欧亚斌 莲塘村党支部书记
黄孝成 上下舟村党支部书记
艾贤佳 下城村党支部书记
刘 云 先锋村党支部书记
钟建国 章杨村党支部书记
贺文细 矮愁村党支部书记
王希胜 鳌塘村党支部书记
艾雄生 楚江村党支部书记
谭诗均 粗城村党支部书记
邓金平 东山村党支部书记
谭查良 塘里村党支部书记
雷小平 晓言塘村党支部书记
镇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规划站,由周林华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王世忠、陆必浩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协作好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各村也要建立动态巡查网络,做好本辖区内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
二、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分片包干与责任划分
我镇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采用镇打非组全域日常巡查与驻村领导、干部、村委会干部分片巡查相结合模式。镇打非组全域日常巡查;分片巡查区域划分以村为单位,按巡查区域分片包干,村支部书记为巡查第一责任人,镇政府驻村领导为责任领导,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为村级责任人(根据各村实际可对自然村进行责任区域划分),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
(一)冲头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谭礼顺
责任领导:王 婧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二)顾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邓艳波
责任领导:李 镇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三)莲塘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欧亚斌
责任领导:黄文菲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四)上下舟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黄孝成
责任领导:张 楚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五)下城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艾贤佳
责任领导:李小聪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六)先锋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刘 云
责任领导:黄海兵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七)章杨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钟建国
责任领导:何安富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八)矮愁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贺文细
责任领导:李小聪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九)鳌塘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王希胜
责任领导:黄海兵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十)楚江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艾雄生
责任领导:何宇涛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十一)粗城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谭诗均
责任领导:盘周婧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十二)东山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邓金平
责任领导:张 楚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十三)塘里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谭查良
责任领导:彭红波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十四)晓言塘村村委会
第一责任人:雷小平
责任领导:曾祥帆
责任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三、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区域等级划分
(一)土地动态巡查区域等级:
1、一级区域:(5天巡查一次)
①、楚江镇各村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②、镇区规划区范围;
③、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公路沿线建房的房屋边缘与公路用地外缘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与高速公路隔离栅栏的间距不少于30米;
⑤、城乡结合部、村庄周边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高发区。
2、二级区域:(7天巡查一次)
①、非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一般耕地;
②、县、乡道路和农村道路两侧;
③、各自然村建成区及周边。
3、三级区域:(10天巡查一次)
①、已合法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项目用地、村民建房;
②、一二级区域外的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地质环境动态巡查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多发区、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较多的区域。
四、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的工作内容
(一)土地动态巡查的主要内容:
1、用地户是否取得合法用地、规划手续,土地用途、面积、地类、建筑位置、层数、外观是否与批文相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
2、设施农用地是否办理备案手续,临时用地是否办理用地手续。
3、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拆除、复耕复绿情况。
(二)地质环境动态巡查的主要内容:
1、有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
2、是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项制度;
3、有无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从事容易诱发或者加重地质灾害的活动;
4、有无不按要求承担监测预防任务和不履行治理责任的行为。
五、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要求
(一)根据《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做好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一级巡查区每5天巡查一次,二级巡查区每7天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每10天巡查一次。
(二)提高动态巡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巡查工作必须踏实认真,实实在在,检查要有针对性。镇、村两级级巡查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好巡查工作,并接收上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不得久拖不决而加重案情,增大查处难度。
(三)加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巡查人员在动态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做好初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报告镇打非组,行政执法人员要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拆除继续建设部分、停水停电、查封机械设备等强制措施,并进行立案查处。
(四)巡查人员必须将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的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情况作详细记录保存,并建立《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台账》。行政执法人员对立案查处的案件,应妥善保管各种法律文书材料与涉案的各类证明材料,案件结案后立卷归档备查。
(五)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六)村级要建立自然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做到权、责明确。对于应当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而没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的未及时报告以致造成严重后果或人为增大查处难度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