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2025-3896039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5-04-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花塘乡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各村委、乡直各单位、各企业:
《花塘乡2025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坟区、重要路口设点立卡实施方案》已通过乡党政联席会议,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花塘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3日
花塘乡2025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坟区、重要路口设点立卡实施方案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全乡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郴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坚决防范遏制森林或者十条硬性措施的通知》(郴应安办[2025]9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1.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2.对全乡重点集中坟区、重要山头、坟山进口、重要路口设点立卡,劝导群众上山扫墓不准携带香烛纸线、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对重点地段、设墓集中区安排村组干部实行值班蹲点看守,当天值班带班领导要组织值班人员对辖区内各村蹲点看守情况进行巡查,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3.全乡护林队员、全乡半专业扑火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4.各村必须对集中坟区、庙等重点部位要割好防火带。
二、工作时间
2025年3月23日至4月6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党委书记朱尧为顾问、乡长蒋孝军为组长、分管领导雷斌成成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全体乡干部职工和各村支书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集中坟区、路口设点立卡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1. 乡干部负责对辖区内集市所有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祭祀用品销售摊点的排查、劝阻工作,禁止销售燃放物品。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在本村重点路口设点立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登记上山扫墓祭祖人员相关信息,劝导文明祭祀,禁止火种上山。
2. 乡半专业扑火队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迅速集结,携带扑火机具半小时内到达现场。
3. 组长、党员、老年协会成员、护林员包山头、包坟区等重点地段,严防死守,不留空档。
五、应急管理
(一)指挥调度。乡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
(二)应急准备。乡半专业扑火队20人以上的队伍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半小时内携带各自扑火工具赶到指定地点。
(三)巡逻巡查。当天值班带班领导要组织值班人员深入各村重点路口和重点地区、部位巡逻巡查。
六、火情处置
1、火情报告。护林员或驻村领导以及村组干部发现火情后,要积极调动本村的应急分队采取扑救措施,并立即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乡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735-6260060)。
2、火灾处置。遇有火情时,各村委要逐级上报,根据火情组织指挥各村应急分队实施应急处置。乡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根据火情大小,组织、指挥、协调、督促护林员、乡半专业扑火队伍及民兵应急分队开展扑火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