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 来源:临武公安消防大队    |    作者:    |    日期:2018-09-28 09:20 ]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省消防总队、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市消防支队、市文体广新局有关会议和工作要求,为有效整治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消防安全隐患,特制定此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巴西国家博物馆和近年来国内博物馆、文物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行业指导,属地管理,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督促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彻底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

二、检查时间

    2018年9月至12月

三、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有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建筑,重点检查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附件1

四、检查内容

    根据《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督发〔201511)、《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文物督发〔20173)、《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公消2014101)以及《湖南省文物局湖南省消防总队文物消防安全管理联合工作机制》等政策文件,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是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是否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附件2)。单位自上而下是否逐级逐岗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对同一建筑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使用的,文物部门是否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各产权人、使用人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二)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结合城市规划建设、文物修缮保护,是否提请政府拆除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建筑范围内及周边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是否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逐一排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对木结构古建筑等文物建筑,是否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和灭火设施,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

(三)用火用电管理情况。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宗教活动场所、经营场所、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的,是否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是否做到人离火灭,负责看管的专门人员是否报文物部门备案登记。是否严格安全用电,是否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确需使用的,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使用管理制度。电气线路安装敷设是否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电工负责施工,是否对电气线路定期检查检测。

(四)危险品管理情况。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对储存或者堆放的柴草、木料、酥油等可燃物是否组织集中清理,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五)推广使用智能防控系统情况。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智能防控系统建设是否纳入“智慧城市”整体部署,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是否推进智慧消防、远程监控、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在文物消防安全防范领域的应用,增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加强火灾预警监测,实现可视化监控和智能化处置。

(六)消防宣传教育情况。是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博物馆、文物建筑火灾危险性,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对博物馆、文物建筑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是否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所有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是否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着力提升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技能。

(七)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博物馆、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距离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管理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并报消防部门验收。消防部门要加强熟悉演练,按照“一家一策”的原则,对三级以上博物馆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否逐一制定灭火作战预案,逐一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25日前,县消防大队、县文体广新局联合部署,根据本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大检查。

(二)自查自改。 921日前,县文物管理所全面核查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底数,列出场所清单。

9月30日前,县消防大队、县文体广新局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联合警示约谈。

9月29日前,所有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全面完成消防安全自查(自查表见附件3),开展一次内部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并向市消防支队、市级文体广新局书面报备。

(三)督查检查。10月9日前,市消防支队、市文体广新局抽调专门力量会同县消防、文物部门组成督查检查组,逐一对全县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实地排查,并对全县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县消防大队、县文体广新局对辖区三级以下博物馆、纪念馆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实地排查(排查统计表见附件4),排查结果于10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消防支队、市文体广新局。

1012日前,消防队会同市文体广新局,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连同县市区上报的隐患问题一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分别报送省消防总队、省文化厅、省文物局。

11月1日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文体广新局对各地上报的问题清单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提请市消防安全委员协会对突出隐患问题向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督办清单。县消防大队、县文体广新局要对照清单,督促推进隐患整改,确保按期整治到位。

 (四)总结考评。12月15日前,由县消防大队牵头,联合县文体广新局组织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考评,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1220日前,消防支队联合市文体广新局组织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成绩纳入绩效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消防队、县文体广新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办事窗口,承担日常工作。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依托消安委推动地方政府协调解决隐患整治、经费保障、力量建设、装备设施等重大问题。

(二)分工协作,清单治理。县文体广新、文管所要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于直接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建筑,要推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大检查工作。提请政府安排专项经费,改造升级重点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县消防大队要加强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依法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落实清单化治理模式,按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清单,整治情况要全部量化进度项目清单,各项工作任务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集中整治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集中约谈三级博物馆和省级以上文物建筑高危火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集中曝光一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集中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三)问题导向,务求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检查工作步骤,合理安排人力和时间,既要快速行动真检真查,又要稳妥组织查实查细,不遮丑护短,不回避问题,逐一排查文物安全隐患,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文物管理部门、消防部门要对各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建筑场所排查情况开展指导督促,要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不搭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工作目标。

(四)考核问效,从严问责。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将列入政府对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督促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大检查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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