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 来源:县消防大队    |    作者:    |    日期:2017-10-27 10:45 ]


关于印发《临武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公发201764


各高层建筑建设管理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根据省公安厅、综治办、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公发【201722号),县公安局、综治办、民政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临武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武县公安局                  临武县综治办

 

 

 

   临武县民政局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临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95


临武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公安厅等六厅委《关于印发<湖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公发〔20172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过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努力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时间及范围

20179月至12月,对全县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开展治理。

三、重点治理内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专项治理。开展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排查,重点整治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未设防火隔离带、在外墙违规使用明火电焊等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防火规定要求的违法违规现象。对于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既有高层建筑,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组织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更换符合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未拆除前,严格落实防火措施,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停放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摸排、检测和联动检查,重点整治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消防安全问题;参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检查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控制室管理是否到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依法履职等内容。

(三)消防救援通道及安全疏散设施专项治理。开展消防救援通道和安全疏散设施踏勘、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车道堵塞,广告牌、宣传牌遮挡排烟口和应急救援窗口,未按要求设置应急救援口或擅自封堵应急救援窗口等违法违规行为;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屋顶疏散平台,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等消防安全问题。

(四)避难层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擅自改变避难层(间)用途或堆放杂物;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避难层内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管道井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管道井未独立设置,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占用管道井或堆放杂物,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井内线缆和管道敷设违反消防技术标准,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等消防安全问题。

(六)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有关部署,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治理工作,重点整治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建筑内可能泄漏燃气的场所未设置燃气浓度报警装置,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未设置燃气浓度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阀,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内电气线路乱接或敷设不规范,电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到位,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消防用电无备用电源,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未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属于高层的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老化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约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高层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依照《消防法》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对管理区域内的公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定期开展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任务分工

县公安局、县委综治办、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安监局联合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指导各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定期通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县公安消防大队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中旬前)。各相关单位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治理工作职责,掌握检查自查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9月底前)。组织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以小区为单位逐个区域、逐栋建筑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问题突出、体量较大的高层建筑,组建专家组进行会诊式检查。督促单位在户籍化系统逐栋录入高层建筑数据,边排查,边录入,定期报告备案日常管理信息,完善数据资源,落实长效管理。

(三)重点整治阶段(101日至1220日)。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和业主迅速落实临时性保护措施,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治理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1221日至31日)。提请县政府成立检查组,对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防止重特大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明确各级治理责任,列出工作责任清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要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并视情采取通报、函告、曝光、约谈、失信惩戒等行政举措督促整改。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必须严格按照省政府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的要求,拉条挂账,督促整改。同时,在高层公共建筑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在高层住宅建筑推行“楼长”制度,在老旧住宅高层建筑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密集区域全部建成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三)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要完善城市基层治理机制,落实乡镇、社区管理责任,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居委会、村委会和社区督察检查,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联系人:周赵溪,电话:0735-6265503

 

附件:全县高层建筑摸底表

 

 

 

 

 

 


附件

全县高层建筑摸底表

序号

建筑名称

 

使用单位(管理单位)

 

建成

年份

建筑

面积(㎡)

建筑

高度 m

层数(地上/地下/避难层所在楼层)

行政许可情况

使用功能

备注

1

国际大厦

临武县XXXX

临武县宜居物业有限公司

2008

63000

168

56/3/153045

规划:审批文书文号

建设:审批文书文号

消防:审批文书文号

一类公共建筑

二类公共建筑

一类住宅建筑

二类住宅建筑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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