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某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贺某:
您于2023年7月4日反映该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要求退款的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前往金江镇罗家村5组进行调查,在该地址并未见到挂有临武县建桥传媒网络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后经公安局调解,临武县建桥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于7月17日退款给您。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天内向临武县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本栏目公开的处理意见书仅供查询人参考,处理意见书的内容以原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