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函〔2016〕65号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武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临武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临武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结合本县实际,推进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加快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6年底前,县城、全国重点镇(汾市、金江)以及60%的其他建制镇完成城乡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数、消防文员数满足消防工作要求;汾市、金江2个全国重点镇和75%的建成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其他建制镇建立专职消防队,80%的其余乡镇和常住人口超过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2017年3月底前,6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全面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逐级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教育部门组织对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安监部门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场所进行检查;卫计部门组织对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文体广新部门组织对公共文化场所、文物古建筑进行检查;住建部门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房产部门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商务部门组织对商场、市场进行检查;旅游部门组织对旅游景点、星级宾馆进行检查;人防部门组织对公用人防工程进行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实施的范围、内容、时间、任务及责任,并加强督导,跟踪落实。严格落实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相关行业单位落实标准要求。年内要着力打造乡镇、社区、公安派出所、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校、医院、文物古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易燃易爆企业、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12类单位场所标准化管理示范点。
(三)深入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根据上级安排,统一开展违法建筑及大型在建工程、歌舞娱乐场所、医院、电气火灾防范、小型住宿休闲娱乐场所等五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住建、消防部门联合开展违法建筑及大型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文体广新、消防部门联合开展以歌舞娱乐场所为主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卫计、消防部门联合开展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人社、安监、市场监管(质监、工商)、电力、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公安派出所开展辖区小型宾馆、旅店、招待所等公共住宿场所,小型美容美发、洗浴、按摩等公共休闲场所和小型歌舞厅、游艺厅、卡拉OK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四)大力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全面推进“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力争所有居民社区都能达到消防安全社区建设标准(见附件)。房产、消防部门要依托当地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在2016年11月底之前,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集中约谈或专项培训,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三查三清”“四清一查”活动。12月底之前,重点整治居民小区电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堵塞等常见问题。
(五)狠抓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主流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强力推动整改。
(六)全力做好重大节庆活动安保。紧盯重大会议、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县“两会”召开前相关部门要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七)做实做强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协作组织。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县政府将制定出台政策性文件,划拨专项经费,对达到标准、具备战力的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协作组织给予一定补助,为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发放特别津贴,适时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队员。微型消防站要达到“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区域联防组织要达到“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的要求。2017年3月底前,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5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八)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在部署“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中,要将消防工作统筹纳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之中,构建条块结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管理平台。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6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接入远程监控系统。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增加安装数量,提高技防水平。
(九)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外包”服务工作。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结合“119消防月”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剧社区大巡演、社区消防大推进、家庭消防大提质”等主题活动,着力加强居民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依托电视、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开办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住建、人社、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将消防培训纳入行业培训内容,加强对电工、焊工、保安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培训。要深入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十)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健全落实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齐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药剂和物资储备,组织开展拉动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住建、规划、市政供水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相关工作。公安消防大队要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进行实地熟悉,扎实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加强值班备勤,提高快速反应和灭火救援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31日前)。各乡镇各部门深入分析、科学研判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既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落实跟进措施,建立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并于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评,迎接市政府组织进行的考评验收,总结并通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县冬春火灾防控日常工作。乡镇是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或城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组织开展排查整治。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组织开展形势分析研判,着力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及区域性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不断优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行业部门年度综合考评,指导督促所属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各部门要对照2016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逐项查漏补缺,按期保质完成全年消防重点工作。
(三)强化督导问责。县消防大队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和行业、系统督查内容,跟踪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的,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乡镇和牵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县直部门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1月起每月21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21日前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联系电话:6265503。
附件:消防安全社区建设标准
附件:
消防安全社区建设标准
一是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电表箱等公共区域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到位。
三是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
四是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
五是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
六是建齐微型消防站,每个居民住宅区的管理部门、物业服务单位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集中培训,确保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