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警告决定书
(2023)临矫警决字第031号
社区矫正对象陈俊吉,男,2002年10月29日出生, 汉 族,身份证号码43102520021029****,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2023年11月至12月有多次未签到,且12月6日打电话无法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 警告 一次。
如不服本决定书,可以向临武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书面申请复核,如对复核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提出。
临武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