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产业开发区关于开展2023年
“企业服务月”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大兴调查研究决策部署,聚焦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三送三解三优”行动,以“五好”园区创建为抓手,创响“身在临武,办事无阻”金字招牌,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持久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年新增规上企业、招商引资等重点任务完成,决定在园区开展企业服务集中推进月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8月31日
二、服务重点对象
园区范围内企业(详见《2023年临武产业开发区领导干部“两员”工作及网格服务联系责任表》)
三、主要任务
(一)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服务月活动期间,企业服务专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围绕企业开办、要素保障、招商引资、
产业发展、纳税服务、融资贷款、项目建设、引才稳岗、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惠企政策进行广泛宣讲,同时,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挖掘企业发展特色亮点,通过集中开展园区企业宣传月活动,宣扬企业发展成就、发展典型,鼓励企业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开展“三送三解三优”活动。与企业服务月同步开展“三送三解三优”行动,送政策、送温暖、送信心,解企业之难、解群众之难,优作风、优服务、优环境,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投资发展方向,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服务。落实好入企检查备案制,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充分利用省、市、县级层面资源解决园区企业发展难题的有利契机,着力帮助一批困难企业脱危解困。
(三)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活动开展期间由服务专员每周四固定深入企业、项目一线开展走访帮扶,深入了解企业需求,收集掌握具体问题困难,积极协调解决生产经营难题,填报好“两员”服务台账,记录好服务专员日志,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服务,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处理解决,需要上报解决的问题跟踪到位,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推进步骤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展开
(一)方案制定及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7月20日)
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研究制定《临武产业开发区2023年“企业服务月”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3年7月21日-8月4日)
1. 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梳理开发区企业在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招商服务品质、人才发展、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2. 广泛征集。通过入企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征集问题,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多渠道征集企业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
3. 梳理汇总。将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影响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要求。
(三)集中解决阶段(2023年8月5日-8月25日)
1. 解决问题。开发区各部门对照梳理的问题,结合省、市、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任务,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单办理,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一项一项解决、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 重点攻坚。对跨单位、协调有难度、企业反映比较集中、对营商环境和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协助推进解决。采取领导分包,重点攻关,由开发区领导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攻坚突破,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总结巩固阶段(2023年8月26日-8月31日)
根据此次“企业服务月”推进情况,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开发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在推进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防止问题反复,努力把推进行动成果转化为提高执行力的长期行为。适时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企业不满意的进行再梳理、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行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正确认识。开展“企业服务月”是园区党工委抓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也是完成全年省、市、县各级考核任务目标的重要基础,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本次活动作为展现园区服务形象,提高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问题能力的机会,克服困难,迅速行动,力求实效。
(二)创新服务模式。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多形式开展服务活动,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为出发点,沉下心气、俯下身子,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错误思想,真心倾听企业声音,真实反映企业需求,真情关心企业发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园区纪工委通过定期检查,对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不重视,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部门或个人,进行不定期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约谈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