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消安〔2018〕2号
临武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月2日下午3:52许,郴州市人民东路电信大楼后人民商场2栋601室起火,造成1死1伤,火灾发生后,朱阳辉县长、徐永望副县长分别就此事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贯彻落实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县消安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专项行动,现将《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武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8年2月3日
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县消安委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消安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徐永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陈国红、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夏国栋任副组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经科商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县安监局、县房产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广播电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参谋周赵溪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宣传报道等。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年2018年4月30日。
三、整治内容
紧盯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施工工地,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等重点场所,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群租房消防安全治理、消防车通道拆违疏堵等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擅自施工或擅自投入使用,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或使用的;
(二)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的;
(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四)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五)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六)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七)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八)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区以及车站、码头、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10日)。各乡镇、住建规划、经科商、工商、安监、房产、城管、公安等部门要利用各级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森林防火(乡镇)和消防安全防火的重要性。要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居民住宅区、临街门店、综合市场、城中村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市场管理方等开展自查自改,确保各类场所消防安全。
(二)督促整改阶段(2月11日至4月10日)。各乡镇、住建规划、经科商、工商、安监、房产、城管、公安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依据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务必达到不留死角、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同时对辖区内的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县消安委将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各部门专项行动成果进行验收,并在全县通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
五、工作措施
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住建规划、经科商、工商、安监、房产、城管、公安等部门要明确分工、严明措施、密切协作、迅速行动,依法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一)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8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市政府事故预防严标准、严防范、严监管、严执法、严问责和隐患治理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验的要求,用足用好“查改罚停拘判”等硬性执法措施。百日行动结束前,推动前期市政府挂牌督办的临武县社会福利中心重大火灾隐患完成整改。对行动期间新立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工作要求,采取挂牌督办、警示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推动整改。
(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借助《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契机,协调、发动行业部门充分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积极会同住建规划、商务、房管、城管等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拆违疏堵行动;会同工商、质监、郴电国际、电力公司等部门开展电气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动员网格力量和公安派出所对“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开展整治,形成联合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工作,将存在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单位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让违法单位“一处不守法,处处受惩罚”。
(四)运用社会舆论监督机制。联合当地主流媒体发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布在行动中发现的突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隐患突出或整改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确立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舆论压力。畅通96119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稳定火灾形势、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促进源头治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同时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凡因隐患整治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致使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抓好工作统筹。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抓好工作统筹协调。结合冬春火灾防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消防车通道拆违疏堵一并推动工作开展,切实将本地区长期存在的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抽查的违法建筑和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违法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整治到位。狠抓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努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三)营造宣传声势。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组织力量,深入在建工程、居民住宅区、临街门店、综合市场、城中村等场所开展针对性、“入户”式的消防宣传,加强对小区、城中村居民和临街门店经营业主的消防培训,提高其自身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消防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附件:1.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消防违法建筑摸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县市区: 填报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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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当月数 |
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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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情况 |
成立检查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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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检查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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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情况 |
单位场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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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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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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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 整治 情况 |
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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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查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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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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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章建筑(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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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企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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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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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督办区域性火灾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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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 企业 |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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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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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企业是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泛称,黑名单要附企业明细。
附件2
消防违法建筑摸底情况统计表
填报县市区: 填报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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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消防安全管理人/联系电话 |
建筑 面积 |
消防手续办理情况 |
存在问题 |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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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