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省市稳投资促增长政策措施,推动全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加快建设,发挥中央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努力扩大有效投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抢抓政策机遇谋划项目
1. 把握政策要求。从近几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看,主要分为七大类,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三农”和水利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和结构调整、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7个方面。
2. 健全储备机制。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分类有序推进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全力谋划储备符合条件的项目,确保储备项目资金达到上年本地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额度的两倍以上。同时,要加大项目储备和争资力度,结合2023年承办全省旅发大会,坚持“办一次会,兴一座城”的理念,确保实现推动临武大发展的目标,抢抓机遇,提前开展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地方建设资金落实等申报条件,精准编制申报投资计划。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前期工作
3. 超前开展储备和深化前期工作。2022年6月15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领域,提前开展下年度中央投资项目储备工作,分级分类建立储备库。对纳入储备库项目,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办法》等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加快履行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中要深入论证建设规模、技术方案、资金来源等可行性,确保前期工作达到规定要求,避免在论证不充分的情况下仓促上项目,造成项目无法实施、频繁调整、效益低下等问题。
4. 加强前期工作精细管理。项目业主或筹建机构要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事项、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改部门各口径根据工作计划负责跟进督办,并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支持。
5. 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各项目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确保各类争资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专项用于重大项目的规划设计、评估论证等工作,列入部门预算和项目投资总概算。
6. 提高项目储备库入库质量。2022年8月10日前,县发改局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储备库项目集中开展审核,启动县级储备库入库工作。入库项目必须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要求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其中,审批类项目原则上要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应为在建项目。正式申报省级储备库项目须从县级储备库中选择。
7. 申报项目必须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申报通知后,除符合有关政策要专项支持范围以及补助标准外,市级储备库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来源,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三证”齐全,项目已经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即投入使用,防止资金闲置。
三、实行挂图作战推动项目建设
8. 合理安排项目建设工期。各乡镇各部门要用好用足中央预算内投资,充分发挥引导和撬动作用。全县所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准确评估前期工作深度,科学安排项目开工时间和合理工期,严格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承诺的开工和完工时间,按期开工、到期完工。
9. 实行挂图作战推进项目。各部门对中央预算内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分行业负责,精准调度,在满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前提下,充分利用年中及下半年黄金施工期,抢抓进度,加速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努力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
10. 定期开展专项服务督导。对超过承诺时间未按规定开工或完工的项目,县发改局对超期未按规定开工或完工的项目按月预警提醒并下达县长督办令。各部门在接到预警通知后,要集中梳理项目前期工作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利用各地重大项目问题协调解决机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解决,推进项目尽快完成整改。
四、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
11. 加强统筹高效推进。充分发挥争资立项领导小组作用,统筹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项目推进工作,积极指导业主做好项目申报、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工作。定期收集、整理和通报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包装、申报、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