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按照《临武县打好“发展六仗”工作方案》(临办发〔2023〕7号)要求,结合《临武县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工作方案》具体目标任务,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1. 承担科技创新攻坚仗具体工作任务的县直单位(17个)。
二、考核设置
考核分值设置为“指标基准分+激励约束分”,即“100+X”。指标基准分100分,其中主体责任指标20分,目标任务指标65分,信息报送指标15分,目标任务指标缺项时,采用“缺项计分法”进行处理。X为激励约束指标分值,激励指标最多加20分、约束指标最多减15分。考核以实际工作成效为评价重点,严格对照《临武县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详见临武县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考核评分标准)
三、组织实施
1. 自评总结。各成员单位对照考评指标内容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附佐证材料、激励约束指标证明材料,12月底前将自评得分与自评报告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
2. 综合评价。由专组组织对各成员单位报送的自评得分进行汇总整理和核实核证。专组结合自我评价、指标完成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3. 评定结果。专组根据评价总得分情况,对县直单位分别排名,经审定后,上报临武县打好“发展六仗”指挥部办公室。专组对推进工作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临武县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专班办公室
(临武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代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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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指标 |
序号 |
具体内容 |
评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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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 落实情况 (20分) |
1 |
各单位专题研究、对标制定实施方案,实行清单管理,形成本部门本地区推进实施的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10分)。落实完成以上工作的为满分。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建立台账工作情况,缺一项扣2分;任务清单缺失的扣3分;每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扣1分。 |
工作专班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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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单位督促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工作,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情况(5分)。以上工作落实完成的得满分,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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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协调调度会议参与情况、协同工作配合情况等(3分)。未按要求参会、配合工作的,根据会议签到、台账记录等,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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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各单位对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工作专班通报问题、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2分)。对照通报问题、督导反馈意见清单整改到位满分,每发现1件未整改扣0.5分,每发现1件未整改到位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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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落实情况 (65分) |
5 |
区域创新能力提升攻坚行动完成情况(20分):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完成计8分,研发投入完成任务记8分,园区提质升级及争创创新型县工作任务完成计4分。 |
根据《临武县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计分。不涉该部分相关指标的,按缺项计分法计算得分。完成清单任务即得满分。未完成指标按完成比例计算得分。 |
各单位上报情况,工作专班会同有关部门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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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产业核心技术攻坚行动完成情况(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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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创新成果转化攻坚行动完成情况(25分):高新技术企业完成任务记 5分,技术合同完成任务记5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完成任务记4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完成任务3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成任务记2分,有效发明专利完成任务记2 分,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完成任务记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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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创新平台建设攻坚行动完成情况(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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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创新人才强基攻坚行动完成情况(8分):科技创新人才聚集工作完成任务计3分,激发科技创新人才活力工作完成任务计2分,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工作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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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 情况 (15分) |
10 |
各单位材料、信息报送情况(15分)。通过平时材料信息的报送情况计分。全年按时间节点报送各类材料信息的得15分,按照各类通知要求,每发现一次未报送的扣0.3分,经过催办仍未报送的加扣0.2分,最高扣10分。 |
工作专班根据信息报送情况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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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约束 情况 |
11 |
激励指标(最多加20分)。 ①信息省市县采用情况。信息每被《湖南省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工作专报》《郴州市打好“发展六仗”工作简报》《临武县打好“发展六仗”指挥部周报》采纳1篇,分别加0.3分、0.2分、0.1分(上限5分)。 ②工作经验获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表彰的(需有正式表彰文件),一次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被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一次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被中央主流媒体推介的(人民日报、科技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一次加2分;被省级主流媒体推介的(湖南日报、湖南卫视),一次加1分;被市级主流媒体推介的(郴州日报、郴州广电),一次加0.5分;认定1家国家、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分别加3分、2分、1分;认定1家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加2分、1分;同一事件加分事项获不同层级表彰肯定、批示的,取最高分值加分。 |
各单位上报情况,工作专班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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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约束指标(最多减 15分)。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约谈的,一次扣5分、3分、2分、1分;对打好科技攻坚仗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工作配合度、协同度不够,漏报重点任务和主要职能指标的扣2分;同一扣分事项在不同指标中被扣分的,取最大值扣分。 |
工作专班核定并报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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