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2020-3199790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0-0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花塘镇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花塘乡2020年惠民惠农资金集中治理
“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重点突出问题,坚持“四个严查”,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盘剥克扣、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2019年开展集中治理的基础上,2020年3月至7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惠民惠农资金集中治理,对社会保障兜底专题集中治理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各项惠农资金顺利“着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着力整治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职能部门、村委不认真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查处各级党员干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以及在惠民惠农补贴审核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拿出治理规范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尤其是扶贫资金的 “黑手”,确保惠民惠农每一分钱都合法合规地用在群众身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一)治理范围
2016年8月以来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重点
1.城镇低保补贴、农村低保补贴、特困户供养补贴使用管理方面。重点治理:①对已故人员继续发放补贴;②有车、有房产、经商办企业等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补贴;③财政供养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干部,下同)及家属违规领取补贴;④享受退休养老金人员违规领取补贴;⑤重复享受补贴(如,同时享受农村和城镇低保、同时享受低保和特困户供养、同时享受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2.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方面。重点治理:①对已故人员继续发放补贴;②重复享受补贴(如,同时享受低保和残疾人护理补贴、特困供养人员违规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③给非残疾人员发放补贴,给非重度人员发放重度护理补贴;④证件无效申请补贴。
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双定补贴、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方面。重点治理:①对已故人员继续发放补贴;②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补贴;(对非规定对象发放补贴。
4.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方面。重点治理:①对已故人员继续发放补贴;②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补贴;③给非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员发放补贴。
5.危房改造补助方面。重点治理:①有车、有房产、经商办企业等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人员领取补助资金;②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补贴;③其他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领取补助。
6.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重点治理:①财政供养人员及家属违规领取补贴;②有车、有房产、经商办企业人员违规领取补贴。
7.其他纳入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目录补贴给个人的财政资金方面。重点治理:①对已故人员继续发放补贴。②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盘剥克扣、截留挪用以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集中治理“回头看”从2020年3月起至2020年7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3月30日—2020年3月31日)
1.制定方案。制定下发《花塘乡2020年惠民惠农领域资金集中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小组。
2.公布举报电话。坚持“开门”治理,乡纪委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举报电话:0735—6260610),全乡各站所和村要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将举办方式公布到村、组。对2016年8月以来的惠农惠民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大起底,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专门台账,对信访办理不讲时效、处置不当、群众不满意导致越级访、重复访的要“回头看”;对未及时处置的及时跟踪督办,加快办理进度,基本实现惠农惠民信访举报线索动态清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4月1日—2020年5月16日)
1.全面自查(4月1日---4月10日)。全乡各站所和村组全面梳理相关项目和资金,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必须如实上报乡纪委。
2.全面核查(4月10日--5月16日)。在全面自查基础上,乡纪委将组织相关站所进行全面核查。①开展数据比对。由乡财政所牵头,抽调民政办、社保站、规划站、退役军人服务站、林业站等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方案所列问题表现形式,对数据库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比对找出问题线索。相关原始基础数据为:养老金领取人员数据、养老金领取人员死亡数据(社保站提供);死亡人员数据(计生办、派出所分别提供);财政供养人员数据、一卡通平台发放数据(财政所提供);村干部数据(乡党建办提供);农村、城镇(含家庭成员)低保发放数据,特困户集中、分散供养数据(民政办提供),退伍军人相关补贴发放数据(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数据(扶贫办提供);残疾办证人员数据(民政办提供);危房改造补助发放数据(规划站提供);库区移民后期扶植基金发放数据(财政所提供)。②开展全面核实。专项整治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的原则,对照问题线索逐条开展调查。所有问题线索应在5月16日以前全部核实清楚。
3.规范处置。对全面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统一台账,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确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在集中治理自查阶段主动上报问题、上缴违纪资金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处理,情节较轻的,可以免于处理。对全面核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归类梳理,认真研究,精准把握政策,提出有效处理意见,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问责。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形成震慑,集中治理追缴的违规违纪资金统一上交县财政或退还群众。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0年5月17日—2020年6月17日)
乡纪委会同财政、民政、规划、人社等站所人员,采取重点督导、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数据收集比对、问题线索核查、执纪问责、资金追缴等工作情况。对自查自纠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既要严查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又要严查集中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数据比对不认真、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摸排不细不实、入户调查作风漂浮、问题整改拖延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6月18日—2020年6月30日)
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督”平台推广和运用,及时上传、更新惠民惠农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大数据比对分析常态化制度,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线索,强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内控机制,相关站所要建立健全资金申报、审核、发放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问题的监督管理。落实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实基层监督力量,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和程序,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常态化加强对村支“两委”干部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惠民惠农领域资金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蒋宏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何宇涛任副组长,乡纪委副书记邝敏娟任副组长,乡党建、财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规划、社保、计生、扶贫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纪委,联络员由乡纪委副书记徐郴慧同志担任。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集中治理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聚焦问题、突出重点,较真碰硬、一抓到底,确保集中治理取得扎实成效。乡惠民惠农资金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信息综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乡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治理范围和重点,深入抓好自查自纠、摸排核查、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深入摸排问题线索,规范处置问题,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乡党建、财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规划、社保、计生、扶贫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既要配合开展集中治理数据收集上报、数据比对分析、问题摸排核查等工作,又要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惠民惠农资金清理排查,主动向乡纪委移交问题线索。乡纪委要履行监督职责,通过约谈提醒、督办督查等方式,推动集中治理工作抓实抓深,对虚以应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一律严肃问责。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明纪律要求。乡纪委要加强再监督、再检查,确保集中治理各项安排部署落实落细。对治理工作启动缓慢、推进不力的;提供基础数据不及时、不准确,甚至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提供的,以及违反保密规定导致泄密的;入户核查不及时不深入不细致,导致工作延误、核查失实的,严格追责问责。对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严重、性质恶劣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直查快办。
(四)强化统筹调度,及时上报资料。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提示,一月一通报”的工作机制。乡专治办将每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及时下发治理通报。乡惠民惠农资金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准确将自查发现问题,集中治理的做法、数据、成效、经验等工作情况形成书面专题报告,报送至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