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武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2017年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总体要求
此次冬春火灾防控以瞄准“靶心”防大火、夯实基础控小火、行业监管促标准、强化宣传提素质为主要内容,通过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紧盯重点场所
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高层公共建筑等六类场所单位,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六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年底前,完成公众聚集场所、群租房排查和录入工作;全国两会前,完成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和录入工作。
2、逐级压实责任。排查出的六类场所单位,对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管辖分工明确公安消防部门监管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通知》(郴公明电〔2016〕 1262 号)进行管辖;对“三合一”、群租房和老旧住宅,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高层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大力推动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系统建成后将符合《湖南省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根据自身条件,分期分批联入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全国两会前,督促六类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县住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部门扎实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尤其是电取暖器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年底前,完成高层公共建筑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春节前,完成所有高层建筑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设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5、深化重点单位管理。县消防大队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单位管理,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强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单位管理,督促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6+1”措施,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6、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立案,由县政府挂牌督办,实施重大火灾隐患“一单四制”制度。县消防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和约谈、曝光等措施,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隐患。在重大节会期间,要督促单位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明确人员现场值守、蹲点防护,确保安全。
7、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全省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各级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筑牢基层基础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县综治部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街道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年底前,8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全国两会前,9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各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对照《湖南省“消防安全社区”达标验收细则》(湘消安办〔2017〕4号)文件,县综治、民政、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年底前,60%的社区创建达标;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每个社区居民住宅楼院要确定消防楼院长,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社区要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广泛开展居(村)民楼院火灾隐患“三查三清”活动,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年底前,所有重点单位和6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4、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和专职队伍发展。全国两会前,城市、县城、全国重点镇及其他建制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按照与公安现役官兵1:1的比例,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驻企业的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部撤出。
5、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加快养老院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办理。针对无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养老机构,各级民政、消防部门要全面掌握情况,客观分析原因,形成专门报告,由辖区政府予以协调解决。县民政、消防部门要继续深入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强化联合督导,形式工作合力。
(三)强化行业监管
1、开展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逐级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教育部门要组织对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安监部门要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场所进行检查;卫计部门要组织对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文化部门要组织对公共文化场所、文物古建筑进行检查;住建部门要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房产部门要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商务部门要组织对商场、市场进行检查;旅游部门要组织对旅游景点、星级宾馆进行检查;人防部门要组织对公用人防工程进行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实施的范围、内容、时间、任务及责任,并加强督导,跟踪落实。
2、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深化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医院、文物古建筑、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易燃易爆场所8类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全国两会前,各行业单位要对照省消防总队制订的8类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片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相关行业单位落实标准要求。
(四)深化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评选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启动并全面实施消防宣传“外包”服务模式。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 “一懂三会”教育,对各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县消防大队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
2、推进媒体宣传报道。在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固定消防专栏,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地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规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营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针对当地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码头、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15日前)。深入分析、科学研判本地区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按照既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落实跟进措施,建立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县政府将在各部门自查自评基础上进行考评验收,总结并通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徐永望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陈国红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县冬春火灾防控日常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集中约谈大型连锁集团负责人,加强和规范所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向社会承诺整改隐患。要分行业、分领域约谈企业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乡镇(街道)是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组织开展形势分析研判,着力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及区域性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不断优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行业部门年度综合考评,指导督促所属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各部门要对照201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逐项查漏补缺,按期保质完成全年消防重点工作。
(三)强化督导问责。县政府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各部门也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和行业、系统督查内容,跟踪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的,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牵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县直部门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1月起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后三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联系电话:6265503,QQ:3350793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