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交字〔2023〕50号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执法队,郴汽集团临武分公司:
经县局研究同意,现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聚焦“四大定位”,创造“四敢”环境,巩固提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成效,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三年系统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做好“第二届全省旅发大会”交通安保和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为主线,深化“五大系统整治”,抓实“十五项具体整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力争确保实现年度既定整治目标和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奖励。
(一)完善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对存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整治工作不力、安全隐患突出的,100%依法依纪严格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一次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率达100%。
(二)提高防控效能。临武本籍车辆“一超四究”率达98%以上,外籍车辆抄告率达100%;治超非现场立案率达80%以上、结案率达90%以上;现有交通监控卡口、视频监控等资源联网、信息共享,100%归集到“道安监管云”。交通安全“三同时”制度、“生命防护工程”、支路进主路“坡改平”工程全面落实,事故多发路段和高风险隐患路段系统治理率达100%。车辆生产、销售、维修、检测、注册登记、驾驶人培训考证等环节全覆盖监管;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大吨小标”“大罐小标”车辆实体淘汰率达100%。驾驶人吸毒或患有涉精神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不合格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证注销及回收率达100%。
(三)提升安全意识。推动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统化,依托“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七进”等主题活动,宣传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实现交通安全文明宣教100%覆盖,推动安全理念不断普及和养成。
(四)强化事故防控。全面落实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一次死亡2人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起数不超过5起。
二、强化领导
为顺利推进整治工作,成立临武县交通运输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兴旺
副组长:黄海宝(常务副组长) 邓学文 邓朝华
成 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执法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信息股,李忠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资料收集汇总等具体事务。
三、整治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深化道路风险隐患整治。
1.常态化、地毯式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工作,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年度内排查出来的道路隐患100%治理到位,在规定时间内对账销号,隐患清零。
2.2023年11月前全面完成国省道平交路口“五小工程”建设、“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程建设年度任务;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还未落实临水(涉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三必上”和平交路口“五必上”的在2023年10月前全面落实到位,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完好率达到90%以上。
3.严格落实道路“三同时”制度,对2020年以来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全面整治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情形;对2020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交通事故的道路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逐一进行深度调查,整改隐患、堵塞漏洞。
(责任单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局机关责任股室:计划基建统计股、安全信息股)
(二)深化道路运输源头管控。
1.推动《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深入贯彻实施。
2.车辆生产、销售、维修、检测、报废企业核查率达100%。每月开展2次联合检查执法活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和“底盘车辆”进入销售市场行为和非法改装维修企业及个人;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以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
3.实施“两客一危一校”、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每月定期清零涉及行政拘留、刑事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计12分、驾驶证吊销等违法记录未处理人员。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每月向社会公布通报注销情况。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和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5%以上。
4.2023年6月前建立完善驾驶培训监管机制,每月抽查一次驾驶培训机构落实教学基础设施设备、培训学时内容等要求情况。2023年11月前建立交通运输安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监管,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
5.全面压实道路运输、矿山、渣土运输、危货装卸等相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督促规模(年出货量15万吨)以上货运源头企业、通行货车的高速公路出入口车道按规定安装监控和称重设备,并接入省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主动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
(责任单位:县治超办、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局机关责任股室(执法队):综合运输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安全信息股、各执法队、处罚中心)
(三)深化突出违法整治。
1.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清零”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和使用等环节违反一致性案件;集中查处一批非法改装拼装违法企业;集中打击取缔一批非法维修“黑窝点”,严厉打击未按规定备案以及无证无照从事机动车维修、未取得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非法营运、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机动车非法改装、非法非标车辆违法上路等重点违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制度,依法处罚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和货物单位,查处量较2022年提升15%以上。
3.深入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低速货车、“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重点车辆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案件查处量较2022年提升15%以上。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制度,综合运用动态监控和“两客一危一货”监管平台,严厉打击重点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处置率、整改率达100%。
4.常态化开展违法载人、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法非标车辆和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查处量较2022年提升20%以上。
5.严厉打击“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以及货车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等典型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治超办、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局机关责任股室(执法队):综合运输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安全信息股、各执法队、处罚中心)
(四)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每季度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制定2023年交通安全培训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片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宣传专题片的主题宣教活动。
2.2023年5月前全面建立交通安全网格化宣传模式,结合安全生产月、普法教育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
3.督促企业开展经常性安全培训,依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践基地组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的危害性宣讲,广泛传播交通安全知识。
4.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督导检查,每半月抽查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情况,落实岗前培训制度,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5.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6月前健全完善“红黑名单”制度,8月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
(责任单位:县治超办、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局机关责任股室(执法队):办公室、计划基建统计股、综合运输股、政策法规股、安全信息股、各执法队)
(五)健全完善治理体系。
1.2023年10月前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和“路长制”。
2.建立健全超限超载治理、打非治违等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2023年5月前建立起常态化的交通、公安交警、农机、市场监管、商务、工信等违法信息线索通报、落地核查、跟踪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农村地区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机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月至少开展2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增强城乡交通执法管控效能。
3.推行道路交通安全事前问责机制,对存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整治工作不力、安全隐患突出的,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全面实行事后追责,深化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逐案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搭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综合应用系统”。整合现有交通卡口、视频监控等资源联网、信息共享,2023年11月前100%归集到“道安监管云”。
(责任单位:县治超办、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局机关责任股室(执法队):计划基建统计股、综合运输股、政策法规股、安全信息股、各执法队)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走深做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认真制订各自专项工作方案,建立整治清单,进一步细化措施、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
(二)规范执法,齐抓共管。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深化协同共治,切实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涉交通案件办理新机制,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在强化现场执法的情况下,进一步深化科技执法,利用“客危货”智能监管平台、“道安监管云”、治超信息平台等精准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进一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凝聚人心、提振精神、促进工作”为指导,再鼓劲、再升温、再动员,掀起新一轮宣传高潮。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系统整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正确引导各地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实施有效打击。全面增强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滚动报道系统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促进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积极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形成闭环。各单位和局机关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做到及时、规范、准确、全面报送系统整治工作信息。
(五)总结经验,固化机制。各单位要在整治行动过程中注意提炼、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